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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人力资本投资与劳动者自主权益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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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俞宪忠 《东岳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36-39,共4页
市场经济要求人力资本投资者与其权益拥有者之间,不能出现错位分离,而必须是同一主体。尽管公共教育存在着政府机构的投资主体幻觉,似乎政府也可以分割和获取部分劳动力产权或限制人权,但政府支出的人力资本投资费用,最终都还是以税负... 市场经济要求人力资本投资者与其权益拥有者之间,不能出现错位分离,而必须是同一主体。尽管公共教育存在着政府机构的投资主体幻觉,似乎政府也可以分割和获取部分劳动力产权或限制人权,但政府支出的人力资本投资费用,最终都还是以税负的形式,全部由作为人力资本载体的劳动者阶层来支付,政府只是公共教育投资的代理者而非最终的投资买单人。公共教育投资的实质在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团体平等交易,同时也是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公共物品交易。政府的首要职能是保护而不是剥夺普通公民的劳动力自主权益,主权在民和藏富于民才是和谐发展的终极旨向。发展的最大障碍只能首先来自于作为基本人权的产权制度缺陷,发展的首要路径则只能是劳动力自主产权制度的有效重构,这一发展选择对于转轨发展国家具有基础性和首要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公共教育 公共物品交易 劳动力自主产权 投资主体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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