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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防卫权的本质及其特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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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新文 《河南社会科学》 2003年第3期87-88,共2页
防卫权是社会成员或社会组织依法享有为使自己、他人、公共及国家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急迫的不法侵害,在公力救济无法及时实施时而对不法侵害者进行有效反击的权利。防卫权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社会合法权利在特别情形... 防卫权是社会成员或社会组织依法享有为使自己、他人、公共及国家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急迫的不法侵害,在公力救济无法及时实施时而对不法侵害者进行有效反击的权利。防卫权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社会合法权利在特别情形下得以及时救济的一种特别方式,是对国家刑罚权的有益补充,是一种排除社会危害性的有益行为。其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防卫权必须具有取得的合法性、目的的正当性、客观的社会排害性及其实施的限制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防卫权 本质 合法权利 社会危 法律依据 正当 排害性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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