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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抵押权证券化 被引量:2
1
作者 尚彦卿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2期78-81,共4页
 抵押是担保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民法理论强调抵押权之附随性,即附随于其所担保的特定债权。但是过分强调抵押权的附随性,有碍交易便捷和交易成本的最优化。德国、日本和瑞士等国通过抵押权的证券化,在充分发挥了抵押制度担保债...  抵押是担保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民法理论强调抵押权之附随性,即附随于其所担保的特定债权。但是过分强调抵押权的附随性,有碍交易便捷和交易成本的最优化。德国、日本和瑞士等国通过抵押权的证券化,在充分发挥了抵押制度担保债权维护信用之功能的同时,亦保证了交易便捷和交易成本的最优化,使这一矛盾得以缓和。这一立法模式可兹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抵押权证券 担保制度 经验借鉴 民法 抵押 附随性 德国 日本 瑞士 交易便捷原则 交易成本 最优化 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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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3
2
作者 王志勤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29-137,共9页
美国理论与实践中的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其类型主要包括两种:一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肇始于20世纪70年代,为美国经济和解决住房问题作出了巨大贡献;二是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比前者出现晚十几年,虽在现金流结构上与前者比较类似,... 美国理论与实践中的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其类型主要包括两种:一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肇始于20世纪70年代,为美国经济和解决住房问题作出了巨大贡献;二是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比前者出现晚十几年,虽在现金流结构上与前者比较类似,没有显著的不同,但在基础资产的发放、抵押品、偿还贷款期限和现金流的来源上与前者还是存在明显差异的。从1970-2009年的40年间,美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市场得到迅猛发展,但由于不断降低的抵押贷款发放标准、融资杠杆日益被滥用、信用评级机构的"玩忽职守"和投资人"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最终爆发了次贷危机。通过2010年的金融改革,美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市场逐渐得以复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抵押权证券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 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 次贷危机 美国金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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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证券化的相关法律问题初探
3
作者 吴爱华 《商情》 2011年第13期177-177,共1页
本文运用比较的方法和法经济学的方法分析了抵押权证券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为我国抵押权证券化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 抵押权证券 化帕累托改进 SPV 破产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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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抵押权证券化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创新研究 被引量:1
4
作者 张水英 张筱峰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43-44,255,共3页
抵押权证券化对拓展抵押权的投资和融资功能以及实现抵押权的灵活转让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建议我国将抵押权证券化引入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建设,并基于抵押权证券化创新性地构建了一个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最后对此担保体系的可行性进行... 抵押权证券化对拓展抵押权的投资和融资功能以及实现抵押权的灵活转让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建议我国将抵押权证券化引入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建设,并基于抵押权证券化创新性地构建了一个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最后对此担保体系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论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抵押权证券 中小企业 担保体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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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与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构建 被引量:4
5
作者 张水英 《湖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76-179,共4页
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是降低交易成本与提高交易效率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充分发挥抵押权投融资功能的现实需要。而不动产抵押权所具有的独立价值权和流通性,说明了不动产抵押权具有证券化的可行性。将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基于不动产抵押... 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是降低交易成本与提高交易效率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充分发挥抵押权投融资功能的现实需要。而不动产抵押权所具有的独立价值权和流通性,说明了不动产抵押权具有证券化的可行性。将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基于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构建中小企业的融资平台,可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 抵押权证券 中小企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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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抵押权的证券化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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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杨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年第3期91-94,共4页
我国立法尚未对抵押权证券化做出具体规定,抵押权证券化即是将抵押权制成抵押证券,使之可以发行流通转让,具有投资融资抵押功能。抵押权证券化是德国物权法上一项很有特色的制度。我国抵押权证券化的制度可以抵押权具有流通性。
关键词 抵押权证券 独立性 流通性 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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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证券抵押物权关系法律适用原则初探——兼评《关于由中间人持有证券若干权利的法律适用公约》 被引量:5
7
作者 苏颖霞 王葆莳 《时代法学》 2005年第1期81-85,共5页
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日益繁荣和跨国融资规模的逐步扩大 ,跨国证券转让协议和证券抵押协议数量不断增加 ,如何确定经中间人持有证券物权关系准据法 ,以保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 ,尤其是抵押证券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及跨国有价证券交易... 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日益繁荣和跨国融资规模的逐步扩大 ,跨国证券转让协议和证券抵押协议数量不断增加 ,如何确定经中间人持有证券物权关系准据法 ,以保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 ,尤其是抵押证券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及跨国有价证券交易安全越来越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考虑到国际证券的特殊性 ,强调适用证券的中间持有人所在地的法律为准据法 (thePlaceofRelevantIntermediaryApproach简称PRIMA)兼顾意思自治原则 ,以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谋求更进一步的国际合作无疑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这种“中间人所在地法原则”取代传统“证券所在地法原则”的趋势已体现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最新成果——— 2 0 0 3年1 2月 1 3日海牙《关于由中间人持有证券若干权利的法律适用公约》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券抵押关系准据法 中间持有人所在地法 国际证券抵押 法律适用 《关于由中间人持有证券若干利的法律适用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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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土地抵押权证券化
8
作者 王志勤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20年第6期159-159,共1页
德国土地抵押权体系是在日耳曼习惯法与罗马法的相互融合中发展和完善的,既吸收了日耳曼法中的登记公示制度,在使土地抵押权方便查阅的同时,顺位得以确定,又吸收了罗马法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的精神,意定抵押权在德国迅速普及,使担保债权... 德国土地抵押权体系是在日耳曼习惯法与罗马法的相互融合中发展和完善的,既吸收了日耳曼法中的登记公示制度,在使土地抵押权方便查阅的同时,顺位得以确定,又吸收了罗马法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的精神,意定抵押权在德国迅速普及,使担保债权实现具有严格从属性的担保抵押权大放异彩。为了更高效、规模更大地融通资金,土地抵押权的流通性成为一个课题。流通抵押权的出现、发展和完善使土地抵押权的流通性大大增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契约自由 日耳曼法 意思自治 罗马法 抵押权证券 习惯法 土地抵押 融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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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全抵押权到流通抵押权——基于对德国不动产担保权发展轨迹的研究 被引量:7
9
作者 陈华彬 《法治研究》 2012年第9期62-76,共15页
德国不动产担保权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具有典型的示范功用。在法制史上,德国不动产担保权经历了由保全抵押权进到流通抵押权的发展历程。如今,德国不动产担保权的体系以流通抵押权为主,保全抵押权为辅。德国不动产担保权的这一发展轨迹... 德国不动产担保权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具有典型的示范功用。在法制史上,德国不动产担保权经历了由保全抵押权进到流通抵押权的发展历程。如今,德国不动产担保权的体系以流通抵押权为主,保全抵押权为辅。德国不动产担保权的这一发展轨迹并不代表世界各国不动产担保权发展的潮流或趋势。中国不动产担保权的基本形态是保全抵押权,中国未来的民事立法对于德国不动产担保权中的流通抵押权的借鉴应持比较谨慎的态度。可以考虑于立法方针上借鉴德国不动产担保权的下列各点:其一,抵押权的独立化;其二,抵押权顺位的固定;其三,抵押权的证券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国不动产担保 保全抵押 流通抵押 抵押权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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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全到流通:民法典编纂中不动产抵押权现代化之构想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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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家镇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05-116,共12页
现代不动产抵押权已经从单纯的保全手段转变为兼具保全、流通和投资功能的法律构造。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一发展存在认知视域上的缺失,导致理论与法律建构过于强调不动产抵押权的保全功能,僵化地理解和构造从属性原则,几乎完全窒息... 现代不动产抵押权已经从单纯的保全手段转变为兼具保全、流通和投资功能的法律构造。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一发展存在认知视域上的缺失,导致理论与法律建构过于强调不动产抵押权的保全功能,僵化地理解和构造从属性原则,几乎完全窒息了不动产抵押权的流通功能和投资属性。我国民法典编纂应该顺应不动产抵押权的现代发展,对现行法上的不动产抵押权进行改进,从结构上缓和从属性原则的效力,并借助不动产登记簿最大限度降低主债权债务对不动产抵押权流通的威胁,增强不动产抵押权的流通能力;同时还应考虑规定不动产抵押权证券,降低不动产抵押权的流通成本,更好地服务于经济与金融领域的交易活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全性抵押 流通性抵押 不动产抵押权证券 从属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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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不动产担保权制度研究 被引量:2
11
作者 陈华彬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42-52,共11页
1907年《瑞士民法典》制定公布以前,瑞士各地存在着60多种不动产担保权形态。但经《瑞士民法典》的起草者欧根.胡贝尔的"统一",最后颁布的《瑞士民法典》仅规定了地租证券、抵押债务证券和登记担保权(土地抵押证券)三种不动... 1907年《瑞士民法典》制定公布以前,瑞士各地存在着60多种不动产担保权形态。但经《瑞士民法典》的起草者欧根.胡贝尔的"统一",最后颁布的《瑞士民法典》仅规定了地租证券、抵押债务证券和登记担保权(土地抵押证券)三种不动产担保权形态。它们实行公示原则、特定原则、顺位确定原则、独立原则及流通性之确保原则。《瑞士民法典》规定的这三种不动产担保权类型及所采行的原则,对于完善我国不动产担保物权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瑞士民法典》 地租证券 抵押债务证券 登记担保(土地抵押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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