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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清“闺秀诗”的分类及其文学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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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清秀 《文艺理论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65-174,共10页
闺秀诗可分为才女之诗、女史之诗、女士之诗三种基本文学类型。女史是能文之闺秀,女史之诗类似诗人之诗,"诗书名物,别有领会;山川花鸟,关我性情",为"风雅之正传",具有重要的文学价值。才女是能诗之闺秀,才女之诗类... 闺秀诗可分为才女之诗、女史之诗、女士之诗三种基本文学类型。女史是能文之闺秀,女史之诗类似诗人之诗,"诗书名物,别有领会;山川花鸟,关我性情",为"风雅之正传",具有重要的文学价值。才女是能诗之闺秀,才女之诗类似才人之诗,凭借天赋而早慧,"角胜于当场",令闻之者"惊奇仰异"。才大者如叶小鸾,为才女中卓越者;才小者亦因早夭或风流韵事而为世人所知,其文化价值大于文学价值。"操行贤明"、"明敏有决断、能识大体"而有士行的能文闺秀则称为女士,女士之诗类似学人之诗,因操行贤明而作品"取境特高",特别是"兵乱中犹时以诗歌见志"而有令名。女士之诗承继了传统诗学的"诗以载道"的重任,使闺秀书写的正统性获得社会的认可,其社会价值大于文学价值。本文通过对闺秀诗三种基本文学类型的阐释,并以此为切入点进一步分析每种类型的文学内涵及诗学意义,可能对闺秀诗与闺秀诗学理论有一个新的认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闺秀 女史之诗 才女之诗 女士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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