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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不因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2年的经过而消灭 从个案谈对《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2条第2款的理解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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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廖炜冕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82-83,共2页
原告深圳泛信化工有限公司于1990年2月12日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罗湖支行借款人民币300万元,并以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开发区中兴工业城第1栋第3、4层房产作为抵押,贷款于1990年8月13日到期,但被告一直未采取任何法律行动向原告主张... 原告深圳泛信化工有限公司于1990年2月12日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罗湖支行借款人民币300万元,并以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开发区中兴工业城第1栋第3、4层房产作为抵押,贷款于1990年8月13日到期,但被告一直未采取任何法律行动向原告主张债权或者抵押权,于是,原告于2003年1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对抵押物设立的抵押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担保物权 主债权诉讼时效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2条第2款 抵押权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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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担保法司法解释》新内容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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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昭稳 曹云来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 2002年第1期43-44,共2页
关键词 担保法司法解释 担保 司法解释 抵押物 律效力 抵押权 质押 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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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新还旧贷款的法律风险分析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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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小武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北大核心 2007年第7期68-69,共2页
“借新还旧”是指贷款到期后不能按时以货币资金形式收回,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行为。该类贷款的合法性已得到最高院《担保法司法解释》的确认。其作用在于克服了诉讼时效的法律限制,进一步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 “借新还旧”是指贷款到期后不能按时以货币资金形式收回,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行为。该类贷款的合法性已得到最高院《担保法司法解释》的确认。其作用在于克服了诉讼时效的法律限制,进一步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并要求贷款企业完善或加强担保,弱化即期贷款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借新还旧贷款 律限制 风险分析 担保法司法解释 债权债务关系 货币资金 诉讼时效 贷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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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担保无效责任承担问题的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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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昊 《中国商界》 2008年第3期134-134,共1页
《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由于过于原则、笼统致使司法实践中根据该条规定判决承担担保无效责任时出现了法律适用不统一的局面。为了改善这一情况,《担保法司法解释》进一步对如何承担担保无效责任做出了细化,为司法实践中具体应用... 《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由于过于原则、笼统致使司法实践中根据该条规定判决承担担保无效责任时出现了法律适用不统一的局面。为了改善这一情况,《担保法司法解释》进一步对如何承担担保无效责任做出了细化,为司法实践中具体应用法律提供了一个比较统一的准绳。但是,随着不同性质、类型案件的涌现和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担保法司法解释》的上述规定在理论上的欠缺和与司法实践衔接不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步暴漏出来,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担保法司法解释 无效责任 司法实践 律适用 应用 判决 理论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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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善意取得的实例研究与法理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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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诗诣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2年第2期48-51,共4页
我国《物权法》第106条对他物权的善意取得做了肯定性规定,同时《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08条也对留置权的善意取得做了具体化的规定。实务中,法条规定显得过于简单,且以肆意牺牲所有权人的权益以保障交易安全,在广泛采用租赁模式运营的民... 我国《物权法》第106条对他物权的善意取得做了肯定性规定,同时《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08条也对留置权的善意取得做了具体化的规定。实务中,法条规定显得过于简单,且以肆意牺牲所有权人的权益以保障交易安全,在广泛采用租赁模式运营的民用航空领域对出租方过于苛刻。应当对留置权理论中的"善意取得"和"同一法律关系"进行合理分析和重新定位,以符合实践之需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留置权善意取得 牵连关系 担保司法解释10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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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抵押权行使期间的性质
6
作者 彭媛媛 《贵阳市委党校学报》 2008年第6期47-48,共2页
抵押权的行使期间是指抵押权人在主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的最长期限。对于抵押权行使期间的性质认定,直接关系到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及相关第三人的利... 抵押权的行使期间是指抵押权人在主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的最长期限。对于抵押权行使期间的性质认定,直接关系到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及相关第三人的利益,也与抵押权的性质存在较大的关联。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抵押权人 性质认定 担保法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 当事人约定 担保 担保期间 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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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借新还旧”贷款风险防范
7
作者 李靖 《现代商业银行导刊》 2008年第2期35-36,共2页
“借新还旧”贷款,是指银行贷款到期后企业不能按时以货币资金形式归还,又重新向银行借新的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来的贷款的行为。该类贷款的合法性已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司法解释》的确认。因为“借新还旧”贷款的存在有其... “借新还旧”贷款,是指银行贷款到期后企业不能按时以货币资金形式归还,又重新向银行借新的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来的贷款的行为。该类贷款的合法性已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司法解释》的确认。因为“借新还旧”贷款的存在有其客观的原因,一是因为多数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时期所积累的自有资金相当有限,企业用于维持周转的大部分资金要靠银行贷款解决。所以,企业即使在完成一个经营周期以后,仍然需要资金的及时投入,这必然造成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的继续占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贷款风险防范 借新还旧 担保法司法解释 银行贷款 国有企业 货币资金 最高人民 计划经济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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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借新还旧”贷款风险防范
8
作者 李靖 《中国城市金融》 2007年第11期78-79,共2页
“借新还旧”贷款的合法性已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司法解释》的确认。对贷款银行来讲,“借新还旧”贷款是把“双刃剑”,其积极作用在于克服了诉讼时效的法律限制,进一步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并有可能要求借款企业完善或加强担保,防... “借新还旧”贷款的合法性已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司法解释》的确认。对贷款银行来讲,“借新还旧”贷款是把“双刃剑”,其积极作用在于克服了诉讼时效的法律限制,进一步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并有可能要求借款企业完善或加强担保,防范即期贷款风险;其消极作用在于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信用产生负面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贷款风险防范 借新还旧 担保法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 债权债务关系 贷款银行 律限制 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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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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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臻 《前沿》 2003年第4期85-87,共3页
关键词 保证人 先诉抗辩权 检索抗辩权 性质 理依据 担保 担保法司法解释 再保证 反保证 物权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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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期间的性质
10
作者 王恺杰 《财经政法资讯》 2015年第2期33-39,共7页
保证合同中存在两个期间,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保证期间是保证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经过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将归于消灭。在我国立法上,由于《担保法》和《担保法司... 保证合同中存在两个期间,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保证期间是保证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经过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将归于消灭。在我国立法上,由于《担保法》和《担保法司法解释》一些规定相互之间的矛盾,使得保证合同期间性质这一问题在学界引发了很多争议,不同学者所持的观点有很大的差异。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关涉到保证中保证人、债权人和债务人三方利益的平衡,明确这两个期间的性质,尤其是保证期间的性质,对于解决保证关系所处的法律困境,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期 性质 担保法司法解释 诉讼时效期间 保证期间 保证债务 保证责任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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