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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互保联保贷款风险研究——以浙江丽水为例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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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宣祥 《金融发展评论》 2014年第3期98-105,共8页
一、导论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融资渠道相对不足,致使中小民营企业在生存发展过程中面临严重的融资约束,因此企业之间互保的保证形式应运而生。互保,即企业之间对等为对方保证贷款,当... 一、导论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融资渠道相对不足,致使中小民营企业在生存发展过程中面临严重的融资约束,因此企业之间互保的保证形式应运而生。互保,即企业之间对等为对方保证贷款,当一方企业无法归还贷款时,则需要互保方承担还款连带责任。当前更普遍的是企业互保往往由三家以上的企业组成担保联合体,成员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承诺为联合体内其他成员的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从而形成了担保链,或称担保圈。担保链的存在,极大地方便了中小民营企业贷款,扩大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企业筹措资金开辟一条新的道路。然而,企业互保这种纯粹为了得到银行贷款的行为,在受经济短期下行趋势影响之下,容易引发由于某一企业资金链断裂而导致的整个互保债务链的危机,甚至会影响整个地区的金融稳定。根据统计①,在浙江省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保贷款 连带责任 资金链断裂 保证贷款 银行贷款 浙江丽水 融资约束 资本市场 行业集中度 担保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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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抗战爆发前后中英广梅铁路借款交涉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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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钊 《民国档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73-86,共14页
1937年1月初起,中英之间就广梅铁路借款进行了半年左右的谈判交涉,在中国的坚持和英方的努力下,英国突破了新四国银行团关于对华借款问题的限制,得以单独对华贷款,但在中国把中央银行改组为中央准备银行和提供盐余担保等问题上,双方一... 1937年1月初起,中英之间就广梅铁路借款进行了半年左右的谈判交涉,在中国的坚持和英方的努力下,英国突破了新四国银行团关于对华借款问题的限制,得以单独对华贷款,但在中国把中央银行改组为中央准备银行和提供盐余担保等问题上,双方一度僵持。全面抗战爆发后,中英双方均以更积极的态度推进谈判,对借款基本条件互相做出妥协,最终在7月30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广梅铁路借款虽因中日战事扩大未能在伦敦公开发行,但有关谈判交涉促进了战时中英财经合作的步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广梅铁路 新四国银行团 中英借款 中央银行改组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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