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8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环境私益损害救济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被引量:1
1
作者 叶昌富 吴锋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4期24-31,共8页
我国现行环境私益损害救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缺失。加大惩罚、震慑环境侵权主体的力度,能更加有效遏制和预防环境侵权行为的发生;更好地弥补环境受害当事人的损害,鼓励受害者积极维护权益;更加有利于实现环境保护。... 我国现行环境私益损害救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缺失。加大惩罚、震慑环境侵权主体的力度,能更加有效遏制和预防环境侵权行为的发生;更好地弥补环境受害当事人的损害,鼓励受害者积极维护权益;更加有利于实现环境保护。本文主张环境私益损害救济应当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并从环境私益损害救济应当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必要性、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的主体、惩罚性赔偿请求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惩罚性赔偿的赔偿范围及赔偿额度限制等方面进行论述和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侵权 私益损害救济 惩罚性赔偿制度 惩罚性赔偿请求 惩罚性赔偿额度
下载PDF
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诉讼请求 被引量:5
2
作者 李丽峰 乔茹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133-141,共9页
环境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是实现诉讼目的的重要体现。通过案例分析发现,实务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诉讼请求上缺乏预防性诉讼请求,对此,诉讼请求应延伸至当存在侵犯公共利益可能性之时,即可允许适格原告提起诉讼。对环境已经造成严重损害... 环境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是实现诉讼目的的重要体现。通过案例分析发现,实务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诉讼请求上缺乏预防性诉讼请求,对此,诉讼请求应延伸至当存在侵犯公共利益可能性之时,即可允许适格原告提起诉讼。对环境已经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行为,应该增加惩罚性赔偿来达到警诫和威慑的作用。诉讼请求唯有更好地凸显其预防功能和救济功能,才能契合环境保护的"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才能为建设美丽中国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助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 预防性诉讼请求 惩罚性诉讼请求
下载PDF
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中的惩罚性赔偿 被引量:2
3
作者 柯阳友 胡超 《保定学院学报》 2021年第1期1-7,共7页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中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的实体法理论基础是惩罚性赔偿的制裁与威慑功能理论,程序法理论基础是诉讼担当理论。适用惩罚性赔偿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审慎原则和适度原则。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以法定倍数赔偿标准为基础...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中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的实体法理论基础是惩罚性赔偿的制裁与威慑功能理论,程序法理论基础是诉讼担当理论。适用惩罚性赔偿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审慎原则和适度原则。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以法定倍数赔偿标准为基础,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错、造成后果、获利情况、经济承担能力、将要承担的其他财产责任等进行综合考量,确定相对合理的惩罚赔偿数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惩罚性赔偿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惩罚性赔偿请求 诉讼担当 赔偿数额
下载PDF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体系化建构与司法适用完善
4
作者 孔德明 《科技与创新》 2023年第S01期72-75,83,共5页
制度供给层面,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已经确立起体系化、规范化的立法设计。司法适用层面,当前惩罚性赔偿适用的痛点在于适用要件与赔偿数额无法轻易判断,尤其后者直接导致法定赔偿担负着惩罚功能的后果。新发展阶段“更严... 制度供给层面,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已经确立起体系化、规范化的立法设计。司法适用层面,当前惩罚性赔偿适用的痛点在于适用要件与赔偿数额无法轻易判断,尤其后者直接导致法定赔偿担负着惩罚功能的后果。新发展阶段“更严保护”知识产权已趋于共识,为达至这一目的,需要实体与程序共同发力。实体层面,要明确法定赔偿只能用以确定补偿性赔偿数额而不能发挥惩罚性功能,惩罚功能只能通过惩罚性赔偿专门条款予以实现,而不能由法定赔偿兼具之。程序层面,在严苛适用举证妨碍规则的同时将提出惩罚性赔偿请求作为适用前提。实体与程序的双重保障有望提升司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常态化与精准性,以落实从严保护的政策理念并最终为知识产权强省强国注入创新驱动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惩罚性赔偿专门条款 法定赔偿 举证妨碍规则 惩罚请求
下载PDF
消费公益诉讼惩罚赔偿金归属研究 被引量:20
5
作者 颜卉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76-83,共8页
有关消费公益诉讼惩罚赔偿金应当归国家所有还是归广大受害消费者所有的认识,须回归到惩罚赔偿金性质与功能进行检视。目前司法实践中判决惩罚赔偿金缴交国库的做法,有违惩罚赔偿金的基本性质与功能,且难以对广大受害消费者进行赔付。... 有关消费公益诉讼惩罚赔偿金应当归国家所有还是归广大受害消费者所有的认识,须回归到惩罚赔偿金性质与功能进行检视。目前司法实践中判决惩罚赔偿金缴交国库的做法,有违惩罚赔偿金的基本性质与功能,且难以对广大受害消费者进行赔付。鉴于惩罚赔偿金所具有的民事责任性质,不法商家应当对广大受害消费者进行赔偿,且惩罚赔偿金应当归属于广大受害消费者所有。从伦理与法理的角度上看,惩罚赔偿金归广大受害消费者所有并不存在鼓励贪利思想以及引发滥诉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应当尽快对惩罚赔偿金的归属、支配、管理及使用做出明确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公益诉讼 惩罚赔偿金 惩罚性赔偿请求 政府收缴 消费者基金管理委员会
下载PDF
检察机关提起惩罚性赔偿消费公益诉讼的自由裁量问题研究 被引量:4
6
作者 黄忠顺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9期67-74,共8页
基于检察机关兼具公益代表人与法律监督者的双重身份、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谦抑性、私益损害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的依附性、民事诉讼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滞后性与低效性、民事实体请求权的可处分性,检察机关在提起惩罚性赔偿消费公益... 基于检察机关兼具公益代表人与法律监督者的双重身份、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谦抑性、私益损害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的依附性、民事诉讼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滞后性与低效性、民事实体请求权的可处分性,检察机关在提起惩罚性赔偿消费公益诉讼时可以对诸多事项进行自由裁量。在进行自由裁量时,检察机关应当综合考虑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等诸多因素,并受上级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消费者协会及有关当事人的监督。惩罚性赔偿消费公益诉讼不应当以行政罚款规定为法律依据,而且在立法论上也不宜创设公益损害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私益损害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的集中行使方式宜优先考虑采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等集体诉讼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公益诉讼 惩罚性赔偿请求 特别代表人诉讼
下载PDF
被害人的权利及保护 被引量:3
7
作者 于华江 吴江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2期68-74,共7页
在刑事诉讼领域 ,被害人的权利体现为程序上的惩罚请求权和实体上的经济求偿权。在程序保护措施上 ,应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统一行使追诉权为价值目标 ;在实体保护措施上 ,以切实实现被害人的经济求偿权为目的。
关键词 刑事诉讼 惩罚请求 经济求偿权 追诉权 被害人
下载PDF
刑事被害保护: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8
作者 马进保 朱婧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7年第3期46-50,共5页
在现行的控辩审三维诉讼架构中,刑事被害人的权益保护存在被弱化的倾向,有违人本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亟待进行制度层面的调整。其关注点是,以公权力为基础的纠纷解决机制不仅要维护国家、社会公益,还要兼顾当事人对私权的诉求,在... 在现行的控辩审三维诉讼架构中,刑事被害人的权益保护存在被弱化的倾向,有违人本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亟待进行制度层面的调整。其关注点是,以公权力为基础的纠纷解决机制不仅要维护国家、社会公益,还要兼顾当事人对私权的诉求,在确保被害人的惩罚请求权、补偿请求权的同时,唤起全社会的人文关怀,采取多种手段来修补被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权保护 纠纷解决功能 惩罚请求 补偿请求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