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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无效规范的存废——基于体系的一项检讨
被引量:
5
1
作者
黄忠
《人大法律评论》
CSSCI
2014年第1期188-212,共25页
《民法通则》第58条第4项和《合同法》第52条第2项关于恶意串通行为无效的规定,不仅内涵不明,而且还与通谋虚伪表示、无权处分、无权代理、债权人的撤销权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规范之间存在诸多无谓的竞合,甚至抵牾,从而导致现行立法...
《民法通则》第58条第4项和《合同法》第52条第2项关于恶意串通行为无效的规定,不仅内涵不明,而且还与通谋虚伪表示、无权处分、无权代理、债权人的撤销权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规范之间存在诸多无谓的竞合,甚至抵牾,从而导致现行立法在体系上有重大瑕疵。因此基于体系和谐的考虑,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应当回归传统,不宜继续再将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作为一种无效的原因而予单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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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恶意串通
通谋虚伪表示
无权代理
撤销权
无权处分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原文传递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法教义学分析
2
作者
王筱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第6期11-21,共11页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犯罪对象应该包括已故的英雄与烈士,还应该包括英雄烈士个体和英雄烈士群体。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誉或荣誉的行为必须具备公然性特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并非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犯罪对象应该包括已故的英雄与烈士,还应该包括英雄烈士个体和英雄烈士群体。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誉或荣誉的行为必须具备公然性特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并非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构成要件要素,而仅是一种注意规定。侵害英雄烈士名誉或荣誉的行为必须具备严重的情节时,才能够构成该罪,并且“情节严重”属于违法构成要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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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英雄烈士
侮辱
诽谤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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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规范解读与司法实践
被引量:
12
3
作者
张建文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31-35,共5页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条作为一般性规范,解决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合法性问题,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两个基本构成要件,以及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多元主体启动模式。但是,该条款明确要求存在或者达到“损害社会公...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条作为一般性规范,解决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合法性问题,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两个基本构成要件,以及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多元主体启动模式。但是,该条款明确要求存在或者达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后果,导致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私权诉讼化。因此,提起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必须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要件。对诉讼请求的考虑与选择也应当以填补和恢复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为目的,不宜把赔偿损失(甚至惩罚性赔偿)作为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主要目的。在借用传统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之外,应鼓励司法实践探索新的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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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法
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原文传递
题名
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无效规范的存废——基于体系的一项检讨
被引量:
5
1
作者
黄忠
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出处
《人大法律评论》
CSSCI
2014年第1期188-212,共25页
基金
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法上的违法处置论:观念澄清与制度完善研究”(11XFX018)
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首批人选)支持项目
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合同法国际统一与区域整合研究”(12BFX085)的成果
文摘
《民法通则》第58条第4项和《合同法》第52条第2项关于恶意串通行为无效的规定,不仅内涵不明,而且还与通谋虚伪表示、无权处分、无权代理、债权人的撤销权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规范之间存在诸多无谓的竞合,甚至抵牾,从而导致现行立法在体系上有重大瑕疵。因此基于体系和谐的考虑,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应当回归传统,不宜继续再将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作为一种无效的原因而予单独规定。
关键词
恶意串通
通谋虚伪表示
无权代理
撤销权
无权处分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法教义学分析
2
作者
王筱
机构
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
出处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第6期11-21,共11页
文摘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犯罪对象应该包括已故的英雄与烈士,还应该包括英雄烈士个体和英雄烈士群体。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誉或荣誉的行为必须具备公然性特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并非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构成要件要素,而仅是一种注意规定。侵害英雄烈士名誉或荣誉的行为必须具备严重的情节时,才能够构成该罪,并且“情节严重”属于违法构成要件要素。
关键词
英雄烈士
侮辱
诽谤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情节严重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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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规范解读与司法实践
被引量:
12
3
作者
张建文
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31-35,共5页
基金
中国人权研究会2020年度部级研究课题“中国民法典编纂与人权保护”(项目编号:CSHRS2020-20YB)
文摘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条作为一般性规范,解决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合法性问题,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两个基本构成要件,以及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多元主体启动模式。但是,该条款明确要求存在或者达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后果,导致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私权诉讼化。因此,提起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必须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要件。对诉讼请求的考虑与选择也应当以填补和恢复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为目的,不宜把赔偿损失(甚至惩罚性赔偿)作为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主要目的。在借用传统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之外,应鼓励司法实践探索新的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承担方式。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法
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无效规范的存废——基于体系的一项检讨
黄忠
《人大法律评论》
CSSCI
2014
5
原文传递
2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法教义学分析
王筱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2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规范解读与司法实践
张建文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
12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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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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