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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定成年监护制度去行为能力化——兼谈《民法总则》第28条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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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雄 牛盼盼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6期5-16,118,共13页
当代法定成年监护制度改革的趋势是去行为能力化,实现与行为能力的脱钩。近代成年监护制度以剥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禁治产制度为先导,在当代人权理念和可行能力视角下,存在过剩介入的问题,在适用范围上存在过少保护的问题。在比较法上... 当代法定成年监护制度改革的趋势是去行为能力化,实现与行为能力的脱钩。近代成年监护制度以剥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禁治产制度为先导,在当代人权理念和可行能力视角下,存在过剩介入的问题,在适用范围上存在过少保护的问题。在比较法上,除德国照管制度实现了与行为能力的彻底分离外,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定成年监护制度仍然与行为能力藕断丝连。其原因一方面是在体系编排上将法定成年监护制度纯粹当作被监护人行为能力的补充,另一方面是对老龄化社会图景的变迁认识不足。我国《民法总则》第28条规定的法定成年监护制度,依旧沿袭先行剥夺或者限制被监护人行为能力的模式。为尊重被监护人自主决定权及回应老龄化社会的深刻变革,在《民法总则》框架下解决过剩介入和过少保护的问题,可对第28条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做限缩解释,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做泛化解释,并重新发现“意思能力”的功用,实现去行为能力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成年监护 去行为能力化 禁治产 老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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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成年监护制度得失之探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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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素英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第7期175-176,共2页
民法总则修改了民法通则关于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规定,扩大了被监护人范围,这是民法总则创新举措。但是,成年监护制度内容规定得较为原则,过于粗略,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拟以成年法定监护和成年意定监护为两大主线,探讨如何设计较有弹性的... 民法总则修改了民法通则关于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规定,扩大了被监护人范围,这是民法总则创新举措。但是,成年监护制度内容规定得较为原则,过于粗略,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拟以成年法定监护和成年意定监护为两大主线,探讨如何设计较有弹性的成年法定监护,以及如何完善成年意定监护内容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成年法定监护 成年意定监护 监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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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能力定型化之考察与检讨——以欠缺行为能力宣告制度的审判实务为中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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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犀铭 《西部法学评论》 2018年第2期67-79,共13页
我国行为能力制度与成年法定监护存在价值评价上的牵连性。成年法定监护其制度价值以"意思能力判断规则的正当性——意思自治剥夺的必要性——法定监护的妥当性"之次序实现。鉴于监护开始后欠缺行为能力人在意思自治领域内的... 我国行为能力制度与成年法定监护存在价值评价上的牵连性。成年法定监护其制度价值以"意思能力判断规则的正当性——意思自治剥夺的必要性——法定监护的妥当性"之次序实现。鉴于监护开始后欠缺行为能力人在意思自治领域内的自主性特点,以意思能力定型化为内核的行为能力制度,须在满足个人利益保护及法定监护正当性证成的价值性功能之外,肩负起维护交易安全之稳定性功能。但在审判实践中,以意思能力定型化为特点的行为能力欠缺宣告制度并不能满足上述价值性功能要求,理论上亦难以兼顾交易安全的维护,更可能带来潜在的道德风险。故应对《民法总则》第21条第1款、第22条经解释论构造行为能力层面的意思能力判断规则,并以功能判断方法作为意思能力判断规则。同时,将"民通意见"第67条第2款限缩解释为"行为人在暂时的神志不清状态下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认定无效",并与《民法总则》第144条配合形成法律行为效力层面的意思能力评价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为能力 成年法定监护 意思能力 定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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