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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高”关于黄友谊赔偿案批复之评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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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柴学友 施正生 许乐生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3年第5期51-66,共16页
刑事确认权具有国家公权性、程序前置性、行使单一性、生效权威性。确认权属赔偿义务机关 ,存疑错捕案件的确认权属检察机关。刑事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侵权确认赔偿原则 ,而不是无罪赔偿原则。判定错捕只能用确认方式 ,而不能用推定方式... 刑事确认权具有国家公权性、程序前置性、行使单一性、生效权威性。确认权属赔偿义务机关 ,存疑错捕案件的确认权属检察机关。刑事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侵权确认赔偿原则 ,而不是无罪赔偿原则。判定错捕只能用确认方式 ,而不能用推定方式。判定疑案是否错捕的标准应依法定标准而不能依无罪结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黄友谊赔偿案 刑事确认权 国家公权性 程序前置性 行使单一性 生效权威性 归责原则 批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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