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建立在对两个文本的理解之上,一个是哈特《法律的概念》,一个是Shapiro的"on Hart’s way out"这篇论文。这两个文本中涉及到其它理论家的内容,比如德沃金、科尔曼和拉兹等,都没有专门去研读。因此本文主要由两部分组...本文主要建立在对两个文本的理解之上,一个是哈特《法律的概念》,一个是Shapiro的"on Hart’s way out"这篇论文。这两个文本中涉及到其它理论家的内容,比如德沃金、科尔曼和拉兹等,都没有专门去研读。因此本文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笔者自己对《法律的概念》一书的解读,第二部分是Shapiro对哈特的解读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对哈特转向包容性实证主义的批判,后一部分是以前一部分为基础的。展开更多
文摘本文主要建立在对两个文本的理解之上,一个是哈特《法律的概念》,一个是Shapiro的"on Hart’s way out"这篇论文。这两个文本中涉及到其它理论家的内容,比如德沃金、科尔曼和拉兹等,都没有专门去研读。因此本文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笔者自己对《法律的概念》一书的解读,第二部分是Shapiro对哈特的解读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对哈特转向包容性实证主义的批判,后一部分是以前一部分为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