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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抵充指定权限制规则之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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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凝 《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94-109,共16页
《民法典》第561条规定的清偿抵充指定权限制规则之正当性存疑。认为该规则系比较法上通行做法的观点并不准确。保护债权人利益不足以作为证成该规则的理由,债务人的清偿自由及其背后的财产处分自由同样值得保护。在制度设计上,在债务... 《民法典》第561条规定的清偿抵充指定权限制规则之正当性存疑。认为该规则系比较法上通行做法的观点并不准确。保护债权人利益不足以作为证成该规则的理由,债务人的清偿自由及其背后的财产处分自由同样值得保护。在制度设计上,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应当尽可能减轻其负担。更为合理的做法是承认债务人在主债务、利息与实现债权的费用中享有指定清偿对象的自由。在解释《民法典》第561条时应当尽可能限缩其适用范围。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清偿对象的,债权人如果未及时表示反对,则视为同意债务人的清偿指定行为。在多笔主债务、利息与实现债权的费用并存时,应当采纳“相对优先说”而非“绝对优先说”,并将主债务、利息与实现债权的费用作为整体以判断债务负担的程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偿抵充 抵充指定权限制规则 债务人保护 清偿自由 《民法典》第56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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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抵充探微 法释〔2009〕5号第20条和第21条评析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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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文煌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990-1010,共21页
大陆法系民法中的清偿抵充制度渊源于罗马法,但在债务人指定抵充、债权人指定抵充和法定抵充的法律构造方面,各国民法典的规定存在差异。我国法释〔2009〕5号第20条没有规定债务人的指定抵充,属于一项法政策上的失误,应通过法律续造加... 大陆法系民法中的清偿抵充制度渊源于罗马法,但在债务人指定抵充、债权人指定抵充和法定抵充的法律构造方面,各国民法典的规定存在差异。我国法释〔2009〕5号第20条没有规定债务人的指定抵充,属于一项法政策上的失误,应通过法律续造加以克服。关于抵销的抵充、"均到期"债务的抵充、"担保数额最少"债务的抵充以及诉讼时效期间已届满的债务的抵充等问题,该条规定并不明确,应采用法解释论方法予以阐明。围绕超限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等项目的抵充,以及数项主债务均有费用和利息时的抵充,我国的审判实务存在争议,应根据法释〔2009〕5号第21条规定的文义并区分不同债务的性质加以明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偿抵充 指定抵充 法定抵充 利息 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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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偿抵充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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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曲佳 翟云岭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80-85,共6页
2009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首次规定了清偿抵充制度。然而,基于司法救急的原因,《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没有规定指定抵充。我国民法典应当按照《德国民法典》的债务人指定模式对指... 2009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首次规定了清偿抵充制度。然而,基于司法救急的原因,《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没有规定指定抵充。我国民法典应当按照《德国民法典》的债务人指定模式对指定抵充进行规定,同时,应当在《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民法典关于清偿抵充的立法经验,进一步完善法定抵充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偿抵充 约定抵充 指定抵充 法定抵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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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我国清偿抵充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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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黎增堂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2年第7期43-45,共3页
我国法院的设置与行政机关在行政区划上相对应,造成行政审判权不独立。为解决此问题,在实践中出现了异地交叉管辖的"台州模式",在理论上也有不少学者提出了解决方案,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人事和财政方面仍然存在问题。从比较... 我国法院的设置与行政机关在行政区划上相对应,造成行政审判权不独立。为解决此问题,在实践中出现了异地交叉管辖的"台州模式",在理论上也有不少学者提出了解决方案,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人事和财政方面仍然存在问题。从比较法的角度研究德国行政法院的设置、审判权良性运作的因素等问题,进而探讨我国管辖制度改革的出路,提出构建我国行政法院的意见和步骤,从而实现司法对于行政的有效控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偿抵充 法定抵充 约定抵充 指定抵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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