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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子证据的原件理论
被引量:
85
1
作者
刘品新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119-127,共9页
原件规则是一条古老的证据法则,电子证据是一种新型的证据,两者的结合构成了当代各国证据法的一大挑战。国外关于电子证据原件的理论有"功能等同法"、"拟制原件说"、"混合标准说"、"复式原件说"...
原件规则是一条古老的证据法则,电子证据是一种新型的证据,两者的结合构成了当代各国证据法的一大挑战。国外关于电子证据原件的理论有"功能等同法"、"拟制原件说"、"混合标准说"、"复式原件说"以及"结合打印说"等等。目前我国的电子证据属于混杂的体系,相应地电子证据原件规则也应当是分门别类,即推行一套多层次的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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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子证据
原件
复式
原件
拟制原件
说
功能等同法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在线诉讼电子化证据的法律效力与规则适用
被引量:
13
2
作者
谢登科
《地方立法研究》
CSSCI
2022年第4期32-48,共17页
在线诉讼中,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主体的诉讼行为主要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完成,各种证据材料也主要通过网络在线予以保存和流转。物证、书证等传统实物证据具有的物质形态决定了其不能直接在网络空间中保存流转,需要通过扫描、...
在线诉讼中,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主体的诉讼行为主要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完成,各种证据材料也主要通过网络在线予以保存和流转。物证、书证等传统实物证据具有的物质形态决定了其不能直接在网络空间中保存流转,需要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对其做电子化处理后上传至电子诉讼系统平台。在线诉讼对实物证据电子化材料的使用,可能会与原件证据规则的基本精神相悖。为了平衡在线诉讼有效运行和原件证据规则的矛盾冲突,《在线诉讼规则》第11条和第12条分别赋予电子化证据材料“附条件准入资格”“附条件拟制原件”的法律效力。电子化证据材料仅在符合“形式规范性”和“原件非必要性”条件下才具有准入资格,在符合一致性、完整性、清晰性、规范性等条件下才具有“拟制原件”法律效力。当事人对证据材料做电子化处理并上传至电子诉讼系统平台,本质上是其履行举证责任的诉讼行为。电子化证据材料需要经过法院依法审核,主要有“查阅审核”和“听证审核”方式;需要保障当事人对电子化证据材料的质证权,以实现在线诉讼的数字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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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在线诉讼
电子化证据
拟制原件
数字正义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论电子证据的原件理论
被引量:
85
1
作者
刘品新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119-127,共9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青年项目<网络时代刑事司法的理念与制度创新>(08CFX941)
文摘
原件规则是一条古老的证据法则,电子证据是一种新型的证据,两者的结合构成了当代各国证据法的一大挑战。国外关于电子证据原件的理论有"功能等同法"、"拟制原件说"、"混合标准说"、"复式原件说"以及"结合打印说"等等。目前我国的电子证据属于混杂的体系,相应地电子证据原件规则也应当是分门别类,即推行一套多层次的理论体系。
关键词
电子证据
原件
复式
原件
拟制原件
说
功能等同法
Keywords
electronic evidence
original
duplicate original
fictional original doctrine
functional - equivalence principle
分类号
DF71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在线诉讼电子化证据的法律效力与规则适用
被引量:
13
2
作者
谢登科
机构
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
出处
《地方立法研究》
CSSCI
2022年第4期32-48,共17页
基金
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司法案例研究课题“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的案例研究”(2021SFAL04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电子数据区块链存证研究”(21BFXO14)阶段性成果。
文摘
在线诉讼中,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主体的诉讼行为主要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完成,各种证据材料也主要通过网络在线予以保存和流转。物证、书证等传统实物证据具有的物质形态决定了其不能直接在网络空间中保存流转,需要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对其做电子化处理后上传至电子诉讼系统平台。在线诉讼对实物证据电子化材料的使用,可能会与原件证据规则的基本精神相悖。为了平衡在线诉讼有效运行和原件证据规则的矛盾冲突,《在线诉讼规则》第11条和第12条分别赋予电子化证据材料“附条件准入资格”“附条件拟制原件”的法律效力。电子化证据材料仅在符合“形式规范性”和“原件非必要性”条件下才具有准入资格,在符合一致性、完整性、清晰性、规范性等条件下才具有“拟制原件”法律效力。当事人对证据材料做电子化处理并上传至电子诉讼系统平台,本质上是其履行举证责任的诉讼行为。电子化证据材料需要经过法院依法审核,主要有“查阅审核”和“听证审核”方式;需要保障当事人对电子化证据材料的质证权,以实现在线诉讼的数字正义。
关键词
在线诉讼
电子化证据
拟制原件
数字正义
Keywords
online litigation
electronized evidence
fictional original evidence
digital justice
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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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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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电子证据的原件理论
刘品新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
85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在线诉讼电子化证据的法律效力与规则适用
谢登科
《地方立法研究》
CSSCI
2022
13
下载PDF
职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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