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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视角下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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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英明 《学术探索》 CSSCI 2014年第4期52-58,共7页
从证据法角度来看,现行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实践效果不佳的根本原因在于该推定规则除外情形限缩不当和推定效力过高。与此相适应,现行夫妻共同债务推定的完善方案也必须将扩展除外情形方案和减轻举证责任方案结合起来,即一方面扩展除... 从证据法角度来看,现行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实践效果不佳的根本原因在于该推定规则除外情形限缩不当和推定效力过高。与此相适应,现行夫妻共同债务推定的完善方案也必须将扩展除外情形方案和减轻举证责任方案结合起来,即一方面扩展除外情形,至少应增加"该举债没有经过举债方配偶事前同意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一应当认定为举债方个人债务的情形;另一方面,应减轻举证责任,即将现行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由转移客观证明责任的推定改为强制性仅转移主观证明责任的推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除外情形 客观证明责任 主观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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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司法解释的合法性问题及其根源与解决对策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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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晓英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80-92,共13页
《婚姻法(2001年修订)》第41条提出了“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这个概念,但未明确相关内涵及认定标准,依法需要法律解释。针对这个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制发司法解释,确立了“推定共同债务”这一认定规则,在该规则饱受各方诟病14年后,... 《婚姻法(2001年修订)》第41条提出了“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这个概念,但未明确相关内涵及认定标准,依法需要法律解释。针对这个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制发司法解释,确立了“推定共同债务”这一认定规则,在该规则饱受各方诟病14年后,又于2018年初制发新的司法解释,确立“共债需共签”认定规则来进行了取代。“共债需共签”认定规则与已经施行14年之久的“推定共同债务”规则存在重大区别,甚至可以说是对原有规则的彻底颠覆和转向,因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不过,相关司法解释都存在着对含糊不清的法条内容制发司法解释的越权违法情形,而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相关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做法则更缺乏宪法法律基础。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司法解释体制,应当强化和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赋予审判法官在具体案件中的法律补充解释权,同时加强人大常委会和有关专委会对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备案审查权,并赋予其对违法司法解释和违法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撤销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司法解释 推定共同债务 共债需共签 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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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夫妻债务规则的应然理解与未来课题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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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诚信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43-54,共12页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认定在我国历经了“用途论”“推定论”及“2018年夫妻债务司法解释”三个阶段,《民法典》第1064条主要是整合“2018年夫妻债务司法解释”的内容而成。论文在剖析婚姻的法律本质、夫妻财产制度的法律效力、日常家事...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认定在我国历经了“用途论”“推定论”及“2018年夫妻债务司法解释”三个阶段,《民法典》第1064条主要是整合“2018年夫妻债务司法解释”的内容而成。论文在剖析婚姻的法律本质、夫妻财产制度的法律效力、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法律功能、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属性以及夫妻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等理论基础上,区分了夫妻债务的归属(债务认定)与承担(债务清偿),检讨了债权人证明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义务,明确了夫妻内部的财产补偿等问题。《民法典》第1064条把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共同债务(含“共债共签”)作为最大亮点予以突出,更多的是对现实社会道德风险的回应,而非法律的本质属性使然;针对现实生活需要,真正需要法律做出回应的,或者应更为细化、深入规定的,是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推定规则,包括认定标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夫妻对共同债务的清偿规则以及夫妻内部的财产补偿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第1064条 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 的夫妻共同债务 共债共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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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在执行中的应用——以解决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之争议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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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干 《人民司法》 2015年第21期105-110,共6页
司法实践中,对于以夫妻一方名义的负债,基于各种原因,当事人通常仅起诉夫妻举债一方,生效裁判也只是确定由举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但进入执行程序后,为扩大执行范围,申请执行人往往又以执行债务应当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直接申请追加被... 司法实践中,对于以夫妻一方名义的负债,基于各种原因,当事人通常仅起诉夫妻举债一方,生效裁判也只是确定由举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但进入执行程序后,为扩大执行范围,申请执行人往往又以执行债务应当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直接申请追加被执行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就能否追加,围绕追求执行效率和保障程序正义,实务界和理论界争论不绝。本文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出发,以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为依托,运用债务加入、表见责任、夫妻共同体学说对推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进行解析,正面评价了告知申请执行人另诉被执行人配偶之可行性。推定夫妻共同债务在性质上属于不真正连带债务,债权人有权先后起诉夫妻各方。执行过程中,针对申请执行人要求追加先前遗漏被诉的被执行人配偶之申请,可裁定不予准许而告知另行起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真正连带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 另诉 被执行人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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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废除论——基于相关统计数据的实证分析 被引量: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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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名怡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28-44,共17页
家事代理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日常生活交易,其无法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推定"之泛化规定的正当性基础。该第24条就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以"婚内标... 家事代理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日常生活交易,其无法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推定"之泛化规定的正当性基础。该第24条就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以"婚内标准"取代《婚姻法》第41条所规定的"共同生活标准",有违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规律性。审判实践证明,该第24条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几乎无法被推翻,对非举债方的夫妻一方极其不公。"证明责任内外有别论"或会导致矛盾判决,且往往沦为仅有外部规则被适用的理论依据。以"夫妻共同债务推定"的规定遏制"假离婚、真逃债"现象,手段极端且错误,致使恶意债务、非法债务及虚假夫妻债务急剧增加。因此,应立即废除该第24条,建立健全日常家事代理、超范围债务"共债共签"以及夫妻单方紧急举债权等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 共同债务 证明责任内外有别论 日常家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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