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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律师事务所执业风险基金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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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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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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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7年第12期60-6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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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执业风险基金制度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一种执业防范措施,其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提高律师事务所抵御风险的能力,在合伙人和债权人之间找到利益平衡点。但是执业风险基金在法律上还没有更为细化的标准,在实践中操作困难。因此,正确认识和分析这些缺陷,提出完善执业风险基金制度的方法,对促进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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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执业风险基金
保值
提取
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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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he professional risk fund
the maintenance of value
to extract
fa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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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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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风险基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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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雪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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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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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东青年》
2019年第5期283-28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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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执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规定于合伙企业法中,作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替代性赔偿制度,虽然该项制度存在,但却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原因在于我国并未形成统一的、成熟的实施该制度的具体规则.立法不是一蹴而就的,因此专门针对特殊的普通合伙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风险基金制度的完善进行讨论,以期有助于执业风险基金制度的完善和在实践中的具体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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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特殊的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替代性赔偿
执业风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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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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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有限责任
被引量: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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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英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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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工商大学<商业经济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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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国际经贸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58-62,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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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建立了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度,在普通合伙企业中适用有限责任,是对传统合伙人责任的重大突破,是有限责任制度的重大发展,突破了有限责任只适用于法人的传统适用条件,其正当性基础来源于公平价值对效率价值的衡平。但特殊的普通合伙中的有限责任削弱了债权人保护,需要替代赔偿机制的配合。我国特殊的普通合伙中有限责任的替代赔偿机制在种类、覆盖范围、具体制度设计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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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特殊的普通合伙
有限责任
替代赔偿机制
职业保险
执业风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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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pecial type of common partnership
limited liability
substitutive compensation mechanism
profession insurance
practice risk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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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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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特殊普通合伙双重保护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被引量: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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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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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吉林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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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08年第2期74-7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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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确立的合伙组织的新形式,其立法宗旨是合伙人公平承担合伙企业责任,体现法律对无过错合伙人和合伙相对人利益的双重保护原则。但在双重保护制度的规定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缺陷,制约着这种组织形式的实际操作。因此,正确认识和分析这些缺陷,提出完善缺陷所应采取的措施,对促进这种新型合伙组织形式的建立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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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特殊普通合伙
有限责任
无限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职业保险
执业风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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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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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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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吉林政报》
2006年第18期4-10,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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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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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无限连带责任
财产份额
清算人
债务承担
营业执照
债权人利益
企业登记
登记事项
执业风险基金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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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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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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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6年第20期3-8,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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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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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无限连带责任
财产份额
清算人
债务承担
营业执照
债权人利益
登记事项
执业风险基金
经营范围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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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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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有限合伙企业责任风险的转移与控制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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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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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四川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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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商法年刊》
2006年第1期19-25,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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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问题的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简称《合伙企业法》)修订之后,将《合伙企业法》草案中原来的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三种形式,调整为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合伙成为普通合伙的一种特殊形式,即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由单一形态演化成两种形态,即由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说,符合世界主要国家相关立法的制度选择趋势。一方面,普通合伙企业是最经常的划分,其特点是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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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合伙
无限连带责任
债务承担
债权人利益
执业风险基金
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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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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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特殊普通合伙”研究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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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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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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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商法年刊》
2006年第1期61-67,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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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新《合伙企业法》经过2006年4月和2006年6月的两次分组讨论后,于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并没有直接规范《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中引人关注的焦点之一"有限责任合伙",而是规定了"特殊的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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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普通合伙
合伙企业法
有限责任合伙
无限连带责任
执业风险基金
债务承担
修订草案
债权人利益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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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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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有限责任合伙制度中对债权人的特别保护措施
被引量:1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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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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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商法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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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商法年刊》
2006年第1期172-183,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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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2006年8月27日,我国新的《合伙企业法》修订通过,有限责任合伙作为一种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首次被纳入其中。笔者在欣喜我国的企业法律制度一步步丰富、多元之时,面对仅仅包含5个条文的有限责任合伙制度,又不仅深感忧虑:"过于精悍"的立法能否真正适应市场的需求?本文仅从债权人的角度出发,就有限责任合伙制度中对债权人的特别保护措施提出几点建议,以期能完善相关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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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有限责任合伙
债权人利益
普通合伙企业
执业风险基金
最低注册资本
无限连带责任
保护债权人
责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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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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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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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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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司法业务文选》
2006年第31期34-48,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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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无限连带责任
财产份额
清算人
债务承担
营业执照
债权人利益
登记事项
执业风险基金
经营范围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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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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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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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新法规月刊》
2006年第3期51-66,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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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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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无限连带责任
财产份额
清算人
债权人利益
债务承担
营业执照
社会经济秩序
登记事项
执业风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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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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