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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上诉机制改革新动向及中国因应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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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丹 刘敬东 《海峡法学》 2023年第1期78-85,共8页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机制)在解决国际投资争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其裁决不一致和缺乏纠错机制、仲裁员独立性和公正性缺失、忽视东道国公共利益和国内规制权等固有缺陷引发各界诟病。为克服ISDS机制上述弊端,各界...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机制)在解决国际投资争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其裁决不一致和缺乏纠错机制、仲裁员独立性和公正性缺失、忽视东道国公共利益和国内规制权等固有缺陷引发各界诟病。为克服ISDS机制上述弊端,各界将建立ISDS上诉机制作为主要改革方向,主要有:国际投资法院上诉机制、常设多边上诉机制、特设上诉机制等三种方案。这三种方案在性质特征、主要内容、优缺点、可实现性等方面均有较大差异。我国应基于“双重大国”身份以及缔约、仲裁实践,积极利用联合国贸法会第三工作组的平台推动常设多边上诉机制,并探索设立“一带一路”常设上诉机制,为国际投资仲裁机制改革贡献中国智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投资仲裁 上诉机制 “一带一路”投资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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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角色转变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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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婷婷 屈丹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65-80,共16页
晚近以来,各国通过签订国际投资协定(IIAs)创设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机制),将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法律化。在传统ISDS机制中,国家与投资者处于平等地位,且投资者独占启动国际投资仲裁的权利,而国家只能被动地参与仲裁。随着ISDS案... 晚近以来,各国通过签订国际投资协定(IIAs)创设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机制),将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法律化。在传统ISDS机制中,国家与投资者处于平等地位,且投资者独占启动国际投资仲裁的权利,而国家只能被动地参与仲裁。随着ISDS案件数量的激增,该机制限制国家规制权的趋势也日益显现。为此,一些国家开始通过签订新的IIAs,对ISDS机制进行改革。从近期的条约实践中可以看出,ISDS机制中的国家角色正在逐渐发生变化。通过缔约国任命裁判者、缔约国联合发布条约解释以及赋予被告国反请求权等措施,国家主动发挥其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的作用。国家在ISDS机制中作用增强带来的影响是多重的,一方面有利于国际投资的可持续发展,与全球治理理念相契合,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私人权利遭受侵害。中国作为国际投资身份混同大国,在参与ISDS机制改革时应当注重投资者的保护与国家规制权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协定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国家规制权 可持续发展 全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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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中的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内容、特点与影响 被引量:4
3
作者 张生 马燕飞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22年第1期141-157,共17页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涵盖了四种类型的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除了国家间争端解决一般规定外,还专门纳入了可持续发展争端解决、补贴争端解决、投资委员会对于紧急和重要事项的解决规则。CAI中的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呈现出全面性、专...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涵盖了四种类型的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除了国家间争端解决一般规定外,还专门纳入了可持续发展争端解决、补贴争端解决、投资委员会对于紧急和重要事项的解决规则。CAI中的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呈现出全面性、专业性和灵活性的特征,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回归"。在当前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面临改革的背景下,CAI中的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会成为其他国家商签投资协定的范本。但是,与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相比,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具有更强的政治性特征,特别是在劳工争议等问题的解决上,它的运用会使有关争端更具"政治化"色彩。我国应特别关注CAI生效后欧盟以劳工问题为由启动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可能性,避免争端解决的"政治化";同时,也要注意投资协定与其他国际协定或国际法机制协调运作,共同促进国际投资法制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 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 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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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改革浅析
4
作者 翟博宇 《争议解决》 2023年第5期2024-2030,共7页
当前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在适用过程中凸显出一系列问题,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成为当前各国关注的焦点。目前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主要分为渐进式改革、系统性改革和范式改革。中国作为具有双重投资身份的大国... 当前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在适用过程中凸显出一系列问题,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成为当前各国关注的焦点。目前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主要分为渐进式改革、系统性改革和范式改革。中国作为具有双重投资身份的大国也应该顺应发展潮流,在改进国内仲裁机制,提高仲裁能力和仲裁机构影响力的同时,注重争端预防机制和调解在争端解决中的作用,平衡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利益,完善争端解决机制现存的问题,为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提供中国方案。与此同时也要注重高端人才的培养,提高我国在投资仲裁领域的参与度,提升在投资仲裁改革中的国际话语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 改革 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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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改革与中国应对
5
作者 马志强 董嘉旎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22年第8期82-86,共5页
近年来,随着国际投资数量的激增,提交至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其中,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中投资仲裁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也在不断遭到各国的质疑。为了追求各自在国际投资活动中最大利益,站在各自的立场,... 近年来,随着国际投资数量的激增,提交至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其中,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中投资仲裁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也在不断遭到各国的质疑。为了追求各自在国际投资活动中最大利益,站在各自的立场,各国纷纷提出了不同的改革方案,其核心是上诉机制是否构建问题。作为资本输入与输出双向投资大国,中国应积极参与到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改革之中,提出中国方案,借鉴世界贸易组织中的上诉机构来构建“初审仲裁+上诉机制”的解决路径,在不同改革方案之间发挥大国协调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常设上诉机构 国际投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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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多边改革:不同方案的对话
6
作者 王鹏 《国际学术动态》 2020年第3期3-6,共4页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多边改革:不同方案的对话”国际高端研讨会于2019年9月15~16日在西安举行。此次会议由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主办,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安国际港务区和中国国际经济...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多边改革:不同方案的对话”国际高端研讨会于2019年9月15~16日在西安举行。此次会议由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主办,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安国际港务区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承办,亦系欧亚经济论坛法治分论坛暨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首届年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仲裁 争端解决机制 西安国际港务区 法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投资者 多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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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与中国对策 被引量:6
7
作者 陈江滢 葛顺奇 《国际贸易》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47-56,82,共11页
近年来,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在保护外国投资者权益和促进跨国投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该机制的广泛运用,其挑战国家主权和公共利益的弊端以及其他程序性缺陷逐渐凸显,使其备受质疑,陷入正当性危机。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 近年来,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在保护外国投资者权益和促进跨国投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该机制的广泛运用,其挑战国家主权和公共利益的弊端以及其他程序性缺陷逐渐凸显,使其备受质疑,陷入正当性危机。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各国采取了一系列限制措施,违反了国际投资协定中的投资保护条款,被外国投资者提起国际仲裁的风险大幅上升,加剧了各国对ISDS机制的担忧。国际社会正加速改革ISDS机制,形成了限制和完善ISDS机制的改良派、建立常设投资法庭的改革派和排除ISDS机制的革命派。不同改革模式存在明显分歧,使ISDS机制的改革前景充满争议。中国作为双向投资大国,平衡对外资的监管权和保护海外投资利益至关重要,需要积极参与并推动全球ISDS机制的改革进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直接投资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 东道国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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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下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研究——基于欧盟国际投资法庭制度的考察 被引量:10
8
作者 董静然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73-180,共8页
"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体量庞大。如何维护我国在该地区的投资权益和投资安全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作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重要规则,是在国际法层面保护我国... "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体量庞大。如何维护我国在该地区的投资权益和投资安全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作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重要规则,是在国际法层面保护我国投资安全的重要方式。欧盟积极回应了国际社会长期以来对于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批评和质疑,创造性地提出国际投资法庭制度,并将其运用到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我国应该结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具体情况,以构建多边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为目标,立足于"一带一路"区域范围,建立兼具协调统一和开放包容特点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带一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投资法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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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 被引量:2
9
作者 宋俊荣 《中国流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17-128,共12页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特色体现为四个方面:限缩适用范围;条款更加精细化;强化执行保障;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继承与改造。该机制可能在三个方面引发争议:适用范围的颠覆性改变;投资委员会就协定条款所作解释对仲裁...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特色体现为四个方面:限缩适用范围;条款更加精细化;强化执行保障;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继承与改造。该机制可能在三个方面引发争议:适用范围的颠覆性改变;投资委员会就协定条款所作解释对仲裁专家组的约束力;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与投资者-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关系。中国应从三个方面进行应对:首先,坚持限缩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其次,争取就投资委员会所作解释的约束力与欧盟达成协定,进一步明确投资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协定所含条款或术语的解释对审理当前或后续争端的仲裁专家组具有约束力;仲裁专家组只能对投资委员会所作解释进行形式审查,不能进行实质审查;针对仲裁专家组报告设立上诉机制,以确保背离投资委员会所作解释的裁决得到纠正。最后,在未来与欧盟就投资者-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进行的谈判中妥善处理其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关系,允许针对东道国的同一措施分别启动两种争端解决机制,以实现两种不同性质的救济;就东道国同一措施与协定的相符性而言,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中已有裁决的,应适用间接禁反言原则,禁止投资者-国家间仲裁庭对该争议点再行审理;要求投资者先行书面征求母国是否启动国家间仲裁的意见,在得到母国否定答复或超过一定期限未收到母国答复后,方可提请针对东道国的投资者-国家间仲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 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缔约方联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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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投资者之间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演变
10
作者 王文君 《商业时代》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35-35,41,共2页
越南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与越南的经贸往来更加频繁,我国对越南的投资额也在增加。在对越投资的过程中,中越投资者之间不可避免地将出现投资争端。中越投资者之间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目前的机制属于三个阶段当中最开... 越南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与越南的经贸往来更加频繁,我国对越南的投资额也在增加。在对越投资的过程中,中越投资者之间不可避免地将出现投资争端。中越投资者之间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目前的机制属于三个阶段当中最开放的一个,有利于增加我国投资者对越投资的信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越投资者 投资争端 解决机制 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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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中国对外投资风险——通过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案件的角度 被引量:9
11
作者 石慧敏 王宇澄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9期103-112,共10页
近年来,中国对外投资规模大幅增加,海外投资风险也随之加大,对风险的评估和预防日益重要。国际投资协定及其框架下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已经逐渐成为保护投资者海外资产的主要工具之一。本文通过回顾ISDS的发展历程和特点,... 近年来,中国对外投资规模大幅增加,海外投资风险也随之加大,对风险的评估和预防日益重要。国际投资协定及其框架下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已经逐渐成为保护投资者海外资产的主要工具之一。本文通过回顾ISDS的发展历程和特点,并且利用ISDS仲裁案件数据库,研究了影响ISDS案件发生的因素。本文发现,中国目前对外直接投资分布于ISDS案件高发的行业和地区,面临的海外投资风险较大。回归分析表明,东道国经济发展水平越低、人均国民收入越低以及政治环境越差,就越容易发生ISDS案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对外直接投资 国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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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理念下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革新 被引量:1
12
作者 孙继刚 《法治社会》 2021年第1期88-97,共10页
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遵循的价值目标。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三大核心原则——公平性、协调性和持续性上的不足。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冲突,是其属性和外部... 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遵循的价值目标。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三大核心原则——公平性、协调性和持续性上的不足。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冲突,是其属性和外部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为了推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走向更加具有可持续性的道路,未来应当着力探索突破“仲裁”性质的束缚,主动利用国际投资协定完善相关内部制度,并鼓励国际社会在该机制改革上共同参与和统一协调,进而推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朝向更加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道路前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可持续发展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公平性 协调性 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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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卡尔沃主义的复活——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视角 被引量:49
13
作者 韩秀丽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121-135,共15页
晚近,一些国家为应对国际投资仲裁程序,修改宪法、法律和合同,限制或放弃国际投资协定中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条款,甚至终止双边投资条约和退出《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这一系列现象是卡尔沃主义不同程度复活的表现。... 晚近,一些国家为应对国际投资仲裁程序,修改宪法、法律和合同,限制或放弃国际投资协定中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条款,甚至终止双边投资条约和退出《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这一系列现象是卡尔沃主义不同程度复活的表现。卡尔沃主义复活的原因在于经济危机引发的对新自由主义的质疑、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为代表的国际投资仲裁制度本身的缺陷,以及各国对保留规制权的诉求。在这种国际潮流和背景下,中国应支持和提倡改革现行国际投资仲裁体制,在签订国际投资协定时,应审慎设计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条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卡尔沃主义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条款 新自由主义 规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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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BIT的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基于中加BIT与CETA的比较分析 被引量:11
14
作者 肖军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5年第2期76-85,共10页
里斯本条约赋予欧盟在国际直接投资方面的专属权能。CETA投资章节是欧盟签署的第一部国际投资条约,其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代表了欧盟在该机制构建上的立场,是我国制定中国-欧盟BIT谈判策略的重要参照。与中加BIT中的投资者-东道... 里斯本条约赋予欧盟在国际直接投资方面的专属权能。CETA投资章节是欧盟签署的第一部国际投资条约,其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代表了欧盟在该机制构建上的立场,是我国制定中国-欧盟BIT谈判策略的重要参照。与中加BIT中的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相比,CETA更加复杂全面,包含若干以往投资条约没有的新规则,主旨在于给予国家对机制更强的影响和控制。其中多数创新可为中欧BIT所采纳,对部分新规则的作用和价值则需要进一步澄清和斟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盟投资条约 CETA 中国-欧盟BIT 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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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P关于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的最新规制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被引量:4
15
作者 宋锡祥 周聖 《国际商务研究》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1-22,共12页
投资者—国家仲裁机制作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主要途径之一,在TPP协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势必在未来各国愈加频繁的经贸交往中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其条文本身在2012年美国BIT范本的基础上作了改进,采取多种形式限制仲裁庭管辖权,... 投资者—国家仲裁机制作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主要途径之一,在TPP协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势必在未来各国愈加频繁的经贸交往中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其条文本身在2012年美国BIT范本的基础上作了改进,采取多种形式限制仲裁庭管辖权,兼顾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试图平衡国家与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为投资仲裁裁决执行扫清障碍,从而增强了投资者与国家仲裁的信心。面对TPP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条款的最新规制,除了审视其与中国条约立法实践中的差距与不足之外,中国应继续完善投资争议国内救济手段,尽早颁布中国国家豁免法,采取一系列必要的应对法律措施,以减轻TPP新规则可能对中国带来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TPP BIT FTA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 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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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被引量:3
16
作者 张晓君 Thin Thin Oo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97-105,共9页
伴随着外国投资者到缅甸的投资活动日渐频繁,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的发生不可避免。缅甸现行投资法律及缅甸参与的有关国际投资协定对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主要从国内机制和国际机制加以规定。但缅甸有关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争... 伴随着外国投资者到缅甸的投资活动日渐频繁,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的发生不可避免。缅甸现行投资法律及缅甸参与的有关国际投资协定对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主要从国内机制和国际机制加以规定。但缅甸有关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依旧存在着缺乏仲裁机构、规定过于原则、程序缺失、国际机制不完备等问题。因此,可以借鉴有关经验,完善国内投资仲裁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快缔结更多的双边投资协定,适时考虑加入ICSID公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外国投资者 东道国 争端解决机制 缅甸投资 东盟国家 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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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协与平衡:TPP中的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 被引量:1
17
作者 廖凡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9期6-8,共3页
投资者私人权益与东道国主权利益之间的冲突与协调,是国际投资法上永恒的主题.国际投资法律制度中的实体性内容如投资者待遇、国有化与征收,程序性内容如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Investor-State Dlspute Settlement,ISDS),均是围... 投资者私人权益与东道国主权利益之间的冲突与协调,是国际投资法上永恒的主题.国际投资法律制度中的实体性内容如投资者待遇、国有化与征收,程序性内容如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Investor-State Dlspute Settlement,ISDS),均是围绕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利益权衡而构建和展开的.早期的国际投资流向单一,即从传统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谈判地位和议价能力上的差异使得双边投资条约中的权利义务安排呈现单向性,即单方面强调投资者的权利和东道国的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争端解决机制 投资者 东道国 国际投资 平衡 妥协 投资法律制度 双边投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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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协定“国家安全”条款的范式优化及其适用
18
作者 朱玥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4年第8期164-176,共13页
“国家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牵动国际格局和国际秩序调整演变的一大变量,主权国家对国家安全的焦虑逐渐弥漫。国际投资协定“国家安全”条款随之兴起且其解释和适用边界日益模糊,发生了功能异化,带来国家违约成本降低、投资便利化自由化... “国家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牵动国际格局和国际秩序调整演变的一大变量,主权国家对国家安全的焦虑逐渐弥漫。国际投资协定“国家安全”条款随之兴起且其解释和适用边界日益模糊,发生了功能异化,带来国家违约成本降低、投资便利化自由化进程受阻等风险。为确保“国家安全”条款始终作为国际投资法制的“法方法条款”发挥其“安全阀”功能,亟需基于统筹投资促进和国家利益保护平衡的视角对其进行范式优化。对此,可以选择赋予“国家安全”条款自决的属性并且与东道国国内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建立联系,做到主客观援引条件并重。同时,在条文中明确对东道国附加善意履行要求和适当补偿义务,进一步增强主权国家和私人投资者对该条款的实践预期。此种优化方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国家安全”泛化,以增强国际法治和国内法治双向互动的方式统筹发展和安全、开放和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协定 国家安全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 投资者—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 涉外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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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上诉机制改革的分歧与展望:一个文献综述 被引量:4
19
作者 漆彤 方镇邦 《国际商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60-73,共14页
ISDS上诉机制改革是当前国际投资争端解决领域的讨论焦点。从理论起点到制度设计再到各国立场,均存在明显的意见分歧。关于建立ISDS上诉机制的理论起点,争议主要集中于上诉机构在解决ISDS机制一致性和准确性问题方面的作用以及有关终局... ISDS上诉机制改革是当前国际投资争端解决领域的讨论焦点。从理论起点到制度设计再到各国立场,均存在明显的意见分歧。关于建立ISDS上诉机制的理论起点,争议主要集中于上诉机构在解决ISDS机制一致性和准确性问题方面的作用以及有关终局性与效率的讨论。关于ISDS上诉机制的制度设计,分歧主要存在于审查范围与标准、上诉效力、审裁员选任、裁决执行等方面。作为政府领导型的改革,国家在ISDS改革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并由此反映出不同的路径偏好和动力差异。有关ISDS上诉机构改革的分歧从根本上体现了国际投资法治正围绕着"南北矛盾"及"公私矛盾"演化形成新的平衡。尽管如此,ISDS上诉机制改革仍有望在提高仲裁员的公正性与专业性、提高仲裁效率等已有较高程度共识的领域形成突破并向前发展。保护主义抬头及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下的外部环境亦呼唤ISDS上诉机制改革为提升全球投资治理结构注入新的活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 上诉机制 一致性 准确性 终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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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发展的新趋势——TTIP形成中的欧盟模式及中国应对 被引量:3
20
作者 张熠星 《现代管理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46-48,共3页
以条约为基础的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因其正当性危机受到了质疑和批评。伴随TTIP的谈判,新一代欧盟模式的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正在逐渐成型,该模式具有较高的透明度要求,利用制度设计防止滥用争端解决... 以条约为基础的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因其正当性危机受到了质疑和批评。伴随TTIP的谈判,新一代欧盟模式的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正在逐渐成型,该模式具有较高的透明度要求,利用制度设计防止滥用争端解决机制,规定较高的仲裁员资质要求和仲裁员行为准则,引入两审终审的常设投资法庭;它将对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我国在与欧盟进行投资协定谈判时,应深入了解和分析形成中的欧盟模式的特点,结合双方的谈判诉求,制定合理的谈判策略,积极抓住制定和决策国际投资规则的机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 欧盟 中欧投资协定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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