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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票据的恶意抗辩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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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惠江
张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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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黑龙江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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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行政与法》
2001年第6期87-8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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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基于强化票据流遍的理念,票据债务人可以对取得人前手的抗辩,不能对抗善意的取得人,这是票据抗辩的一般原则,即抗辨限制的原则。但如果票据取得人为恶意,仍受抗辩限制的保护,显然违背了抗辩限制的本意。就恶意抗辩的具体内容而言,恶意的构成,恶意的认定时间,恶意抗辩的允许范围等,在我国并不是很清楚的问题,有讨论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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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抗辩限制
恶意抗辨
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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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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