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抢夺公交车方向盘行为之定性——“张晓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评释
被引量:
4
1
作者
叶良芳
应家赟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16年第3期62-66,共5页
对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案件的处理,实践中存在较大差异,张晓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的判决,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指引。对于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行为,如果具有导致车损人伤等侵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的,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
对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案件的处理,实践中存在较大差异,张晓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的判决,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指引。对于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行为,如果具有导致车损人伤等侵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的,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行为人没有预见自己行为的高度危险性,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则应认定为过失或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行为不具有侵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则应认定为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违法行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抢夺公交车方向盘
以危险方法危害
公共
安全罪
交通
肇事罪
扰乱公共交通秩序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抢夺公交车方向盘行为之定性——“张晓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评释
被引量:
4
1
作者
叶良芳
应家赟
机构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出处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16年第3期62-66,共5页
文摘
对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案件的处理,实践中存在较大差异,张晓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的判决,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指引。对于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行为,如果具有导致车损人伤等侵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的,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行为人没有预见自己行为的高度危险性,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则应认定为过失或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行为不具有侵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则应认定为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违法行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关键词
抢夺公交车方向盘
以危险方法危害
公共
安全罪
交通
肇事罪
扰乱公共交通秩序
分类号
D924.32 [政治法律—刑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抢夺公交车方向盘行为之定性——“张晓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评释
叶良芳
应家赟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16
4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