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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清代递解人犯与“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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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吉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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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紫禁城》
1993年第6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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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遞解人犯是清代地方政權,特别是州县政權的一项重要司法職能。清代押解人犯至配所,除初審州县原解役外,沿途各驿站所在州县都有“接外设解”的任务,所以稱为“了解”。押解人犯的任务主要由初審州县负责。作过知县官的刚毅在《牧令须知》中讲过一些规制和注意事项,包含有这样一些内容:一、徒刑以上案犯径州县初審,须将初審審録连同案犯一同押解府道、司抚層層審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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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牧令须知
解役
方政
犯徒
三流道里表
十恶
军流
招册
招解
普通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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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928.74
[历史地理—人文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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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神秘的“大溪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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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书城》
1994年第12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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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所谓"大溪档案",实为1948年蒋介石交给其侍从室代为保管的有关蒋早年起保存的私人文物。国民党逃台时,送抵台湾即存放在桃园大溪内栅,后因1969年旅美的梁敬錞据此写成"史迪威事件"时,将书内引其的材料称为"大溪档案"而得其名。内中材料延续至1952年,其他与蒋有关的材料,则收藏在"总统府"的有关部门。由于大溪地处偏僻,学者专家查阅不便,因此蒋经国于1979年下令,将该档案搬至阳明山上的中兴宾馆,设"阳明书屋",派专人保管,并将其划归"总统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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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史迪威事件
阳明山
专人保管
梁敬
台时
蒋氏
机要室
内引
招册
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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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66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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