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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论下抵押权期间规则的解释——以《民法典》第419条为中心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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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帅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80-87,共8页
《民法典》第419条给予抵押人决定是否承担担保责任的自由,实际更倾向保障抵押权的实现。但该条应同时实现抵押财产的物尽其用、与诉讼时效相协调以及利益平衡的价值目的。可采绝对假定,认定抵押人必不愿承担担保责任;采目的性限缩解释... 《民法典》第419条给予抵押人决定是否承担担保责任的自由,实际更倾向保障抵押权的实现。但该条应同时实现抵押财产的物尽其用、与诉讼时效相协调以及利益平衡的价值目的。可采绝对假定,认定抵押人必不愿承担担保责任;采目的性限缩解释,排除“不予保护”中抵押权不消灭的情形,直接认定抵押权消灭。基于此,抵押权因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消灭。抵押权的期间计算方式同主债权诉讼时效,且当事人不可对抵押权期间进行约定。经解释得出的抵押权期间规则,可作为认定抵押权消灭的直接依据,还可促使抵押权人积极行使权利,督促其于期间届满后配合注销抵押权登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抵押权期间 意思自治 规范效益 利益平衡 抵押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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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的行使期间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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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圣平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08年第6期90-92,共3页
抵押权具有支配性,在学理上并无期间制度之适用,同时,抵押权又具有从属性,主债权诉讼时效对抵押权行使又存在影响。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抵押权不消灭,但抵押人能依债务人之时效抗辩对抗抵押权人。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届... 抵押权具有支配性,在学理上并无期间制度之适用,同时,抵押权又具有从属性,主债权诉讼时效对抵押权行使又存在影响。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抵押权不消灭,但抵押人能依债务人之时效抗辩对抗抵押权人。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达成的协议不得仅因主债权诉讼时效而无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抵押 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 抵押行使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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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抵押权行使期间届满后注销抵押登记之诉的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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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志军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24年第7期33-37,共5页
目前我国立法并未规定抵押权的消灭期间,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延续原物权法规定,为抵押权设置了抵押权行使期间,将其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关联一致,但在司法实务中,对该期间届满后抵押权存续状态以及判决注销登记的法理逻辑的认知并不一... 目前我国立法并未规定抵押权的消灭期间,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延续原物权法规定,为抵押权设置了抵押权行使期间,将其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关联一致,但在司法实务中,对该期间届满后抵押权存续状态以及判决注销登记的法理逻辑的认知并不一致。在物权法定主义下,主债权诉讼时效经过并非导致抵押权消灭的法定事由,而抵押权永远存续又会对主债权人的时效利益、物的价值与流通造成不利影响。该期间的立法用意,系通过为抵押权设置一种从属于主债权诉讼的时效的特殊期间,削弱其永远得以行使的可能性,抵押权不因抵押权行使期间届满而消灭,该期间届满后,享有期间届满抗辩利益的主体可以援引抗辩对抗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请求;注销抵押登记消灭的是抵押权的公示而非权利本身,判决注销登记无须以确认抵押权消灭为前提,物权人得依排除妨害提起注销抵押登记之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 抵押行使期间 诉讼时效 请求 注销抵押登记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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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时间的经过对抵押权行使的影响——基于民法典实施之后的裁判分歧的展开和分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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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圣平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44-59,共16页
抵押权属于物权,本身并无诉讼时效期间或者除斥期间的适用,但抵押权从属于主债权,时间的经过对于主债权的影响必然及于抵押权。主债权因罹于时效而效力减损,抵押权随之效力减损,抵押人自可援引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时效抗辩权,拒绝抵押权... 抵押权属于物权,本身并无诉讼时效期间或者除斥期间的适用,但抵押权从属于主债权,时间的经过对于主债权的影响必然及于抵押权。主债权因罹于时效而效力减损,抵押权随之效力减损,抵押人自可援引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时效抗辩权,拒绝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权利主张。此时,抵押权并不消灭,抵押人既可自愿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也可与抵押权人达成实现抵押权的协议,抵押人并不得事后反悔。不过,抵押登记的持续存在,导致抵押权的权利外观与实际的权利现状不一致,滞碍了抵押财产的转让、出租和再融资。为固化抵押人援引时效抗辩权的效果,赋予抵押人注销登记请求权,既有利于维护交易相对人对登记外观的合理信赖,又有利于实现《民法典》第419条的规范目的。《民法典》第419条还可类推适用于其他担保物权,使得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一同受主债权诉讼时效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抵押行使期间 时效抗辩 注销抵押登记请求 担保物的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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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权决算期之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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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文辉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102-107,共6页
最高额抵押权决算期是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时间,既可以是期日,也可以是期间。最高额抵押权的决算期与最高额抵押权的行使期间是性质不同的两个时间,各有其计算方法和效力。决算期应不属于最高额抵押权登记必须记载的事项,最... 最高额抵押权决算期是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时间,既可以是期日,也可以是期间。最高额抵押权的决算期与最高额抵押权的行使期间是性质不同的两个时间,各有其计算方法和效力。决算期应不属于最高额抵押权登记必须记载的事项,最高额抵押合同当事人对决算期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时,适用2年的法定决算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高额抵押 决算期 抵押行使期间 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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