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近年来专利大幅增长所带来的低质量专利问题,美国2011年修订通过《美国发明法案》(The Leahy-Smith America Invents Act,AIA),通过加强美国专利商标局行政无效专利的手段,提高专利授权质量。美国新的专利授权后行政审查机制主...为了应对近年来专利大幅增长所带来的低质量专利问题,美国2011年修订通过《美国发明法案》(The Leahy-Smith America Invents Act,AIA),通过加强美国专利商标局行政无效专利的手段,提高专利授权质量。美国新的专利授权后行政审查机制主要有三种:单方再审、双方复审和授权后复审。重点对授权后复审这一新的制度进行研究,并将其与欧盟专利异议制度进行比较,从而为我国专利无效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展开更多
2005年6月8日美国国会议员史密斯(Lamar Smith)在第109届国会上提出了<2005年专利改革法案>(H.R.2795).随后在7月26日史密斯又提出具有替代H.R.2795性质的正式修正案(Amendment in the Nature of a Substituteto H.R.2795).拟修...2005年6月8日美国国会议员史密斯(Lamar Smith)在第109届国会上提出了<2005年专利改革法案>(H.R.2795).随后在7月26日史密斯又提出具有替代H.R.2795性质的正式修正案(Amendment in the Nature of a Substituteto H.R.2795).拟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将先发明制改为先申请制;设立授权后异议程序;取消最佳实施例的要求及对故意专利侵权行为的三倍赔偿进行限制等.本文将介绍评述改革法案中已得到广泛认同的授权后异议程序及对我国的启示.展开更多
文摘为了应对近年来专利大幅增长所带来的低质量专利问题,美国2011年修订通过《美国发明法案》(The Leahy-Smith America Invents Act,AIA),通过加强美国专利商标局行政无效专利的手段,提高专利授权质量。美国新的专利授权后行政审查机制主要有三种:单方再审、双方复审和授权后复审。重点对授权后复审这一新的制度进行研究,并将其与欧盟专利异议制度进行比较,从而为我国专利无效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
文摘2005年6月8日美国国会议员史密斯(Lamar Smith)在第109届国会上提出了<2005年专利改革法案>(H.R.2795).随后在7月26日史密斯又提出具有替代H.R.2795性质的正式修正案(Amendment in the Nature of a Substituteto H.R.2795).拟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将先发明制改为先申请制;设立授权后异议程序;取消最佳实施例的要求及对故意专利侵权行为的三倍赔偿进行限制等.本文将介绍评述改革法案中已得到广泛认同的授权后异议程序及对我国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