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6篇文章
< 1 2 3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欧盟CBAM碳排放数据报告义务研究 被引量:1
1
作者 张政廉 《情报杂志》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172-178,共7页
[研究目的]对欧盟CBAM碳排放数据报告义务进行研究,对于维护我国国家和企业利益以及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具有重要意义。[研究方法]结合欧盟CBAM相关立法案的规定,运用规范分析和比较研究方法,检视碳排放数据报告义务可能引发的现实问题。... [研究目的]对欧盟CBAM碳排放数据报告义务进行研究,对于维护我国国家和企业利益以及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具有重要意义。[研究方法]结合欧盟CBAM相关立法案的规定,运用规范分析和比较研究方法,检视碳排放数据报告义务可能引发的现实问题。[研究结论]在碳排放数据报告义务履行中,面临因制度差异下的规则适用冲突而引发的碳排放核算问题、因跨境提供中的利益风险而引发的碳排放数据安全问题以及因成本负担下的贸易挑战而引发的碳排放数据壁垒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应当完善碳排放核算核查机制、分级分类化解碳排放数据跨境风险、借助政策手段减轻企业成本负担、维护企业国际贸易竞争话语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盟CBAM 碳排放数据 报告义务 碳排放核算 数据跨境 绿色壁垒
下载PDF
劳动者未履行约定的就业情况报告义务是否对竞业限制协议有影响
2
作者 谢勇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24年第5期42-42,共1页
【案情】2015年10月,邢某在某公司工作,担任网销顾问岗位。双方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约定:“邢某离职后二年为竞业限制期间。邢某离职后,必须于每月30日前向公司提交书面就业状况报告,公司在收到该书面报告并核实就业情况后,再... 【案情】2015年10月,邢某在某公司工作,担任网销顾问岗位。双方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约定:“邢某离职后二年为竞业限制期间。邢某离职后,必须于每月30日前向公司提交书面就业状况报告,公司在收到该书面报告并核实就业情况后,再向邢某支付当月竞业补偿金。如果邢某未按要求提交书面就业状况报告,则视为放弃当月补偿金,但仍然要按照协议履行竞业限制义务。”2018年10月,邢某离职后,未按照协议约定每月向公司书面报告就业状况,并入职了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竞业限制 就业状况 补偿金 报告义务 劳动者
下载PDF
论金融机构如何有效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 被引量:4
3
作者 刘洪来 刘伟 《金融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53-56,共4页
本文对可疑交易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对金融机构的可疑交易报告义务进行了分类,同时对各类可疑交易的分析方法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有效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具体措施,以期对指导金融机构有效地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有所裨益。
关键词 可疑交易 分析方法 报告义务
下载PDF
儿童性虐待中教师强制报告义务之探析 被引量:1
4
作者 张鸿巍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1年第3期90-97,共8页
随着我国儿童性虐待之各项防治举措的逐步落实,强制报告义务落地有声。于诸多义务主体中,教师因与学生连接度较近而肩负着重要的强制报告义务。儿童性虐待中教师强制报告义务面临诸多挑战,如教师对强制报告义务履行存在认知误区、强制... 随着我国儿童性虐待之各项防治举措的逐步落实,强制报告义务落地有声。于诸多义务主体中,教师因与学生连接度较近而肩负着重要的强制报告义务。儿童性虐待中教师强制报告义务面临诸多挑战,如教师对强制报告义务履行存在认知误区、强制报告立法政策与证据效力具有复杂性、强制报告存在不足或不实等。应当在明确教师履行强制报的基本原则基础上,完善身份保障、程序步骤、教育培训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儿童性虐待 强制报告义务 教师义务
下载PDF
未成年人免除轻罪报告义务初探
5
作者 潘栋 《法商论坛》 2011年第1期125-126,共2页
《刑法》第一百条原本只规定了犯罪报告义务,但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在该条新加一款作为除外条款,其内容是未成年人免除轻罪的报告义务,这是对受过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实施保护的一个创新性做法。本文就该项除外规定的现实基... 《刑法》第一百条原本只规定了犯罪报告义务,但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在该条新加一款作为除外条款,其内容是未成年人免除轻罪的报告义务,这是对受过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实施保护的一个创新性做法。本文就该项除外规定的现实基础、存在问题和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做一个初步的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轻罪报告义务
下载PDF
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免除的必要性与体系性构建——兼评《刑法修正案(八)》第19条 被引量:3
6
作者 陈帅 《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4期138-140,共3页
刑法第100条规定的前科报告义务为未成年人犯罪人复归社会造成障碍。《刑法修正案(八)》第19条首次对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免除作出明文规定,然而由于立法态度过于保守,条文规定过于简化,仍需对现有规定加以完善,从而真正实现对未成年... 刑法第100条规定的前科报告义务为未成年人犯罪人复归社会造成障碍。《刑法修正案(八)》第19条首次对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免除作出明文规定,然而由于立法态度过于保守,条文规定过于简化,仍需对现有规定加以完善,从而真正实现对未成年的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前科 前科报告义务 未成年人 刑法修正案八
下载PDF
中介人如实报告义务限度的认定--基于裁判分歧的分析与展开 被引量:1
7
作者 黄舒扬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6期14-20,共7页
长期以来,在中介纠纷案件中如实报告义务缺少统一的认定标准,《民法典》也未对此进行规范,在经济环境日益复杂的情形下,这一问题急需得到解决。通过对案例中出现的影响如实报告义务限定的因素进行研究分析,得出了从程度和内容两方面进... 长期以来,在中介纠纷案件中如实报告义务缺少统一的认定标准,《民法典》也未对此进行规范,在经济环境日益复杂的情形下,这一问题急需得到解决。通过对案例中出现的影响如实报告义务限定的因素进行研究分析,得出了从程度和内容两方面进行如实报告义务限度认定的结论。所有中介人都应当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对订立合同具有关联性的可获知事实,并且不得存在隐瞒、虚报事实的故意,同时应当合理注意所报告事项的真实性;营业中介人则应在此基础上对有关合同订立及合同履行的全部重要事项进行积极调查并报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介人 如实报告义务 如实报告范围 积极调查义务
下载PDF
数字平台运营商信息报告义务之新规及应对策略--基于OECD《规则范本》的解读
8
作者 詹韫如 《海峡科学》 2022年第4期78-84,共7页
数字经济成为现阶段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数字平台乘势而上,规模持续扩大。在赋能经济的同时,对税收征管提出挑战。通过解读OECD发布的规则范本,比较分析欧盟、英国等国家和地区对两个范本的具体实践,提出我国的应对策略,旨在为日后加入OEC... 数字经济成为现阶段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数字平台乘势而上,规模持续扩大。在赋能经济的同时,对税收征管提出挑战。通过解读OECD发布的规则范本,比较分析欧盟、英国等国家和地区对两个范本的具体实践,提出我国的应对策略,旨在为日后加入OECD规则范本,提升我国税收国际竞争力做好准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平台运营商 信息报告义务 OECD 规则范本 数字税
下载PDF
公民就业权视域下劳动者前科报告义务的体系解释——以美国雇员案犯罪记录争议为切入 被引量:16
9
作者 叶小琴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77-185,共9页
根据《宪法》第42条规定的公民就业权,国家应创造就业条件帮助具有犯罪记录者实现社会融入,因此对《刑法》第100条劳动者前科报告义务条款进行体系解释的结论为,公民求职时不应具有普遍性的前科报告义务。结合劳动合同法的如实说明义务... 根据《宪法》第42条规定的公民就业权,国家应创造就业条件帮助具有犯罪记录者实现社会融入,因此对《刑法》第100条劳动者前科报告义务条款进行体系解释的结论为,公民求职时不应具有普遍性的前科报告义务。结合劳动合同法的如实说明义务理解前科报告的范围,其应仅包括与录用条件、工作内容直接相关的罪行;同时外国劳动者也无需报告仅相当于我国违法行为的违警罪等或仅受保安处分的记录。而且《刑法》第100条属于管理性强行规范,劳动者隐瞒前科导致其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不胜任相关岗位时才能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动刑法 合宪性解释 就业权 刑民交错 前科报告义务
原文传递
《民法典》第962条(中介人的如实报告义务)评注 被引量:6
10
作者 尚连杰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73-87,159,共16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62条旨在贯彻诚实信用原则,促使中介人履行如实报告义务,进而实现委托人的信息自决。当中介人以中介活动为业时,应对如实报告义务进行扩张解释,及于合理的调查核实义务。中介人故意违反如实报告义务,损害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62条旨在贯彻诚实信用原则,促使中介人履行如实报告义务,进而实现委托人的信息自决。当中介人以中介活动为业时,应对如实报告义务进行扩张解释,及于合理的调查核实义务。中介人故意违反如实报告义务,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构成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违反。作为对此背信行为的制裁,中介人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也不得请求支付必要费用。除故意违反如实报告义务之外,中介人未尽到合理的调查核实义务时,也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将中介人的赔偿责任限定在故意情形,对其过于优待,缺乏正当性。中介人的赔偿责任具体可能表现为对信赖利益、履行利益或固有利益的赔偿。如果中介人和相对人共同造成了委托人的损失,二者均应承担责任。具体而言,当中介人为故意时,无论是否与相对人存在意思联络,二者均应承担连带责任。当中介人为过失时,应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应的补充责任。如果委托人明知会发生损害,则不予保护。如果委托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失,应对赔偿数额作相应酌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如实报告义务 调查核实义务 不得请求支付报酬 损害赔偿
原文传递
上市公司收购中的报告义务及一致行动人法律问题研究——从新梅诉讼到万科事件 被引量:4
11
作者 符望 《证券法苑》 CSSCI 2017年第4期301-320,共20页
本文从ST新梅控股股东对收购人违反5%报告义务引发的除权诉讼以及万科宝能收购战中的一致行动人争议出发,介绍了上市公司收购中的报告义务与一致行动人制度的重要性。本文结合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违反报告义务的立法、司法情况以及新梅... 本文从ST新梅控股股东对收购人违反5%报告义务引发的除权诉讼以及万科宝能收购战中的一致行动人争议出发,介绍了上市公司收购中的报告义务与一致行动人制度的重要性。本文结合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违反报告义务的立法、司法情况以及新梅诉讼案,提出了相关的建议。针对与报告义务紧密相关的一致行动人认定问题,本文列举了多个国家的立法,分析了美国的相关司法实践,针对万科事件中的一致行动人争议进行了思考,提出了制度改进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上市公司收购 持股5%报告义务 一致行动人
原文传递
日本校园欺凌事件中教育机构的调查报告义务 被引量:1
12
作者 陶建国 《比较教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36-42,共7页
在日本,教育机构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对家长负有调查报告义务,违反这一义务时,教育机构设置者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教育机构负有调查报告义务的理论学说包括教育委托关系说、教育权上的信息请求权说、接受教育的权利说和知情权说等。2013年... 在日本,教育机构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对家长负有调查报告义务,违反这一义务时,教育机构设置者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教育机构负有调查报告义务的理论学说包括教育委托关系说、教育权上的信息请求权说、接受教育的权利说和知情权说等。2013年,日本颁布《欺凌预防对策推进法》,从立法上确立了教育机构的调查报告义务,文部科学省根据法律授权出台了建构调查报告机制的指导性规定。相关立法和政策就调查报告制度确立了详细的内容,包括调查条件、调查组织、调查程序和方法、调查报告的利用和个人信息的保护等。在司法实践方面,教育机构如果依据程序规范能够积极对学生家长履行调查报告义务,法院一般不会作出其行为违法的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机构 校园欺凌 调查报告义务
原文传递
从证据角度看护士的法定义务 被引量:1
13
作者 吕仙荣 范贞 卢光明 《中国医院》 2010年第3期62-63,共2页
《护士条例》和《侵权责任法》规定护士发现患者病情危急通知医师的义务和医嘱违规的发现与报告义务。从证据学角度在护理记录上严格、详细记载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报告医师的情况,充分利用药品说明书的禁忌症发现违规医嘱,了解本科室常规... 《护士条例》和《侵权责任法》规定护士发现患者病情危急通知医师的义务和医嘱违规的发现与报告义务。从证据学角度在护理记录上严格、详细记载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报告医师的情况,充分利用药品说明书的禁忌症发现违规医嘱,了解本科室常规操作的禁忌症发现违规医嘱,保留护士通知医师的证据和发现违规医嘱并报告的证据,对于防范医疗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护士条例 侵权责任法 医嘱违规 发现和报告义务
下载PDF
从FATCA到CAA:情报交换、信息报告强制披露新指引 被引量:1
14
作者 王建伟 《南京财经大学学报》 2015年第4期40-43,104,共5页
美国国会于2010年颁布的《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案》已经于2010年3月8日生效。该法案开创了纳税人国外涉税信息报告的先河,对世界各国和全球金融机构产生重大影响。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也于2014年2月13日,发布了创建全球金融账户信息自动... 美国国会于2010年颁布的《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案》已经于2010年3月8日生效。该法案开创了纳税人国外涉税信息报告的先河,对世界各国和全球金融机构产生重大影响。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也于2014年2月13日,发布了创建全球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的新准则:主管当局协议(CAA即: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和通用报告准则。同年经合组织发布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13号方案《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和分国别报告指南》明确了纳税人分国别报告义务。国际税收新报告模式的出现,对我国国际税收报告义务的立法形成了重要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案 通用报告准则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报告义务
下载PDF
资本市场“看门人”角色定位及其重构
15
作者 余青杰 方茹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118-122,共5页
看门人理论源自美国,其本意在于加强证券中介机构责任,迫使其勤勉尽责地履行核查义务。理论假说在于看门人为发行人提供认证服务,基于证券市场的重复交易性,为维护自身声誉将会对发行人进行彻底核查,并保障发行文件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否... 看门人理论源自美国,其本意在于加强证券中介机构责任,迫使其勤勉尽责地履行核查义务。理论假说在于看门人为发行人提供认证服务,基于证券市场的重复交易性,为维护自身声誉将会对发行人进行彻底核查,并保障发行文件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否则将会面临严厉的惩罚。但我国在引入看门人制度时未能与本土化环境结合,导致看门人身份定位冲突、声誉机制运行不畅、责任分配不当等困境。为解决上述困境,应重构证券市场委托制度,构建新型声誉中介,形成惩戒为主激励为辅的新制度,最终形成良性循环的证券市场新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看门人 委托制度 声誉 报告义务
下载PDF
护士“通知”与“发现”义务的法律和现实意义
16
作者 闻智 范贞 卢光明 《解放军护理杂志》 2010年第2期142-143,共2页
目的探讨护士通知义务和医嘱违规发现与报告义务的证据保存方法。方法以护理记录和说明书等书面材料作为标准,进行方法分析。结果护理记录、药品说明书的禁忌证和本科室常规操作的禁忌证可以帮助护士举证。结论严格、详细记载,并向医生... 目的探讨护士通知义务和医嘱违规发现与报告义务的证据保存方法。方法以护理记录和说明书等书面材料作为标准,进行方法分析。结果护理记录、药品说明书的禁忌证和本科室常规操作的禁忌证可以帮助护士举证。结论严格、详细记载,并向医生报告患者病情危急情况的护理记录,帮助发现违规医嘱的记载及禁忌证的药品说明书,规定本科室常规操作禁忌证的操作流程,对护士履行通知与发现义务,避免医疗纠纷和护患纠纷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护士条例 医嘱违规 发现和报告义务
下载PDF
对我国反洗钱交易报告制度建设的几点意见
17
作者 吴忆萍 《社会科学家》 CSSCI 2007年第4期107-109,117,共4页
我国《反洗钱法》已经出台,交易报告义务作为一项重要制度而被纳入其中。但由于我国反洗钱刚刚起步,交易报告义务存在诸如报告主体的扩大、识别标准的完善、报告制度的建立等问题,本文将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对此进行论述。
关键词 交易报告义务 制度 建设
下载PDF
海外信息
18
《电器》 2023年第6期70-71,共2页
海外动态欧盟碳关税正式生效2023年5月16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法规文案正式发布在《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上。这标志着CBAM正式走完所有立法程序,成为欧盟法律,并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2... 海外动态欧盟碳关税正式生效2023年5月16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法规文案正式发布在《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上。这标志着CBAM正式走完所有立法程序,成为欧盟法律,并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2023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在此期间,企业只需履行报告义务,即每年需提交进口产品隐含的碳排放数据,但不需要为此缴纳费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程序 欧盟法律 官方公报 海外动态 海外信息 缴纳费用 报告义务 排放数据
下载PDF
动态前沿
19
《当代教育家(下半月)》 2023年第10期18-18,共1页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公布: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行为10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60条,重点规定了5方面...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公布: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行为10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60条,重点规定了5方面内容。根据《条例》,国家鼓励和支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发现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处置措施和报告义务;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行为;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条例》 网络产品 网络欺凌 服务提供者 处置机制 未成年人 处置措施 报告义务
下载PDF
限制与保护:公共健康领域的个人隐私权 被引量:19
20
作者 李燕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76-83,共8页
个人隐私权应受法律保护,但在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健康领域,隐私权应受政府公共健康监控权力、医疗机构及疾病监控机构的强制报告义务、保护处于危险地位第三人健康权等因素的限制。建议在我国民法典之人格权立法中规定隐私权保护与限制的... 个人隐私权应受法律保护,但在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健康领域,隐私权应受政府公共健康监控权力、医疗机构及疾病监控机构的强制报告义务、保护处于危险地位第三人健康权等因素的限制。建议在我国民法典之人格权立法中规定隐私权保护与限制的一般规范;在传染病防治场合,建立强制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制度,明确规定婚检机构应向婚检双方当事人告知婚检结果;对于与感染者有密切关系处于健康危险地位的第三人,除感染者本人有告知义务外,政府疾控部门亦有义务告知该第三人,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为保护个人隐私权,除传统法上规定政府、医疗机构等相关主体的保密义务、追究侵害隐私权的法律责任外,更应完善公共健康领域隐私权的公法保护,制定公共健康信息隐私保护法,对政府在收集、使用、披露公共健康数据的各个不同阶段的权力运行进行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健康 隐私权 强制报告义务 告知义务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