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4月28日,原告与香港迈然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订明,由原告供给迈然有限公司低密度聚乙烯树脂(LDPE)7000吨。分7批发运,每批1000吨。价格条件为 CIF大连,单价每吨900美元。付款方式为“AT 30 DAYS SIGHT”(承兑交单,3...1989年4月28日,原告与香港迈然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订明,由原告供给迈然有限公司低密度聚乙烯树脂(LDPE)7000吨。分7批发运,每批1000吨。价格条件为 CIF大连,单价每吨900美元。付款方式为“AT 30 DAYS SIGHT”(承兑交单,30天付款)。1989年7月6日。展开更多
文摘1989年4月28日,原告与香港迈然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订明,由原告供给迈然有限公司低密度聚乙烯树脂(LDPE)7000吨。分7批发运,每批1000吨。价格条件为 CIF大连,单价每吨900美元。付款方式为“AT 30 DAYS SIGHT”(承兑交单,30天付款)。198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