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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清偿抵充指定权限制规则之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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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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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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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94-109,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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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项目编号:GZC2023004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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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民法典》第561条规定的清偿抵充指定权限制规则之正当性存疑。认为该规则系比较法上通行做法的观点并不准确。保护债权人利益不足以作为证成该规则的理由,债务人的清偿自由及其背后的财产处分自由同样值得保护。在制度设计上,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应当尽可能减轻其负担。更为合理的做法是承认债务人在主债务、利息与实现债权的费用中享有指定清偿对象的自由。在解释《民法典》第561条时应当尽可能限缩其适用范围。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清偿对象的,债权人如果未及时表示反对,则视为同意债务人的清偿指定行为。在多笔主债务、利息与实现债权的费用并存时,应当采纳“相对优先说”而非“绝对优先说”,并将主债务、利息与实现债权的费用作为整体以判断债务负担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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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清偿抵充
抵充指定权限制规则
债务人保护
清偿自由
《民法典》第56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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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mputation of performance
restrictive rule on the right of imputation
protection to debtor
freedom of imputation
Article 561 of the Civil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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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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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事抗辩与抗辩权辨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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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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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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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福建法学》
2014年第1期43-4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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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对于抗辩权制度,我国立法分散,且着重对合同抗辩权体系的研究,缺乏制度化梳理。应厘清抗辩与抗辩权这对极易混用的概念,严格区分两者的行使方式、对抗内容和效力,从而明确法官在诉讼过程中所能援引的事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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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抗辩权
抵充规则
立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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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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