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中国古代的“六事法体系” 被引量:27
1
作者 朱勇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25-45,共21页
中国古代采取"官法同构"的制度建构基本模式,根据国家事务管理需要,设置官制;根据官吏治理需要,建立法制,进而实现"治官"与"治民"的双重目标。从汉唐至明清,官制经历了从"三公九卿"到"三... 中国古代采取"官法同构"的制度建构基本模式,根据国家事务管理需要,设置官制;根据官吏治理需要,建立法制,进而实现"治官"与"治民"的双重目标。从汉唐至明清,官制经历了从"三公九卿"到"三省六部""六部"体制的演进,法制则经历了"六事法体系"的萌芽、建立、成熟、完善等发展阶段。至明清之时,与中央六部官制相对应,以吏事法、户事法、礼事法、兵事法、刑事法、工事法为主体的"六事法体系"成熟、完善。通过对于"户事法"的透视,可以看到,"六事法体系"对于国家事务与社会关系形成广泛覆盖,基本实现了对于文武百官、社会万民的全面调整。这一法律体系,符合古代国情,满足古代治国理政需要,并在维护国家统一、构建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一法律体系,既体现了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社会管理方式的鲜明特色,也展示了中华民族的政治智慧与法律智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系 同构 户事法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