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5篇文章
< 1 2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大额持股披露义务规制 被引量:12
1
作者 解正山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28-43,共16页
最近一轮的敌意收购浪潮引发了资本市场各方对大额持股披露功能利弊及其监管立场的理论纷争。因短视主义之故,投资者购入大宗股份常被视为敌意收购且受到上市公司乃至学者与监管者的厌恶与指责,收紧大额持股披露规则的呼声随即成为学界... 最近一轮的敌意收购浪潮引发了资本市场各方对大额持股披露功能利弊及其监管立场的理论纷争。因短视主义之故,投资者购入大宗股份常被视为敌意收购且受到上市公司乃至学者与监管者的厌恶与指责,收紧大额持股披露规则的呼声随即成为学界与舆论热点。毋容置疑,要求投资者披露其持有上市公司大宗股份信息有其正当理由,但应平衡积极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层之间的监管负担。抑制这些积极股东的短视主义或投机主义固然重要,但因敌意收购本身并无原罪,故立法者不应矫枉过正、一味收紧大额持股披露监管规则,尤不应把道德上的苛责或情绪化表达转化为法律上的义务从而偏惠于一方,阻碍收购市场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积极 持股披露 敌意收购
下载PDF
我国大额持股披露制度的完善——以《证券法》修订为背景 被引量:2
2
作者 朱超英 《北方金融》 2020年第3期41-45,共5页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其中,关于大额持股披露制度,修订草案对权益披露规则与慢走规则在时间和比例上的要求更为严格,违反大额持股披露制度的法律责...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其中,关于大额持股披露制度,修订草案对权益披露规则与慢走规则在时间和比例上的要求更为严格,违反大额持股披露制度的法律责任也得以加强。本文通过分析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与新修订的《证券法》中对于大额持股披露制度的规定,以大额持股披露制度中蕴含的法理为思路,提出进一步完善大额持股披露制度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额持股披露制度 权益披露规则 慢走规则 法律责任
下载PDF
大额持股披露规则对敌意收购监管的影响研究 被引量:1
3
作者 胡赟頔 《中国证券期货》 2020年第2期62-67,共6页
为贯彻增强市场透明度、强化投资者保护的宗旨,新《证券法》进一步收紧了大额持股披露规则。但大额持股披露规则自创设起就与敌意收购有着密切联系,过严的大额持股披露义务会产生遏制敌意收购的副作用。敌意收购本是资本市场的健康常态... 为贯彻增强市场透明度、强化投资者保护的宗旨,新《证券法》进一步收紧了大额持股披露规则。但大额持股披露规则自创设起就与敌意收购有着密切联系,过严的大额持股披露义务会产生遏制敌意收购的副作用。敌意收购本是资本市场的健康常态,在我国却一直被妖魔化。立法应该扭转对敌意收购的局限认识,从平衡收购方和目标公司管理层利益的角度,对大额持股披露规则进行重构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额持股披露 敌意收购 投资者保护 并购监管
下载PDF
违反大额持股披露制度法律思考
4
作者 陈功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7年第6期176-178,共3页
近年来,上市公司控股权之争案件层出不群,在这些案件中收购方一般都曾在增持上市公司股票过程中违反了权益披露规则,而在确定该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时也出现不少的争论。本文就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应秉持的观点。
关键词 大额持股披露制度 权益披露规则 法律责任
下载PDF
我国大额持股披露制度:现状、不足与完善
5
作者 肖可 《华北金融》 2019年第3期24-33,共10页
当前我国大额持股披露制度难以对大额持股人形成有效约束,也未与上市公司收购规则形成有效的区分,对法律漏洞的填补有效性不足。《证券法》在未来制度完善中,一方面要肯定大额持股披露制度的独立价值,另一方面要设定合理的违法成本,重... 当前我国大额持股披露制度难以对大额持股人形成有效约束,也未与上市公司收购规则形成有效的区分,对法律漏洞的填补有效性不足。《证券法》在未来制度完善中,一方面要肯定大额持股披露制度的独立价值,另一方面要设定合理的违法成本,重视规则体系的逻辑自洽。故本文建议,就大额持股披露制度而言,一是要将其独立于上市公司收购规则;二是要适当加重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三是探索建立限制股票表决权的规制路径。大额持股披露制度的完善离不开相对合理的责任制度的设置,以确保实质上的约束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额持股披露 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收购 《证券法》第86条
下载PDF
完善大额持股披露制度--以《证券法》修订为背景
6
作者 朱超英 《青海金融》 2020年第3期28-32,共5页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其中,关于大额持股披露制度,修订草案对权益披露规则与慢走规则在时间和比例上的要求更为严格,违反大额持股披露制度的法律责...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其中,关于大额持股披露制度,修订草案对权益披露规则与慢走规则在时间和比例上的要求更为严格,违反大额持股披露制度的法律责任也得以加强。本文通过分析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与新修订的《证券法》中对于大额持股披露制度的规定,以大额持股披露制度中蕴含的法理为思路,提出进一步完善大额持股披露制度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额持股披露制度 权益披露规则 慢走规则 法律责任
下载PDF
完善上市公司法定内部人持股披露制度研究——以“宝万之争”为视角 被引量:1
7
作者 安邦坤 湛晶心 《证券法苑》 CSSCI 2017年第2期113-129,共17页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法定内部人对公司负有信义义务,其持股披露义务是证券法上持续信息披露义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协助侦测短线交易、防范内幕交易、提升公司治理的功能。法定内部人持股披露制度的核心包括标的证券范...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法定内部人对公司负有信义义务,其持股披露义务是证券法上持续信息披露义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协助侦测短线交易、防范内幕交易、提升公司治理的功能。法定内部人持股披露制度的核心包括标的证券范围、应披露的权益的认定和计算两方面。从'宝万之争'等典型案例反映出的问题及域外成熟市场的经验看,为确保法律规范内在体系的自洽和立法目的的实现,上市公司法定内部人持股披露制度的完善,可在标的证券范围上借鉴'权益证券'理念,以'股份和与股份相关的权益'取代'股份';在认定和计算法定内部人拥有的权益时,应扩张解释为'实质所有',并以'控制'或'经济利益'任一标准计算其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续信息披露 法定内部人持股披露 权益证券 实质所有
原文传递
论我国大额持股披露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11
8
作者 伍坚华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42-50,共9页
我国的大额持股披露制度存在披露信息不够全面、慢走规则阻碍公司收购等缺陷,法律责任条款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亦较为有限。本文认为,该制度的完善应遵循的理念是在增加市场透明度和促进公司收购之间保持平衡,适度加重法律责任以兼顾... 我国的大额持股披露制度存在披露信息不够全面、慢走规则阻碍公司收购等缺陷,法律责任条款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亦较为有限。本文认为,该制度的完善应遵循的理念是在增加市场透明度和促进公司收购之间保持平衡,适度加重法律责任以兼顾规范与发展。因此,《证券法》修改中提出的降低持股变动披露比例、施加证券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建议是不可取的。在具体完善路径上,应当增加披露持股资金来源,取消慢走规则,并综合采取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表决权限制和强制股份出售等多种责任形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上市公司收购 大额持股披露 慢走规则 法律责任
原文传递
违反证券交易大额持股披露及慢走规则的民事责任探析 被引量:12
9
作者 姚蔚薇 《证券法苑》 CSSCI 2017年第2期61-77,共17页
投资者违反《证券法》规定的大额持股披露规则及慢走规则进行股票交易,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目前尚无明确法律规定,正在讨论中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对该问题亦未明确。在因违规'举牌'而引发的诉讼中,对相关股票买卖行为是否有... 投资者违反《证券法》规定的大额持股披露规则及慢走规则进行股票交易,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目前尚无明确法律规定,正在讨论中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对该问题亦未明确。在因违规'举牌'而引发的诉讼中,对相关股票买卖行为是否有效、违规者如何承担民事责任、是否应限制违规者的表决权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结合具体案例,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来看,违反大额持股披露及慢走规则买卖股票的行为并非无效,但侵犯了股票交易相对方、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以及市场投资者的知情权,违规者应当承担表决权受限制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额持股披露 慢走规则 民事责任
原文传递
上市公司内部人持股披露制度:规范目的与改进路径
10
作者 安邦坤 湛晶心 《金融服务法评论》 2018年第1期203-215,共13页
上市公司内部人持股披露制度是证券法持续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应披露的权益范围及其认定、计算。从境外成熟市场的经验看,基于防范内幕交易、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规范目的,上市公司内部人应披露其有可能利用内幕信... 上市公司内部人持股披露制度是证券法持续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应披露的权益范围及其认定、计算。从境外成熟市场的经验看,基于防范内幕交易、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规范目的,上市公司内部人应披露其有可能利用内幕信息谋利的全部权益信息。我国内部人持股披露制度的改进需要借鉴境外经验,以'权益证券'取代'股份',将'与股份相关的权益'纳入披露范畴;同时,在认定和计算董监高拥有的权益时,应与大股东持股的认定、计算标准保持一致,宜将《上市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3条的'登记在名下'扩张解释为'实质所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内部人持股披露 规范目的 权益证券 实质所有
原文传递
浅议持股预警披露义务人认定
11
作者 叶林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9年第2期18-22,共5页
持股预警披露作为一项前置性制度,对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的规制有着重要作用。本文从对"控制权",持股内容,持股数额确定的理解与认定出发,针对持股预警披露义务人的具体认定,将我国与境外相关立法进行比较,提出具体的完善意见。
关键词 预警披露制度 预警披露义务人 控制权 数额
下载PDF
持股预警披露制度的比较研究
12
作者 苗华 《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5期59-64,共6页
持股预警披露制度是证券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英国、美国的相关监管规则相比,我国的持股预警披露制度仍有亟待完善之处。为此,应当放弃以持股比例为标准来划分简式权益披露与详式权益披露的做法,而改为以控制意图为标准;同时,为适应... 持股预警披露制度是证券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英国、美国的相关监管规则相比,我国的持股预警披露制度仍有亟待完善之处。为此,应当放弃以持股比例为标准来划分简式权益披露与详式权益披露的做法,而改为以控制意图为标准;同时,为适应市场需求,节省监管成本,在机构投资者的披露内容和披露时限方面应当制定必要的例外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警披露制度 上市公司收购 证券监管
下载PDF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1期40-42,共3页
现发布《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行为。
关键词 《上市公司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 东权利 信息披露制度 变动信息 变动报告书 法律责任 监管措施
下载PDF
论违规超额增持股票行为的民事责任——以“ST新梅案”为分析样本 被引量:1
14
作者 靳羽 《时代法学》 2018年第6期28-35,共8页
ST新梅案系违规增持民事司法第一案,受诉法院对上市公司控制权定性不当、理解适用《证券法》第213条规范属性有误,致使受损当事人陷入告诉无门的窘境。ST新梅案的裁判规则客观上诱导甚至强化了市场主体规避法律的机会主义心理,监管部门... ST新梅案系违规增持民事司法第一案,受诉法院对上市公司控制权定性不当、理解适用《证券法》第213条规范属性有误,致使受损当事人陷入告诉无门的窘境。ST新梅案的裁判规则客观上诱导甚至强化了市场主体规避法律的机会主义心理,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沦为"漂白"违规增持行为的工具。尽管我国现行法未明确规定违规增持的民事责任,但参照既有关于限制股东表决权的规定,可以证成限制违规者超额部分股票表决权的结论,这也是遏制违规增持实施收购最有效的民事制裁手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梅案 违规增 控制权 权益披露规则 表决权
下载PDF
论超比例违规增持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承担 被引量:1
15
作者 胡萍 《新疆财经大学学报》 2020年第3期72-80,共9页
近年来,由超比例违规增持侵权行为所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件频繁发生,仅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未能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在行政责任之外还应承担民事责任。由于超比例违规增持是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不同性质的行为,因此对其民事责任的认定不... 近年来,由超比例违规增持侵权行为所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件频繁发生,仅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未能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在行政责任之外还应承担民事责任。由于超比例违规增持是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不同性质的行为,因此对其民事责任的认定不适用虚假陈述、内幕交易责任追究路径。超比例违规增持侵犯了目标公司的反收购权、公司股东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以及交易对方的知情权,行为人应承担表决权受限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超比例违规增 大额持股披露 民事权利 民事责任 表决权限制
下载PDF
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16
作者 吴永发 《上海投资》 2004年第1期37-40,共4页
关键词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 要约收购 目标公司董事会 中国 协议收购
下载PDF
中国持股权益披露制度:法律移植与比较研究 被引量:3
17
作者 王超 《投资者》 2019年第1期192-207,共16页
美国披露规则被移植到中国,并没有解决违规举牌等投资者保护问题。已有学术研究集中在法律解释角度,对于披露规则的理论和实践难题没有提供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本文系统比较了中国和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的披... 美国披露规则被移植到中国,并没有解决违规举牌等投资者保护问题。已有学术研究集中在法律解释角度,对于披露规则的理论和实践难题没有提供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本文系统比较了中国和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的披露规则。本文提出一系列国情因素来解释中国的制度特点,例如国家战略、股权结构、利益集团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保护 权益披露 慢走规则 法律移植 比较法
原文传递
MBO在中国 被引量:2
18
作者 马若微 《新东方》 2003年第11期35-40,共6页
一、MBO的产生及国外经验 管理层收购MBO(Management Buy-out)最初是指上市公司管理层以取得公司控制权为目的发动的股份收购。它是杠杆收购LBO(LeverageBuy-out)的重要形式之一。LBO模式由Kohlberg设计并于1976年在其旗下的KKP公司付... 一、MBO的产生及国外经验 管理层收购MBO(Management Buy-out)最初是指上市公司管理层以取得公司控制权为目的发动的股份收购。它是杠杆收购LBO(LeverageBuy-out)的重要形式之一。LBO模式由Kohlberg设计并于1976年在其旗下的KKP公司付诸实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管理层收购 上市公司变动信息披露 国有 职工 信息不对称 资本市场 管理者收购 国有 融资渠道 目标公司
下载PDF
上市公司收购中的要约收购制度探析
19
作者 唐军 《传播与版权》 2015年第10期177-179,共3页
上市公司收购是《证券法》的重要内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收购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公司上市收购过程中涉及对其所持股披露的时间和内容等制度;而要约收购制度包括自愿要约收购、强制要约收购、收购要约、"预受... 上市公司收购是《证券法》的重要内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收购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公司上市收购过程中涉及对其所持股披露的时间和内容等制度;而要约收购制度包括自愿要约收购、强制要约收购、收购要约、"预受要约"和承诺、履行合同等相关内容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上市公司 持股披露 要约收购 协议收购 间接收购
下载PDF
上市公司“两个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及其影响
20
作者 郑伯良 周长信 《四川财政》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1期48-49,共2页
关键词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变动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 管理办法 企业并购 票市场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