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我国民法典应承认诚信缔结的无效婚姻效力并确立宣告婚姻无效请求权的时效 被引量:5
1
作者 徐国栋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0年第1期73-84,共12页
在无效婚姻中对诚信当事人的保护,在我国立法和司法中阙如,造成了一些错判。在西方国家和我国的香港、澳门地区,适用拟制的婚姻制度进行此等保护。按照该制度,违反婚姻法定要件的男女结合要归于无效,但对于诚信的当事人及其子女保留部... 在无效婚姻中对诚信当事人的保护,在我国立法和司法中阙如,造成了一些错判。在西方国家和我国的香港、澳门地区,适用拟制的婚姻制度进行此等保护。按照该制度,违反婚姻法定要件的男女结合要归于无效,但对于诚信的当事人及其子女保留部分效力。中国台湾地区"民法典"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对于诚信缔结的重婚,并不置于无效,而是赋予有效婚姻的地位。此举把对诚信的保护推上了新台阶,但留下了只考虑诚信违反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遗漏考虑诚信违反其他婚姻有效要件的婚姻的缺憾。我国在未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应以上述婚姻诚信保护成果为基础,承认诚信缔结的各种类型的无效婚姻的效力,但须以当事人已长期彼此占有配偶身份为条件。为了避免具有无效原因的婚姻当事人的法律地位长期不确定,影响他们之间的婚姻的安定性,以及可能产生的其子女的生活安定性,应设立宣告婚姻无效请求权1年的诉讼时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观诚信 无效婚姻 拟制婚姻 重婚 诉讼时效
下载PDF
我国禁婚亲规定的立法完善初探
2
作者 张莹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2015年第6期96-,共1页
本文将就拟制血亲间、姻亲之间以及丧失生育能力的表兄弟姐妹之间能否结婚等问题进行研究,并追踪在完善禁婚亲立法方面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 禁婚亲直系血亲 拟制血亲伦理婚姻自由
下载PDF
无效与可撤销婚姻中诚信当事人的保护 被引量:26
3
作者 徐国栋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37-149,共13页
我国法中无拟制婚姻制度,几乎造成错误处理重婚案件中的诚信当事人的案例。拟制婚姻制度发源于罗马法,以保护有诚信当事人的无效婚姻中的子女为目的,该制度在中世纪被教会法按同样的目的重拾,经过世俗学者的加工,它发展为既保护无效婚... 我国法中无拟制婚姻制度,几乎造成错误处理重婚案件中的诚信当事人的案例。拟制婚姻制度发源于罗马法,以保护有诚信当事人的无效婚姻中的子女为目的,该制度在中世纪被教会法按同样的目的重拾,经过世俗学者的加工,它发展为既保护无效婚姻中的诚信当事人,也保护他们的子女的制度。在这一制度之旁,有保护无效婚姻的无过失方的制度,但巴西和意大利的立法者逐渐认识到无过失与诚信的差异,都同时规定对无效婚姻中的诚信方和无过失方的保护。我国《婚姻法》既无对无效婚姻中诚信方的保护,也无对无过失方的保护,是为必须填补的法律漏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诚信当事人拟制婚姻无过失当事人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