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8篇文章
< 1 2 3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再论指示交付及其后果 被引量:8
1
作者 崔建远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62-67,共6页
中国物权法第26条关于指示交付的规定有利有弊,对于其利,必应否定;对于其弊,在解释论上,应最大限度地限缩其中所言"法"的范围,将若干第三人无权占有的情形视为"依法",而不作为"违法"对待。不宜一概否定... 中国物权法第26条关于指示交付的规定有利有弊,对于其利,必应否定;对于其弊,在解释论上,应最大限度地限缩其中所言"法"的范围,将若干第三人无权占有的情形视为"依法",而不作为"违法"对待。不宜一概否定指示交付场合让与物权的返还请求权。"出让人转让被人盗窃或遗失的手表一块,此时转让的返还请求权应包括对第三人的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之说,是合适的,不应否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示交付 债权的返还请求权 物权的返还请求权 无占有动产的让与
下载PDF
拟制交付与指示交付辨析——兼谈对《合同法》第135条的理解 被引量:1
2
作者 王立兵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04年第1期80-83,共4页
以对《合同法》第 1 3 5条的各种理解为出发点 ,对拟制交付和指示交付进行了细致分析 ,认为二者虽然在简化交易程序、加速流转方面具有相似性 ,但在标的物占有方式、交付对象、功能、动产物权转移方式、转移时间、法律关系、第三人地位... 以对《合同法》第 1 3 5条的各种理解为出发点 ,对拟制交付和指示交付进行了细致分析 ,认为二者虽然在简化交易程序、加速流转方面具有相似性 ,但在标的物占有方式、交付对象、功能、动产物权转移方式、转移时间、法律关系、第三人地位等方面有重大区别 ,并基于此对《合同法》第 1 3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拟制交付 指示交付 《合同法》 物权证券化 直接占有 间接占有
下载PDF
论间接占有理论下指示交付要件
3
作者 倪龙燕 陆晨曦 《黑龙江社会科学》 CSSCI 2016年第5期104-108,共5页
指示交付是为了满足交易便捷需要发展出的重要的观念交付类型,它以间接占有为逻辑基础。间接占有人与直接占有人相同,对物均具有控制力;间接占有移转,则控制力发生移转,所有权从而得以变动。从间接占有的控制力这一逻辑基础出发,可以解... 指示交付是为了满足交易便捷需要发展出的重要的观念交付类型,它以间接占有为逻辑基础。间接占有人与直接占有人相同,对物均具有控制力;间接占有移转,则控制力发生移转,所有权从而得以变动。从间接占有的控制力这一逻辑基础出发,可以解决指示交付要件上存在的理论争议:让与人限于间接占有人;指示交付让与请求权的范围包括所有物返还请求权;通知为指示交付的生效要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示交付 间接占有 控制力 返还请求权
下载PDF
指示交付中对第三人返还请求权研究——兼评《物权法》第26条
4
作者 王清清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2期73-76,共4页
尽管《物权法》第26条对指示交付作出了规定,但该规定不甚明了。实务界与学界均对如何适用该条众说纷纭,关键点在于"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的性质如何确定,以及是否需要"让与通知"作为指示交付的生效要件... 尽管《物权法》第26条对指示交付作出了规定,但该规定不甚明了。实务界与学界均对如何适用该条众说纷纭,关键点在于"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的性质如何确定,以及是否需要"让与通知"作为指示交付的生效要件。交易实践中,返还请求权存在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以及两种请求权竞合三种情况,均应以让与通知作为生效要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示交付 物权请求权 债权请求权 让与通知
下载PDF
指示交付适用条件探析
5
作者 陈树茂 《安康学院学报》 2009年第2期26-29,共4页
交付作为物权变动的方式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我国《物权法》确立了指示交付这种观念交付形态。指示交付在发挥物的效用和节约交易成本方面有其积极作用。但由于指示交付是一种非现实交付,公示性较弱,因而有必要对其适用条件作以探讨。
关键词 指示交付 观念交付 适用条件
下载PDF
论指示交付中的让与通知 被引量:1
6
作者 苏雪冰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4期71-74,共4页
《物权法》对指示交付作了相关规定,但并未明确阐明指示交付的成立要件,由此引发种种学术纷争。在指示交付的构成要件中,让与通知承担何种角色?对于指示交付的完成起到何种作用?让与通知在指示交付中发生了什么法律效力?这些问题在学界... 《物权法》对指示交付作了相关规定,但并未明确阐明指示交付的成立要件,由此引发种种学术纷争。在指示交付的构成要件中,让与通知承担何种角色?对于指示交付的完成起到何种作用?让与通知在指示交付中发生了什么法律效力?这些问题在学界都产生一定分歧。作为观念交付的方式中的一种,指示交付对财产的流通性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加速了财产交易,随着指示交付应用面的不断拓展,其地位会不断提升。因此,厘清指示交付的一系列问题对制度的适用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示交付 债权请求权 让与通知
下载PDF
论指示交付能否创设质权 被引量:1
7
作者 杨尧栋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第6期69-73,共5页
质权通过交付设立,该交付是否可以通过指示交付的方式设立众说纷纭。该交付仅限于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将导致该质权效力的不完备以及其实现上的困难。在存在动产抵押的法律框架下,再承认指示交付设立质权的途径不再必要。
关键词 质权 指示交付 公示 对抗效力
下载PDF
论我国指示交付中“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性质
8
作者 马瑞旋 马才华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85-89,共5页
我国《物权法》26条对指示交付做出的了规定,其中一构成要件便是"转让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对于此"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性质在理论中颇有争议,本文将在我国指示交付的背景下看"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性质,通... 我国《物权法》26条对指示交付做出的了规定,其中一构成要件便是"转让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对于此"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性质在理论中颇有争议,本文将在我国指示交付的背景下看"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性质,通过对其性质的研究,肯定"返还原物请求权"的独立性,使其能进一步转让,促进交易的便捷,实现商品经济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示交付 请求权 性质 返还原物请求权
下载PDF
论指示交付适用善于取得
9
作者 黄雨霞 《商情》 2013年第31期305-306,共2页
交付作为物权变动的方式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我国《物权法》确立了指示交付这种观念交付的形态。指示交付在发挥物的效用和节约交易成本方面有其积极作用。但由于指示交付是一种非现实交付。公示性较弱,对由此而造成的物权处分问... 交付作为物权变动的方式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我国《物权法》确立了指示交付这种观念交付的形态。指示交付在发挥物的效用和节约交易成本方面有其积极作用。但由于指示交付是一种非现实交付。公示性较弱,对由此而造成的物权处分问题,善意的第三人能否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而取得动产的物权,不免产生疑问,但基于善意取得价值取向,亦认为指示交付适用善意取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示交付 善意取得 公信力
下载PDF
论动产善意取得中指示交付之否定
10
作者 周霄昂 李进 《法制与经济》 2022年第3期92-96,共5页
善意取得与指示交付组合之现状具备一定的形式合理性,但溯及本源,二者发端于不同的制度土壤,具备不同的底层逻辑,二者组合将引发一定的体系矛盾与具体困境。鉴于二者间难以调和的自然冲突,宜否定善意取得中指示交付的适用。
关键词 动产善意取得 指示交付 占有
下载PDF
论指示交付下的善意取得
11
作者 沈健州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158-164,共7页
指示交付中的转让返还请求权协议并非物权行为理论下的"处分行为",而仍属合同范畴。在以指示交付进行无权处分的场合中,处分人向相对人让与的返还请求权是债权请求权,应适用债权让与规则。《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确立了无... 指示交付中的转让返还请求权协议并非物权行为理论下的"处分行为",而仍属合同范畴。在以指示交付进行无权处分的场合中,处分人向相对人让与的返还请求权是债权请求权,应适用债权让与规则。《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确立了无权处分合同有效的规则,基于体系强制和价值判断的实体性论证,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同样不受无权处分影响,转让返还请求权协议亦然。而在转让人不是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人的情况下,受让人并不能因转让返还请求权协议生效而取得返还请求权,也就未能满足善意取得的"交付"要件。因此,对于《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18条"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关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协议生效时为动产交付之时"的规定,应作目的性限缩,将"转让人不是动产的间接占有人"这一情形排除在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示交付 善意取得 区分理论 返还原物请求权
下载PDF
指示交付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别研究
12
作者 陈泓宇 《法制与经济》 2018年第10期97-98,102,共3页
伴随着社会生活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在日常的民事活动中,一个民事主体很可能出现在多个民事法律关系中,或者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包含多个民事主体。指示交付与第三人代为履行都涉及有第三人,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二者却是容易混... 伴随着社会生活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在日常的民事活动中,一个民事主体很可能出现在多个民事法律关系中,或者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包含多个民事主体。指示交付与第三人代为履行都涉及有第三人,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二者却是容易混淆。文章通过对指示交付与第三人代为履行进行比较,从而分析出二者之间的区别,为司法实践中对二者的应用提供一定的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示交付 第三人代为履行 混淆的原因 区别
下载PDF
基于指示交付的动产所有权移转——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6条 被引量:24
13
作者 庄加园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68-185,共18页
我国物权法第26条规定了指示交付的方式,通过转让基于占有媒介关系的原物返还请求权,使出让人无须占有媒介人的同意和协助,就能移转动产的所有权,更无须将第三人的占有限于"依法"占有。出让人是否通知占有媒介人,并非动产所... 我国物权法第26条规定了指示交付的方式,通过转让基于占有媒介关系的原物返还请求权,使出让人无须占有媒介人的同意和协助,就能移转动产的所有权,更无须将第三人的占有限于"依法"占有。出让人是否通知占有媒介人,并非动产所有权移转的要件,而只是设立动产质权的前提,并在债法领域发挥保护债务人的作用。为使无占有的出让人也能同其他占有人一样移转其动产所有权,以满足合理的交易需求,建议借鉴德国通说,允许当事人仅根据其合意来移转所有权,该种情形超出了物权法第26条的文义范围。我国法院不少判决以转让提单、仓单等交付证券作为适用物权法第26条的情形,有误解之嫌。当事人以该类证券的交付替代证券项下货物的交付,仍然是适用物权法第23条的现实交付。此类交易方式虽法无明文,但应根据商事交易习惯予以认可,以便证券项下的货物便捷流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示交付返还请求权 间接占有 占有脱离物 交付证券
原文传递
物权法视野下的指示交付 被引量:11
14
作者 崔建远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17-22,共6页
物权法视野下的指示交付与债法上的依指令而履行在个别场合虽有重合,但总的说来二者在类型、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方面不尽相同,应予区别而适用法律。指示交付所涉让与的标的,既可以是债权的返还请求权,也可以是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不可偏... 物权法视野下的指示交付与债法上的依指令而履行在个别场合虽有重合,但总的说来二者在类型、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方面不尽相同,应予区别而适用法律。指示交付所涉让与的标的,既可以是债权的返还请求权,也可以是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不可偏废。在让与的是债权的返还请求权的情况下,应区分债法上的效力与物权法上的效力。在债法上,债权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的事实未通知给占有媒介人时,对于占有媒介人不发生效力。但在物权法上,只要受让人自转让人处取得了返还请求权,也就取得了动产所有权。这与是否通知了占有媒介人无关。指示交付制度不排斥抗辩或抗辩权,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示交付 让与返还请求权 抗辩 物权法上的效力 债法上的效力
原文传递
通知不应作为指示交付构成要件——对我国《物权法》第26条的思考 被引量:1
15
作者 邱鹏 《福建法学》 2015年第3期49-53,共5页
《物权法》第26条规定了动产所有权移转的指示交付,但未阐明是否以通知第三人为其构成要件,导致在适用上存在诸多分歧。适用混乱的主要原因是对指示交付的概念存在片面的理解,学术界的争论主要集中在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性质,以及通知是否... 《物权法》第26条规定了动产所有权移转的指示交付,但未阐明是否以通知第三人为其构成要件,导致在适用上存在诸多分歧。适用混乱的主要原因是对指示交付的概念存在片面的理解,学术界的争论主要集中在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性质,以及通知是否应作为指示交付的构成要件这两方面。无论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性质为何,从区分债法上的效力与物权法上的效力来看,指示交付所产生的动产物权变动效力均无需以通知第三人为构成要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示交付 返还请求权 让与通知
原文传递
通知不应作为指示交付构成要件——对我国《物权法》第26条的思考
16
作者 邱鹏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15年第1期87-93,共7页
<正>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以交付标的物(《物权法》第23条~①)即移转物的直接占有为原则。但出让人未必直接占有转让物,多由承租人、借用人等占有媒介人事实管领转让物。若强行贯彻交付原则,由转让人从占有媒介人处取回转... <正>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以交付标的物(《物权法》第23条~①)即移转物的直接占有为原则。但出让人未必直接占有转让物,多由承租人、借用人等占有媒介人事实管领转让物。若强行贯彻交付原则,由转让人从占有媒介人处取回转让物再交给受让人,费时耗力。因此《物权法》第26条规定以指示交付为例外(《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示交付 媒介人 动产物权 返还请求权 受让人 返还原物 物权变动 所有权人 让与人 占有人
原文传递
提货单不适用指示交付,不产生交付效力 被引量:1
17
作者 阎春光 卞冬冬 《人民司法》 2016年第32期75-78,共4页
提货单不是提单,其仅是提取货物的手续和证明,非交付证券,不适用指示交付。出卖人是否履行了交付义务,应以标的物的转移占有为判断标准。提货单不具有权利凭证的效力,并未在买受人和第三人之间建立法律关系,因第三人的抗辩导致买... 提货单不是提单,其仅是提取货物的手续和证明,非交付证券,不适用指示交付。出卖人是否履行了交付义务,应以标的物的转移占有为判断标准。提货单不具有权利凭证的效力,并未在买受人和第三人之间建立法律关系,因第三人的抗辩导致买受人未能提取货物,买受人只能依据买卖合同向出卖人主张权利,出卖人仍要基于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向买受人承担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示交付 提货单 效力 担保义务 出卖人 买受人 权利凭证 法律关系
原文传递
货物保管人向指示交付受让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认定
18
作者 张洪川 《人民司法》 2021年第5期81-85,共5页
【裁判要旨】指示交付是港口仓储货物交付的常用替代方式,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构成指示交付应当参考第三人必须占有动产标的物、出让人在指示交付作出之时间接占有标的动产、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就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达成一致意思表示以及... 【裁判要旨】指示交付是港口仓储货物交付的常用替代方式,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构成指示交付应当参考第三人必须占有动产标的物、出让人在指示交付作出之时间接占有标的动产、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就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达成一致意思表示以及通知第三人等要件。同时,在货物不能交付时,一般情况下应由出让人与受让人基于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解决,第三人作为货物保管人并不向受让人直接承担赔偿责任。但在指示交付已完成,货物所有权已经转移至受让人,因第三人的过错或者过失导致货物受损,且第三人对于标的货物不存在有效抗辩权的情况下,受让人可直接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受让人 指示交付 侵权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 间接占有 货物所有权 出让人 替代方式
原文传递
动产让与担保可以指示交付方式设立
19
作者 杨世民 《人民司法》 2021年第14期64-67,共4页
【裁判要旨】债权人、债务人约定以动产设定质押,但未就交付时间、交付方式等作出约定,而是由债务人通知保管人动产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的,可认定双方间成立让与担保合同关系。合同中订有清算条款的,让与担保合同有效。让与担保自债权人... 【裁判要旨】债权人、债务人约定以动产设定质押,但未就交付时间、交付方式等作出约定,而是由债务人通知保管人动产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的,可认定双方间成立让与担保合同关系。合同中订有清算条款的,让与担保合同有效。让与担保自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关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协议生效之日起设立;双方未就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作出明确约定的,让与担保自债务人通知保管人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之日起设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让与担保 所有权转移 动产所有权 返还原物请求权 债务人 指示交付 债权人 合同有效
原文传递
论观念交付 被引量:3
20
作者 夏凤英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3年第4期85-89,共5页
观念交付作为物权变动的一种交付方式,在我国现行立法上没有规定,理论上的探讨也不多见。随着市场交易的日益频繁,观念交付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经济生活中,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加以确定。物权法正处于制定之中,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已确立了... 观念交付作为物权变动的一种交付方式,在我国现行立法上没有规定,理论上的探讨也不多见。随着市场交易的日益频繁,观念交付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经济生活中,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加以确定。物权法正处于制定之中,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已确立了观念交付的形式,但由于观念交付公示性的欠缺,使得其在适用上会受到一些限制。因此要明确观念交付的含义和适用范围,解决其公信力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观念交付 占有改定 指示交付 公信力 物权 立法 物权法 适用范围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