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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执行财产义务与减刑、假释审理联动机制之研究 被引量:9
1
作者 李晓磊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6年第3期18-26,共9页
财产刑执行难等问题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罪犯执行财产义务与减刑、假释审理联动机制,即为破解上述困境而创设。作为一项崭新的制度,"联动机制"有其现实基础、政策指引、规范依据和法理根基。但实践表明,该机制仍存在以下问题:... 财产刑执行难等问题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罪犯执行财产义务与减刑、假释审理联动机制,即为破解上述困境而创设。作为一项崭新的制度,"联动机制"有其现实基础、政策指引、规范依据和法理根基。但实践表明,该机制仍存在以下问题:功能定位存在偏差、犯罪执行能力审查机制混乱。因此,归正"联动机制"的功能定位、完善罪犯执行能力的审查制度等乃题中之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财产义务 减刑假释 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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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财产调查程序的模式选择:为职权主义辩护 被引量:15
2
作者 史明洲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57-67,共11页
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查明是促进执行实施权有效运行的重要前提。受程序构造差异的影响,中国法和德日法分别选择了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的执行财产调查模式,使得“执行难”成为我国独有的社会问题。但是,从20世纪后半叶开始,由于经济基础... 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查明是促进执行实施权有效运行的重要前提。受程序构造差异的影响,中国法和德日法分别选择了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的执行财产调查模式,使得“执行难”成为我国独有的社会问题。但是,从20世纪后半叶开始,由于经济基础的颠覆性变化,“财产调查的实效性”逐渐取代“执行机关与债权人的责任分担”成为财产调查的核心议题。财产调查实效性的本质是与社会财产的存在形式相适应的财产调查能力。面对现代社会的财富存在形式的流动化、隐私化、分散化特征,应对执行实施权进行重构,并投入增量的司法资源。在此意义上,中国法相较德日法拥有明显优势,但国家不应承担全部的金钱成本,而宜向使用人收取一定的费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财产调查 执行 职权主义 当事人主义 作为公共服务的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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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财产查明之立法现状与制度完善
3
作者 王肖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S2期100-104,共5页
民事执行财产的查明是民事执行程序启动之后的首要任务。是否能准确、及时地掌握执行财产情况是民事执行程序能否顺利开展的关键,我国现行法律分别规定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对此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分析论证这些规定的优点... 民事执行财产的查明是民事执行程序启动之后的首要任务。是否能准确、及时地掌握执行财产情况是民事执行程序能否顺利开展的关键,我国现行法律分别规定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对此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分析论证这些规定的优点与不足,进一步改进、完善相关执行法律法规,有利于为我国"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提供法律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财产查明 立法现状 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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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民事执行财产调查难现象的主要表现——基于对海南省某基层法院的个案分析
4
作者 杜迎风 《法制与经济》 2013年第8期74-75,共2页
我国民事"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执行难"的核心是"执行财产调查难。"主要表现为:1.法院难以要求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这源于法院的罚款和拘留措施并不能对被执行人构成较大法律威慑力;2.法院难以全... 我国民事"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执行难"的核心是"执行财产调查难。"主要表现为:1.法院难以要求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这源于法院的罚款和拘留措施并不能对被执行人构成较大法律威慑力;2.法院难以全面依职权调查执行财产,体现为法院依职权调查执行财产的封闭性,包括种类上的封闭性(法院仅依职权调查特定种类的执行财产)和地域分布上的封闭性(法院仅依职权调查分布在海南省内的执行财产);3.申请执行人难以参与对执行财产的调查,直接原因包括立法的空白,调查令政策的未有效推行及申请执行人调查专业技能的匮乏、调查高耗时高成本的阻碍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执行 执行财产 财产调查 表现 个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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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民事执行财产豁免制度
5
作者 姚宇 《法制与经济》 2014年第4期68-70,共3页
民事执行财产豁免制度是基于保护被执行人基本权利设置的一项执行措施,它在人权价值不断与法治精神相契合的背景下产生,是对处于权利保障边缘的债务人人权的尊重。我国目前虽对民事执行财产豁免制度进行一定的规范,但因未能形成完备、... 民事执行财产豁免制度是基于保护被执行人基本权利设置的一项执行措施,它在人权价值不断与法治精神相契合的背景下产生,是对处于权利保障边缘的债务人人权的尊重。我国目前虽对民事执行财产豁免制度进行一定的规范,但因未能形成完备、系统的体系而缺乏可操作性,完善的民事执行财产豁免制度应包括明确的主体、清晰的客体、具体的申请程序、适当的救济程序,并引入法官的释明义务作为保障,以形成一套完整的规范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执行财产豁免 民事强制执行 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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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财产分配的立法思考 被引量:26
6
作者 葛行军 刘文涛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2期111-121,共11页
执行财产分配制度应当放在整个法律制度的体系中评价。执行分配与破产制度分别实现着个别清偿与平等清偿的目标。就一般破产主义而言,优先主义公平与效率并重,更趋合理;就商人破产主义而言,混合主义更有其独立的价值。如果一般破产... 执行财产分配制度应当放在整个法律制度的体系中评价。执行分配与破产制度分别实现着个别清偿与平等清偿的目标。就一般破产主义而言,优先主义公平与效率并重,更趋合理;就商人破产主义而言,混合主义更有其独立的价值。如果一般破产主义是一种立法趋向,优先主义代替平等主义或者团体优先主义也是一种立法趋向。眼下我国执行立法所确定的执行财产分配制度仍应为混合主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等主义 优先主义 团体优先主义 混合主义 债权平等 公平执行 破产制度 执行财产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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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财产处置复合型公力模式改革探讨--创新执行权运行机制的视角 被引量:1
7
作者 熊进光 高洁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30-139,共10页
当前执行财产的处置采法院集中行使的“单一型公力模式”,权力高度集中与执行力量紧缺形成突出矛盾,带来债权实现周期拉长、债务人负担加重、执行队伍风险加大等诸多负外部性。通过对执行权构造理论及域外执行财产处置模式的比较分析可... 当前执行财产的处置采法院集中行使的“单一型公力模式”,权力高度集中与执行力量紧缺形成突出矛盾,带来债权实现周期拉长、债务人负担加重、执行队伍风险加大等诸多负外部性。通过对执行权构造理论及域外执行财产处置模式的比较分析可发现,“复合型公力模式”在权力正当性、权力兼容性、权力衔接、权力监督等方面,比“单一型公力模式”和“社会为主公力补充模式”更符合中国国家体制、权力架构和司法传统。提升执行财产处置质效,应从处置权赋权、处置权科学分配、加强程序衔接和权力运行监督等方面,逐步推进执行财产处置模式的改革创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权运行机制 执行财产处置 单一型公力模式 复合型公力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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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被执行财产路径之改良 被引量:2
8
作者 朱淼蛟 唐学兵 《法律适用》 2003年第12期27-29,共3页
制度缺憾:对现行查明被执行财产制度的检讨 民事执行的标的可分为财产和行为。实践中的民事执行绝大多数是对财产的执行,而有时对物的交付和行为的执行也可转化或衍生出对财产的执行。由此,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就成为执行工作... 制度缺憾:对现行查明被执行财产制度的检讨 民事执行的标的可分为财产和行为。实践中的民事执行绝大多数是对财产的执行,而有时对物的交付和行为的执行也可转化或衍生出对财产的执行。由此,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就成为执行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 关于查明被执行财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28条至第30条的规定,路径有三:一是申请执行人提供;二是被执行人报告;三是执行法院依职权调查。可以说,上述三条路径是平行而往,无主次之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申请执行 执行 执行法院 执行财产制度 申报义务 调查审核权 民事执行法律关系 社会诚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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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财产刑执行中的权益保障 被引量:5
9
作者 赵秉志 王东阳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6年第3期43-47,共5页
权益保障是刑法视野下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1997年刑法典对财产刑执行过程中的权益保障作了部分规定,但内容尚不完善。对于司法实践中所涉及的一些关于相关人员权益保障问题,有必要作较为深入的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财产刑执... 权益保障是刑法视野下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1997年刑法典对财产刑执行过程中的权益保障作了部分规定,但内容尚不完善。对于司法实践中所涉及的一些关于相关人员权益保障问题,有必要作较为深入的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财产刑执行过程中权益保障的立法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执行 权益保障 立法考察 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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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刑执行完善路径之探寻 被引量:7
10
作者 韩玉胜 沈玉忠 《政法论丛》 2009年第1期82-86,共5页
作为刑罚方法,财产刑在抗制和预防犯罪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司法实践中财产刑执行率偏低,这大大限制了财产刑尤其是罚金刑积极功能的发挥。因此,从财产刑设置的价值诉求出发,积极探寻完善财产刑执行的路径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财产执行 制度性障碍 价值诉求 路径探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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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思考 被引量:9
11
作者 李自民 王晓景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7期21-27,共7页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生效后,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一直是学术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生效后,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一直是学术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积极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促进司法改革特别是检察改革,本刊编辑部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专题研究》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试图从现代司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着手,就我国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改革特别是刑事执行检察理论的构建、财产刑的检察监督和强制医疗检察监督等热点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司法改革特别是检察改革提供理论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监督工作 财产执行 相关制度 监督职能 刑事执行 检察机关 执行监督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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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制下夫妻个人债务执行程序的规则建构 被引量:10
12
作者 赵大伟 《交大法学》 CSSCI 2022年第2期99-114,共16页
共同财产制是我国关于婚姻财产的法定财产制度,建构夫妻个人债务执行规则不能忽视共同财产制。当前民法典适用时期,以物权外观原则区分债务人财产为基础的夫妻个人债务执行规则陷入困境,应以共同财产制为基础建构新的执行规则。依据共... 共同财产制是我国关于婚姻财产的法定财产制度,建构夫妻个人债务执行规则不能忽视共同财产制。当前民法典适用时期,以物权外观原则区分债务人财产为基础的夫妻个人债务执行规则陷入困境,应以共同财产制为基础建构新的执行规则。依据共同财产制,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原则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共同财产内部具有同等的份额。相对于另行诉讼、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以及先析产再执行,直接执行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个人债务执行的可行方案。为顺利执行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可创设夫妻个人债务推定规则,共同财产查控规则,共同财产评估、控制、处置规则以及债务人配偶权利保护规则,实现法院执行与当事人权利保护之间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债务 执行共同财产 方案选择 规则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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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明 被引量:1
13
作者 夏宏强 杨坚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3期105-108,共4页
由于法律规定得不明确,我国目前的查明被执行人财产制度在实践中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异变,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的主要责任落到了申请执行人一方身上。这既违背了民事强制执行程序的基本法理要求,也缺乏现实的法律依据和可操作性。我们应当以... 由于法律规定得不明确,我国目前的查明被执行人财产制度在实践中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异变,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的主要责任落到了申请执行人一方身上。这既违背了民事强制执行程序的基本法理要求,也缺乏现实的法律依据和可操作性。我们应当以合理划分执行机关、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责任为主线,完善我国的查明被执行人财产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财产 民事执行 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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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执行财产委托价格评估法律适用的思考
14
作者 石丽明 刘志川 《中国资产评估》 CSSCI 2001年第2期8-10,共3页
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依法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价格评估,是为了以拍卖、变卖的方式实现财产的变价;对执行财产进行价格评估与对执行财产进行估价鉴定,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执行中的价格评估有着自身的特点,不受... 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依法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价格评估,是为了以拍卖、变卖的方式实现财产的变价;对执行财产进行价格评估与对执行财产进行估价鉴定,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执行中的价格评估有着自身的特点,不受审核和重新评估的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财产 价格评估 估价鉴定 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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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执行:理论、实践与规则 被引量:5
15
作者 王庆宇 《时代法学》 2020年第4期63-72,共10页
对于夫妻财产执行的问题,理论与实务界均未达成共识。被执行人的变更和追加应当以执行程序规范的明确规定为前提,不能任意突破执行力的主观范围而直接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追加未具名举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应当平衡执行程序中效率和公正的冲... 对于夫妻财产执行的问题,理论与实务界均未达成共识。被执行人的变更和追加应当以执行程序规范的明确规定为前提,不能任意突破执行力的主观范围而直接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追加未具名举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应当平衡执行程序中效率和公正的冲突,尤其是被确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并非唯一的价值追求,故而应当遵循允许先析产再执行的逻辑。但这样的规则并没有解决夫妻财产执行的所有问题,应当从允许法官在这类案件处理中发挥能动作用、明确析产之诉的启动规则、建立有限的判例制度几个层面努力,使这类案件的处理更具有妥当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财产执行 执行力的主观范围 析产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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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产强制执行路径探析 被引量:3
16
作者 刘清宇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6期91-98,共8页
现代科技的不断进步使“财产”这一概念的定义范围逐步扩大,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兴起,“网络虚拟财产”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并且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出现在民法、刑法理论研讨与民事、刑事的司法实务中。作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核心概念的“可... 现代科技的不断进步使“财产”这一概念的定义范围逐步扩大,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兴起,“网络虚拟财产”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并且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出现在民法、刑法理论研讨与民事、刑事的司法实务中。作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核心概念的“可执行财产”,理应与时俱进地拓展、延伸至网络虚拟财产领域,更加有力地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益,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又一道藩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 网络虚拟财产 执行财产 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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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的实践探索与制度完善 被引量:3
17
作者 胡江 张雷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8年第5期133-142,共10页
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应有之义。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规定和司法实践制度还难以满足现实的需要。通过对重庆的实证调查可以发现,检察机关在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中还存在立法规定不明确、财产刑适用范围过于宽泛、... 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应有之义。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规定和司法实践制度还难以满足现实的需要。通过对重庆的实证调查可以发现,检察机关在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中还存在立法规定不明确、财产刑适用范围过于宽泛、检察机关应对经验不足、人财物保障不足、监督手段缺乏强制性、监督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要完善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的制度构建,需要从完善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法律规定,建立检察机关主动介入制度,建立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保障制度等多个方面予以改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执行 检察监督 探索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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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刑执行监督初探 被引量:3
18
作者 王希发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第6期69-72,共4页
为强化对财产刑执行的检察监督,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将财产刑执行监督职责赋予了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但监所检察部门在履行该项职责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现阶段监所检察部门应在履行职责、延... 为强化对财产刑执行的检察监督,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将财产刑执行监督职责赋予了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但监所检察部门在履行该项职责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现阶段监所检察部门应在履行职责、延伸职责中着手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并通过完善立法、深化内部体制创新和加强外部配套措施建设来构建财产刑执行监督的长效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执行 检察监督 路径选择 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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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证据问题研究——以执行财产的发现为中心 被引量:3
19
作者 刘静 《证据科学》 CSSCI 2014年第3期279-287,共9页
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是执行领域长期以来的难题,近年来,法院系统通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退出机制清理积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并非所有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都可以通过该机制退出执行程序。虽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并不存在严格的证明... 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是执行领域长期以来的难题,近年来,法院系统通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退出机制清理积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并非所有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都可以通过该机制退出执行程序。虽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并不存在严格的证明问题,但通过证据认定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以及通过调查发现无执行财产,是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关键。并且,可以通过探讨无财产可执行案件中的证据问题反思当前执行程序中的证据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据 财产发现 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执行裁决 执行调查 执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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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面上的义务:财产申报制度的回顾与展望——以执行财产申报的功能与价值为角度 被引量:1
20
作者 张法能 《法治论坛》 2014年第2期246-262,共17页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财产申报制度在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订后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此制度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查明以及对被执行人的威慑起到了一定的作...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财产申报制度在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订后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此制度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查明以及对被执行人的威慑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回顾现实,由于该制度确立的时间不长,相关配套制度以及理论基础相对缺乏,加上社会公众在主观意识上还没有完全理解和接受,实施的效果并没有预想的那样出色,只能成为"纸面上的义务"。实践当中,如何高效地寻求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让被执行人自行申报,无疑是财产调查的最有效率的途径。但经统计分析,财产申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过分偏重于对被执行人的威慑惩罚,忽视了财产查明的价值功能,在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范围与形式上过于随意,也缺乏补充申报的告知义务,没能让执行财产申报的功能与价值得以充分发挥。理论上,财产申报制度理应强制被执行人全面、如实地申报自身全部财产,通过当事人之间对财产申报内容的质证以及法院的调查核实,准确、迅速地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而对于虚假、拒绝申报的行为,应施以严惩措施。财产申报制度应当视为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查明的重要途径,全面落实申报财产听证制度,拓宽发现财产申报不实的途径。实现被执行人主动申报与被动申报相结合、法定期限申报与及时补充申报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进一步提升财产申报的实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查明 执行财产申报 功能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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