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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责任条款之修正——从责任承担范围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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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黎晓道 《知与行》 2017年第11期61-65,共5页
现行立法对补充责任的规定存在不合理之处,并集中体现在担责范围的规定上。据司法解释及补充责任条款的规定,补充责任人只在一定的限额内承担责任,实际承担的赔偿金额不能超出该限额。划定补充责任人的责任承担范围,其实在运用按份责任... 现行立法对补充责任的规定存在不合理之处,并集中体现在担责范围的规定上。据司法解释及补充责任条款的规定,补充责任人只在一定的限额内承担责任,实际承担的赔偿金额不能超出该限额。划定补充责任人的责任承担范围,其实在运用按份责任的思维来处理补充责任,使责任人基于自身责任份额担责。这在理论上引发了一系列矛盾,不仅引发补充责任条款与侵权法第12条的混淆,还会使补充责任的顺位性失去合理依据,引起补充责任按份化,更有悖于侵权法的自己责任原则与完全赔偿原则,导致补充责任人与直接侵权人间的责任份额的混乱,更可能危及补充责任制度的存续。补充责任制度的宗旨应当为转移求偿风险,将受害人无法追及全额赔偿的风险转移到补充责任人的身上。故补充责任人应当就受害人未获赔偿的部分予以完整的赔偿,而且在担责后可享有全额的追偿权。如此设置可以保证补充责任制度的逻辑自洽,也符合它的立法初衷,充分地维护补充责任的独特性与合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责任承担范围 补充责任 求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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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的刑事风险——以智能机器人为切入点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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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金钢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CAS 2019年第8期87-94,共8页
人工智能时代已翩然而至,带来诸多变化和挑战,应慎重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可能带来的新的刑事风险。智能机器人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可作为受刑事处罚的主体,其刑事责任呈现两面性的特征。智能机器人的开发者或操作者故意利用智能机器人实施... 人工智能时代已翩然而至,带来诸多变化和挑战,应慎重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可能带来的新的刑事风险。智能机器人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可作为受刑事处罚的主体,其刑事责任呈现两面性的特征。智能机器人的开发者或操作者故意利用智能机器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刑事责任应由开发者和操作者作为直接正犯来承担。智能机器人的开发者和操作者对于智能机器人造成的危害结果,视其是否违背预见义务以及是否具有预见可能性,可能承担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或按意外事件处理。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猛,应在法律制度框架的约束和指引下充分发挥其功用,并防范其弊端,在智能机器人研发应用的风险性与刑事归责的合理性之间寻求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智能机器人 刑事责任 刑责承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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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复函》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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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桂艳 《当代法学》 2003年第12期138-139,共2页
2002年8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转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复函》,主要内容如下:
关键词 《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复函》 刑事责任 刑法理论 犯罪构成 犯罪行为 犯罪分子 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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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工智能时代智能机器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被引量: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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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宪权 胡荷佳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40-47,共8页
智能机器人是由程序设计和编制而成且具有辨认控制能力和学习能力,同时能够自主思维、自发行动的非生命体。智能机器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差异在于其不具有生命体,智能机器人与动物的差异在于其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智能机器人与普通机器人... 智能机器人是由程序设计和编制而成且具有辨认控制能力和学习能力,同时能够自主思维、自发行动的非生命体。智能机器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差异在于其不具有生命体,智能机器人与动物的差异在于其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智能机器人与普通机器人的差异在于其可能超越人类设计和编制的程序产生独立的意识和意志。不排除智能机器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可能,其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可分为两种:在程序设计和编制范围内与在程序设计和编制范围外。在程序设计和编制范围内智能机器人实施犯罪行为是按照人类的意识和意志,应当将智能机器人看作人类实施犯罪行为的"工具",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智能机器人可能超越程序的设计和编制范围,按照自主的意识和意志实施犯罪行为,因而完全可能成为行为主体而承担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智能机器人 刑事责任能力 刑责承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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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海底区域开发中担保国的环境法律责任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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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静茹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32-45,共14页
在国际海底区域开发中担保国的环境法律责任来源于担保国对确保遵守义务和直接义务的违反,责任的承担标准应为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尽管有适用空间,但是存在适用的阻却事由。担保国环境法律责任构成要件的特殊性在于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损... 在国际海底区域开发中担保国的环境法律责任来源于担保国对确保遵守义务和直接义务的违反,责任的承担标准应为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尽管有适用空间,但是存在适用的阻却事由。担保国环境法律责任构成要件的特殊性在于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损害后果应采用重大标准为门槛要件;因果关系表现为初级规则而非次级规则的形式。在责任的承担范围和形式问题上,可获赔偿的环境损害类型主要为针对海洋环境的损害和对构成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区域及其资源的损害。海底区域物理属性的特殊性和法律地位的特殊性对恢复原状救济方式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出挑战,金钱补偿应成为担保国环境法律责任承担的主要赔偿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海底区域 担保国 责任承担标准 责任构成要件 责任承担范围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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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的刑罚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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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钢 《时代财会》 2003年第3期29-30,共2页
2000年7月1日生效的《会计法》第40条规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 2000年7月1日生效的《会计法》第40条规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是一项关于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规定,而且是属于消极资格的规定。该规定向我们昭示的信息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会计法 承担范围 法理分析 实践意义 法律责任 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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