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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戏谑意思表示的法律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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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泽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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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海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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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第5期59-6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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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戏谑意思表示是重要的意思表示制度之一,但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戏谑意思表示进行明确规定。通过分析戏谑意思表示的概念及比较分析国外对戏谑意思表示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律中对戏谑意思表示进行单条规定较为符合我国的实际,在民事法律中可做出如下规定:"第n条表意人并无严肃的意思表示的意思,而且在意思表示时预期到该项表示不会被严肃采认的,该意思表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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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戏谑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
效果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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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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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故意非真实意思表示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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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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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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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9期142-146,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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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民法以确认和保护自由为己任,而其实现的手段是私法自治。法律行为作为私法自治实现的工具,其基本要素意思表示在民法中的作用和位置便更为凸显。意思与表示有时不一致,而表意人故意为之便是其中的一种。在系统分析表意人故意使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各种形态及其在国外的立法例,并将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关于虚伪表示的规定与国外的相关规定相比较后,明确指出我国缺乏就游戏表示、心中保留和隐藏行为等行为类型做出相应规范,在通谋虚伪表示方面的规定也存在一定残缺。因此,就上述立法上的缺陷提出在将来的民法典中应如何进行完善的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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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意思表示
戏谑表示
心中保留
通谋虚伪表示
隐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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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eclaration of will
simulation
playing declaration
act without reed intention
hidden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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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6
[政治法律—法学]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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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故意欠缺真意的意思表示之效力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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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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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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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97-103,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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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故意欠缺真意的意思表示包括真意保留、戏谑表示和虚伪表示三种情形。传统民法理论和民事立法对其效力的处理存在不足,需要加以完善。在真意保留的情形,应该就表意人对受领人为真意保留的目的之善意与否而做出不同规定,并将相对人明知其真意保留和应知其真意保留在法律效果上等同视之。在戏谑表示的情形,对受领人的信赖保护需以其无过错地信以为真为前提,在表意人明知对方无过错地信以为真而故意不告知时,其法律效果应该加以区别对待。在虚伪表示的情形,其无效不影响其背后隐藏的法律行为之效力。这三种情形在无效时均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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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意思表示
真意保留
戏谑表示
虚伪表示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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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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