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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技术从属性:算法时代劳动者的认定基准重构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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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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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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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兰州学刊》
CSSCI
2022年第2期101-112,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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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数字技术支撑的新流行病风险管控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SHA001)的阶段性成果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海外访学计划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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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算法经济下数字技术改变了传统劳动秩序,算法平台通过任务分配、评价管理等方式,塑造全新的算法数字劳动模式。算法利用数据技术实现对劳动者的跨时空支配,劳动过程从现实世界向算法世界延展,劳动过程、劳动模式、劳动规则的嬗变,凸显传统从属性理论的局限性。算法劳动者接受算法平台的算法指令与算法监督管理,从身份上与算法平台形成技术从属关系。但算法平台往往隐蔽劳动从属外观,从而规避其本应承担的用工责任。因此亟须重构劳动者认定方式,矫正算法技术下的劳资失衡,促进算法经济的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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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算法经济
算法劳动
劳动从属性
技术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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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lgorithmic Era
Algorithmic Labor
labor subordination
technical subord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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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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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技术从属性下雇主的算法权力与法律规制
被引量: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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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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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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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32-150,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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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区别于民事雇佣关系的劳动关系,被认为包含“从属性”之特征,学界主要从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等方面加以研究,而作为本源性从属和间接性从属的技术从属性一直未受重视。技术要素是形成大工业时代工厂劳动的基本动因,也是雇主在劳动过程中将劳资直接矛盾转移为机器与劳动者间接对立之手段。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和算法的运用,本来意义上自主灵活的用工形态受到了技术要素的影响,雇主管控效能得以提高,形成了雇主算法权力。雇主算法权力是劳动管理权的技术构成和范围扩张,其形成和运行有特殊性,由此产生了劳资之间的技术势差。需以劳动关系平衡作为雇主算法权力行使之界限,通过制定系统规则,对雇主算法权力的溢出和滥用加以限制和矫正。算法权力构成应防止劳动的技术异化,算法系统设计应做到透明、知情及可释,算法机制运行应避免劳动歧视、直接决定劳动者重大利益及破坏劳动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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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劳动关系
技术从属性
算法权力
劳动管理权
算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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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abor relationship
technical subordination
algorithm power
employer’s management right
algorithm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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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1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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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平台用工下的雇主权力滥用及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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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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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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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重庆开放大学学报》
2023年第4期72-80,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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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劳动法规范的跨法人适用之研究”(项目编号:20YJC82006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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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平台用工是在数字经济发展下,劳动管理与算法技术深度结合而产生的一种新型劳动形态。平台用工下的雇主劳动管理突破了时空界限,同时深度使用算法以强化平台对从业者的技术控制,并且雇主劳动管理依自动程式化逻辑展开。雇主权力存在滥用风险,主要体现在加剧了平台从业者的职业风险、加强了平台从业者的技术从属性、加快了平台从业者的人格数字化。规范平台用工下的雇主权力,需要从确立雇主责任、专项立法规制、动态行政问责、集体劳动联结几个方面对雇主权力加以法律规制,以保障平台从业者的劳动权益,从而构建新业态下的和谐用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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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平台用工
算法劳动
雇主权力
技术从属性
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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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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