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6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产品责任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 被引量:5
1
作者 王瑞洲 黄作刚 《政法论丛》 CSSCI 1998年第5期21-24,共4页
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因其制造、销售的产品有缺陷,在对销费者、使用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时,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产品责任的含义有广义、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产品责任可分为合同关系中的产品责任和非合同关系中的产... 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因其制造、销售的产品有缺陷,在对销费者、使用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时,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产品责任的含义有广义、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产品责任可分为合同关系中的产品责任和非合同关系中的产品责任两种,前者是合同的当事人因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品责任法 法律冲突 法律适用 涉外产品责任 义务主体 侵权行为地法 国际私法 损害发生地 最密切联系 销售者
下载PDF
我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制度的缺陷及方法完善 被引量:2
2
作者 周辉斌 尹志雄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1年第1期61-63,共3页
我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制度采用侵权行为法律适用规则 ,实际上是将复杂的国际产品责任案件的法律适用过分简单化 ,忽视和掩盖了其他与产品责任案件具有更密切联系的连接因素。我国应在借鉴国际公约有关规定的基础上 ,完善立法。
关键词 中国 涉外产品责任 法律适用 立法完善 产品责任法 侵权行为地 损害发生地
下载PDF
国际消费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
3
作者 刘益灯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2期186-190,共5页
在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的今天,国际民商事交往日益纷繁复杂,国际消费侵权纠纷成比例递增。处于经济弱势地位的国际消费者,只能选择最有利于保护自己利益的国家的法律来抗衡侵权的"强势"商人。国际私法中的法律适用规则用于国... 在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的今天,国际民商事交往日益纷繁复杂,国际消费侵权纠纷成比例递增。处于经济弱势地位的国际消费者,只能选择最有利于保护自己利益的国家的法律来抗衡侵权的"强势"商人。国际私法中的法律适用规则用于国际消费侵权纠纷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即适用侵权行为地法、重叠适用法院地法和侵权行为地法、适用消费者惯常居所地法、适用最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法律。但近来有些国家的民商事审判实践中已出现了适用侵权行为自体法的新趋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消费侵权纠纷 法律适用 国际消费 国际私法 侵权行为地 损害发生地 加害行为地 损害结果发生地 法院 国际消赛者利益
下载PDF
网络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基础探析
4
作者 陈运生 《思考与运用》 2002年第2期59-61,共3页
关键词 网络民事案件 司法管辖基础 人民法院 损害发生地 网址 侵权行为地
原文传递
因特网与其管辖权——国际原则已经出现但对抗也隐约可见 被引量:20
5
作者 罗伯特.L.霍格 克里斯托夫.P.博姆 +1 位作者 何乃刚 黄列 《环球法律评论》 2001年第1期43-51,共9页
Taking the judicial practice and legislative attempts of two internet-developed regions,the U.S. and Europe,as the background,the authors of the article analysis the application of traditional concepts such as “minim... Taking the judicial practice and legislative attempts of two internet-developed regions,the U.S. and Europe,as the background,the authors of the article analysis the application of traditional concepts such as “minimum contacts”,“fair competition and substantive justice” and “purposeful availment” in IT disputes.Besides,the authors also discuss the advantage and disadvantage of jurisdiction approaches based on some new principles of “country of origin” and “home jurisdiction”.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院 因特网 管辖权 美国 '滑动范围' 欧盟 损害事件发生地 国籍原则
原文传递
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原则的比较研究
6
作者 胡迪 《当代法学》 2003年第6期109-111,共3页
一 侵权行为法是各国民法,特别是债法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各国的社会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国家利益、社会状况和风俗习惯不同,其关于侵权行为的成立、责任构成和损害赔偿等的规定也就不一样。即使在一个国家的不同法域也是如此... 一 侵权行为法是各国民法,特别是债法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各国的社会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国家利益、社会状况和风俗习惯不同,其关于侵权行为的成立、责任构成和损害赔偿等的规定也就不一样。即使在一个国家的不同法域也是如此。因此,具有涉外因素的侵权行为适用何种法律,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不同的适用原则会导致适用截然相反的法律。传统的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原则、适用法院地法原则、同时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原则。 二 传统的侵权行为法律适用规范,连结点单一,形式僵硬。以往的“易于确定应适用的法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行为 法律适用原则 比较研究 侵权行为发生地 损害结果发生地 侵权行为地 国际私法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