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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东互保协会担保函法律属性探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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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澜 章博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5年第4期103-109,共7页
通过介绍中国法院关于船东互保协会担保函法律属性认定的相关案例,在调研和分析船东互保协会在相关案件中实际出具的担保函的具体条款措辞的基础上,提出实践中通常措辞的船东互保协会担保函构成独立担保的一种,而并非以往法院所认定的... 通过介绍中国法院关于船东互保协会担保函法律属性认定的相关案例,在调研和分析船东互保协会在相关案件中实际出具的担保函的具体条款措辞的基础上,提出实践中通常措辞的船东互保协会担保函构成独立担保的一种,而并非以往法院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下的连带责任保证;进而指出中国司法实践中索赔方在基础法律关系争议中将船东互保协会列为共同被告并无法律依据。指出目前中国在独立担保制度问题上正在法律和实践中谨慎前行,并探讨了在中国现行法律对独立担保调整缺位的情况下船东互保协会担保函在中国的法律适用问题,拭目以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独立担保的司法解释的出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东互保协会担保 从属性担保 独立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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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止息规则之反思与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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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善斌 翟宇翔 《兰州学刊》 CSSCI 2024年第6期106-116,共11页
利息是资金使用的对价,债务人对资金的使用不因陷入破产而停止,破产受理后利息仍然产生。破产程序不改变实体权利的核心内容,因而破产受理后利息仍然存在,只是不能作为普通破产债权获得清偿。担保责任从属于实体债权,而实体债权不因破... 利息是资金使用的对价,债务人对资金的使用不因陷入破产而停止,破产受理后利息仍然产生。破产程序不改变实体权利的核心内容,因而破产受理后利息仍然存在,只是不能作为普通破产债权获得清偿。担保责任从属于实体债权,而实体债权不因破产债权的申报与确定而被削减。同时,由担保人承担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利息,与当事人的合理预期一致,是对担保制度利益和社会经济利益的维护。因此,《民法典担保解释》第22条关于担保人不承担破产受理后利息之规定缺乏法理基础,且有突破《民法典》规定、超越司法解释权限之嫌,应予以纠正。《企业破产法》应摒弃破产止息规则而设立劣后债权制度,将破产受理后的利息纳入劣后债权之中,并规定利息的计算方式、实质合并破产时利息的计算时间等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止息 担保责任 劣后债权 担保从属性 担保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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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援引破产止息规则的依据与路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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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永强 汪梦晗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10-116,共7页
依据《破产法》第46条第2款规定,主债权进入破产程序后停止计息,但关于该债权的担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之债是否一并停止计息的问题,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实务判例与学说存在"继续计息说"与"停止计息说"两种截然相反的... 依据《破产法》第46条第2款规定,主债权进入破产程序后停止计息,但关于该债权的担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之债是否一并停止计息的问题,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实务判例与学说存在"继续计息说"与"停止计息说"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在《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颁布前,我国司法实务的多数见解采"继续计息说",但《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22条采纳了"停止计息说"。对于《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22条,学界有不少质疑。从债法的基本原理和担保的从属性角度上看,相较于"继续计息说","停止计息说"更具合理性。在破产法未将破产程序开始后的利息之债作为劣后债权的大前提下,应采"停止计息说",始符合担保法的原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债权 担保债权 破产止息 担保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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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担保实践中“独立担保”适用问题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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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革平 《金融与经济》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82-84,共3页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独立担保因其明显优于从属性担保的债权保障功能而在国际融资实践中被广泛采用。在独立担保实践的推动下,相应的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先后出台。在我国的银行担保实践中,尽管由于立法的不明确和司法实践的偏见,但独立...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独立担保因其明显优于从属性担保的债权保障功能而在国际融资实践中被广泛采用。在独立担保实践的推动下,相应的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先后出台。在我国的银行担保实践中,尽管由于立法的不明确和司法实践的偏见,但独立担保仍格外受到各方当事人的青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独立担保 从属性担保 银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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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担保制度法律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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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文江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5期518-520,共3页
随着国际经济交往规模不断扩大,国际国内贸易飞速发展,传统的担保手段已经不能适应。鉴于此,一种新型担保从交易实践中发展了起来,一般称为独立担保或银行独立担保,以区别于传统担保方式。通过比较各种观点准确界定独立担保的概念,明确... 随着国际经济交往规模不断扩大,国际国内贸易飞速发展,传统的担保手段已经不能适应。鉴于此,一种新型担保从交易实践中发展了起来,一般称为独立担保或银行独立担保,以区别于传统担保方式。通过比较各种观点准确界定独立担保的概念,明确独立担保的性质和特征,希望能为实践中准确应用独立担保、减少纠纷提供帮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独立担保 从属性担保 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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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的独立担保及实践中的问题
6
作者 胡玉明 《法制与经济》 2008年第15期67-70,共4页
独立担保是有别于传统的从属性担保的一种新型担保方式,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的产物,由商业实践中发展而来。独立担保强调担保的独立性,即独立担保本身与基础合同不具有从属性质,即使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不必然无效。担保的履行取决于独... 独立担保是有别于传统的从属性担保的一种新型担保方式,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的产物,由商业实践中发展而来。独立担保强调担保的独立性,即独立担保本身与基础合同不具有从属性质,即使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不必然无效。担保的履行取决于独立担保合同自身的约定。我国立法关于独立担保的规定并不明确,只是在《担保法》第5条中以例外的形式确认了独立担保的效力,即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司法实践也主要是承认对外担保的效力,而对域内的效力则未予以肯定。而国际公约则多有肯定。本文在研究了《担保法》有关担保的规则。国际商会颁布的几个有关保函及备用信用证的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对独立担保的含义、特征、形式等进行了简要阐述并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独立担保制度提出了一些设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独立担保 从属性担保 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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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信力制度基础研究——兼论我国登记制度构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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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梅瑞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5年第4期88-96,共9页
不动产物权登记公信力主要取决于物权公示制度、登记审查制度以及物权行为制度。登记成立主义与实质审查协力为登记公信力提供了制度基础。采取形式审查主义的德国,其登记具有公信力,在于物权行为无因性将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进行效力绝... 不动产物权登记公信力主要取决于物权公示制度、登记审查制度以及物权行为制度。登记成立主义与实质审查协力为登记公信力提供了制度基础。采取形式审查主义的德国,其登记具有公信力,在于物权行为无因性将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进行效力绝缘。德国法的流通抵押,抵押权公信力的完全获得,尚需抵押权抽象性理论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结合。我国登记模式应为登记成立主义+物权行为有因性+实质审查主义+担保物权从属性。如果土地使用权将在大范围流转,应建立权利流转的登记成立主义,如果土地使用权将仅仅在集体范围内(熟人社会之间)流转,那么任何形式的登记都将是多余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信原则 登记成立主义 实质审查 物权行为 担保物权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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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时间的经过对抵押权行使的影响——基于民法典实施之后的裁判分歧的展开和分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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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圣平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44-59,共16页
抵押权属于物权,本身并无诉讼时效期间或者除斥期间的适用,但抵押权从属于主债权,时间的经过对于主债权的影响必然及于抵押权。主债权因罹于时效而效力减损,抵押权随之效力减损,抵押人自可援引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时效抗辩权,拒绝抵押权... 抵押权属于物权,本身并无诉讼时效期间或者除斥期间的适用,但抵押权从属于主债权,时间的经过对于主债权的影响必然及于抵押权。主债权因罹于时效而效力减损,抵押权随之效力减损,抵押人自可援引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时效抗辩权,拒绝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权利主张。此时,抵押权并不消灭,抵押人既可自愿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也可与抵押权人达成实现抵押权的协议,抵押人并不得事后反悔。不过,抵押登记的持续存在,导致抵押权的权利外观与实际的权利现状不一致,滞碍了抵押财产的转让、出租和再融资。为固化抵押人援引时效抗辩权的效果,赋予抵押人注销登记请求权,既有利于维护交易相对人对登记外观的合理信赖,又有利于实现《民法典》第419条的规范目的。《民法典》第419条还可类推适用于其他担保物权,使得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一同受主债权诉讼时效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抵押权行使期间 时效抗辩权 注销抵押登记请求权 担保物权的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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