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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投资法院机制的不确定性及我国的应对策略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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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晓静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81-186,共6页
欧盟近年对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ISDS)进行了改革,其中一项举措就是建立投资法院制度(Investment Court System,ICS)。用投资法院制度取代传统的投资仲裁制度,并且设立上诉法院,是对传统投资仲... 欧盟近年对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ISDS)进行了改革,其中一项举措就是建立投资法院制度(Investment Court System,ICS)。用投资法院制度取代传统的投资仲裁制度,并且设立上诉法院,是对传统投资仲裁制度的重大变革。欧盟尚未取得缔结含有ICS机制的投资协定的专属权限,投资协定的生效仍需获得所有欧盟成员国的批准,该协定能否获得欧盟成员国的一致批准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同时,ICS缺乏独立的承认和执行机制,在适用现有的《华盛顿公约》与《纽约公约》的承认和执行机制时又面临诸多法律问题。虽然欧盟法院近期发布的1/17裁决意见通过对欧盟与加拿大《综合经济与贸易协定》(Comprehensive Economic and Trade Agreement,CETA)进行文本分析确认了ICS机制与欧盟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实践中欧盟法院是否会充分尊重ICS裁决仍不得而知。需要对欧盟层面ICS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厘清欧盟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与进展,为中欧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国是否应当接受ICS机制提供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投资法院制度 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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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协定新发展及中国借鉴--基于CETA投资章节的分析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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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静霞 孙英哲 《国际法研究》 2018年第2期21-39,共19页
《欧盟与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投资章节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新动向。考虑到欧盟和加拿大的经济体量及其传统上所具有的规则话语权,《欧盟与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投资章节在实体内容及程序机制上的创新对未来... 《欧盟与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投资章节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新动向。考虑到欧盟和加拿大的经济体量及其传统上所具有的规则话语权,《欧盟与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投资章节在实体内容及程序机制上的创新对未来国际投资规则的演进产生的重要影响值得关注。中国作为双向投资大国,近年来非常重视国际投资规则治理及制度创新,而投资规则的变革及中国商签或升级国际投资协定也关系到"一带一路"倡议的顺畅实施。在此背景下,本文主要采用文本分析方法对《欧盟与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投资章节在实体和程序上的重要创新进行讨论,关注其创新特征及内在动因,在此基础上分析《欧盟与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对未来国际投资规则和投资仲裁实践发展趋势的可能影响,以及对中国商签新的国际投资协定及升级现有协定的借鉴和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盟与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 投资法院制度 投资仲裁 公平公正待遇 “一带一路”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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