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谈惩戒教育的应用艺术 被引量:1
1
作者 李云娟 徐建 《山东省团校学报(青少年研究)》 2007年第4期42-43,共2页
由于"惩戒"与"体罚"两者之间的界限难以界定,在选择具体教育行为时更难以把握,目前广大的中小学教师对此感到左右为难,面临着在"雷池"边缘行走的尴尬。笔者对惩戒教育的应用艺术进行了探讨,希望对中小学... 由于"惩戒"与"体罚"两者之间的界限难以界定,在选择具体教育行为时更难以把握,目前广大的中小学教师对此感到左右为难,面临着在"雷池"边缘行走的尴尬。笔者对惩戒教育的应用艺术进行了探讨,希望对中小学教师的教学与管理有所帮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惩戒教育 惩戒教育原则 青少年教育 中学生管理
下载PDF
监察法中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2
作者 张航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09-119,共11页
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是监察法中乃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极具特色的法律原则。“惩戒与教育相结合”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为意义源头,首先被规定在党内法规之中,后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上升为监察法的基本原则。在... 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是监察法中乃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极具特色的法律原则。“惩戒与教育相结合”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为意义源头,首先被规定在党内法规之中,后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上升为监察法的基本原则。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要求做到作为职责的教育先于惩戒、作为目的的教育限制惩戒、作为方法的教育寓于惩戒、作为手段的教育补充惩戒等,力图实现监察法治“他律”与“自律”相统一、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形式正义与实质理性相融通。未来在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过程中,要继续把握好、运用好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通过“惩戒极少数、教育大多数”有效发挥惩治威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能,真正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法 惩戒教育相结合原则 纪检监察工作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