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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试论法律位阶制度的适用对象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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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玉鸿
吴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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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苏州大学法学院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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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3年第1期38-45,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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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律位阶制度针对何种对象适用 ,这既涉及到对法律位阶实践功能的认识 ,也与法律位阶在宪政体系中的作用有关。本文认为 ,法律位阶仅适用于一国法律体系内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国际法律规范并非法律位阶制度的适用领域 ;法律位阶仅调整成文法律之间的规范冲突 ,而不涉及在成文法律规范与不成文法律规范之间何者优先适用的问题 ;法律位阶制度解决的是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合法性冲突问题 ,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间的违法冲突 ,则应当适用违宪审查制度而不是位阶制度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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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位阶制度
法律体系
法律渊源
法律冲突
违宪审查制度
宪政体系
成文法律渊源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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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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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行政法的不成文法源
被引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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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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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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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期29-36,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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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的渊源或行政法的渊源 ,在我国一般定义为 :由国家机关制定并有不同 (行政法 )法律效力的法的表现形式 ,极少包括非制定法。但从德、法、英、美等国的情形来看 ,非制定法也是法律渊源 ,其主要形式有习惯、判例、法律原则 ;与制定法相比 ,它缺乏强制力 ,是“非正式渊源” ,即在正式渊源阙如时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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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渊源、不成文法、非正式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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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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