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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信用社职工培训教育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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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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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永福县信用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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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广西农村金融研究》
1991年第8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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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不断深化,信用社的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从目前情况看,信用社职工教育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以永福县信用社为例,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用社职工教育无人专管,教育计划无法落实。永福县自1984年成立县联社以来,至今未有专人分管信用社职工教育,也没有制定出相应的职工培训教育计划。几年来县联社只对新招收职工进行过一次业务培训,其他职工则未组织过专门的业务培训。 二是信用社职工文化水平偏低。永福县共有信用社职工103人(含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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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信用社
职工培训
亟待加强
职工教育管理
职工教育工作
教育计划
招收职工
文化程度
管理水平
农村信用社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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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
[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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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强调当代社会看重素质业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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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西财税》
2000年第6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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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当代社会
副总理
李岚清
国务院
业绩
用人制度改革
学生负担
人才观念
招收职工
学习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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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962
[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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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招工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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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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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997年第3期20-2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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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如雨后春笋,随之而来的是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系列法律问题.本文将对外商投资企业中的有关法律问题作探讨.一、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招收职工必须适用中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条规定:“外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从而明确了外资企业和我国法律的关系,从总体上肯定了外资企业适用中国法律的原则.一方面,外资企业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国家依法对外资企业的人员配备、外汇分成等进行管理,保护外资企业的招工权、对企业的管理权和一定范围的产品处理权.另一方面,外资企业不能独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受我国法律的管辖和约束,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雇用职工这一行为亦应在中国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67条作了规定:“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雇用职工,企业和职工双方应当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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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外资企业
企业招工
外商投资企业
中国境内
中国法律
招收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工制度
外资企业法
我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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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0
[经济管理—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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