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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法律行为成立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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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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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济宁学院社会科学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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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5期121-12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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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律行为之成立不是一个简单的事实判断,而是一个价值判断,即应不应该成立的问题。法律行为作为一动态概念,由着手实施到成立再到生效,各个阶段均可相对独立观之。法律行为的成立使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权利义务关系,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法律上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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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击律行为
成立规则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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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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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律行为生效:一种新要件体系的证成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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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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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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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56-66,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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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7CFX018)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基金资助项目(FANEDD2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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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理论,法律行为生效必须具备成立要件与有效要件,且这两项要件均应被正面、并列地规定。这一理论固有其历史价值,但其所主张的"成立要件只关涉法律行为成立、仅有效要件直接关涉法律行为生效"的思维模式存在重大缺陷,应予改进。其优化方案是:建立"成立推定有效"规则,并使积极性的"有效要件"转变为消极性的"效力阻却事由"。这一优化方案有助于真切地贯彻私人自治原则,实现民法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的协调一致,并契合"生效影响因素规范"的辅助规则功能、第二性规则角色以及该规则工具性和空洞性的独特品质。这一优化方案在法律规范的功用发挥上也显示出必要性和重要价值。这一优化方案厘清了各种影响法律行为生效的因素之间以及其与私人自治原则之间的意义脉络,并借"成立要件+效力阻却事由"制度建立了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体系",从而凸显私人自治原则对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决定性作用,并使私人自治获得体系性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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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行为效力
私人自治原则
“成立推定有效”规则
效力阻却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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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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