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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立法解释的评价与适应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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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嗣强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1期107-111,共5页
20 0 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立法解释的解释基点较之于以前的司法解释有所变化 ,值得肯定 ,但还不完满 ;同时 ,要强调对挪用公款供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必须以“谋取个人利益”为其适用的条件。
关键词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立法解释 个人利益 挪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 认定标准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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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挪用公款罪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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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艳文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04年第2期12-15,共4页
第5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明确规定了可以定罪的9种腐败行为,挪用公款是其中之一。我国刑法对挪用公款罪早有明确规定,但刑法规定比较抽象、概括,以致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方面都存在许多问题,本文结合刑法中犯罪构成... 第5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明确规定了可以定罪的9种腐败行为,挪用公款是其中之一。我国刑法对挪用公款罪早有明确规定,但刑法规定比较抽象、概括,以致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方面都存在许多问题,本文结合刑法中犯罪构成理论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对挪用公款罪加以分析、界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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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其他单位挪用公款并谋取个人利益的刑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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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德伦 周玲 《人民司法》 2018年第35期25-27,40,共4页
【裁判要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以下简称《挪用公款立法解释》)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明确为三种情形,在第一、二种情形中,行为人有挪用公款行为即构成挪用公款罪,如行为人再犯... 【裁判要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以下简称《挪用公款立法解释》)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明确为三种情形,在第一、二种情形中,行为人有挪用公款行为即构成挪用公款罪,如行为人再犯受贿罪的,应数罪并罚。当挪用公款的行为属于第三种情形时,认定行为人构成挪用公款罪,实际上已将行为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作为挪用公款罪的构罪要素作了评价,如再数罪并罚,则违反了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此种情形应适用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予以处理,同时将行为人索取、非法收受的他人财物作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刑法适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个人利益 挪用公款行为 禁止重复评价 挪用公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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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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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韬 何仲伟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X期60-61,共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可见,“挪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可见,“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认定挪用公款罪中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2002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挪用公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单位使用 归个人使用 名义 国家工作人员 全国人大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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