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末,英国语言学家亨利·斯威特在他的《新著英语语法》中把自己写的语法称为“描写语法”,也就是如实地描写语言事实而不加臧否的一种语法,把当时学校教授的语法称为“规定语法”,也就是不顾语言事实只考虑逻辑合理性和拉丁语...19世纪末,英国语言学家亨利·斯威特在他的《新著英语语法》中把自己写的语法称为“描写语法”,也就是如实地描写语言事实而不加臧否的一种语法,把当时学校教授的语法称为“规定语法”,也就是不顾语言事实只考虑逻辑合理性和拉丁语规范来主观规定英语语法规律的一种语法。斯威特对“规定语法”进行了猛烈的抨击,有名的例子就是英国人都说“It’s me”而“规定语法”根据逻辑和拉丁语法规定必须说“It is I”。20世纪初斯威特的学生丹麦语言学家叶斯柏森提倡“活的语法”,也极力反对“规定语法”。从此,“规定语法”或所谓“规定主义”在语言学界就“臭名远扬”,几乎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了。西方语法学进入结构主义时代以后,展开更多
关于英语习惯,向来有规定主义者(prescriptivists)和描写主义者(descriptivists)之争。规定主义者从词源出发,一口咬定under the circumstances不对,只有in the circumstances才对;描写主义者从语言实际出发,肯定under the circumstance...关于英语习惯,向来有规定主义者(prescriptivists)和描写主义者(descriptivists)之争。规定主义者从词源出发,一口咬定under the circumstances不对,只有in the circumstances才对;描写主义者从语言实际出发,肯定under the circumstances是对的,因为大家都这样说。规定主义者根据逻辑,认为these sort of things不对,必得改为this sort of things, this sort of thing或者things of this sort;描写主义者嘲笑他们说。展开更多
文摘19世纪末,英国语言学家亨利·斯威特在他的《新著英语语法》中把自己写的语法称为“描写语法”,也就是如实地描写语言事实而不加臧否的一种语法,把当时学校教授的语法称为“规定语法”,也就是不顾语言事实只考虑逻辑合理性和拉丁语规范来主观规定英语语法规律的一种语法。斯威特对“规定语法”进行了猛烈的抨击,有名的例子就是英国人都说“It’s me”而“规定语法”根据逻辑和拉丁语法规定必须说“It is I”。20世纪初斯威特的学生丹麦语言学家叶斯柏森提倡“活的语法”,也极力反对“规定语法”。从此,“规定语法”或所谓“规定主义”在语言学界就“臭名远扬”,几乎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了。西方语法学进入结构主义时代以后,
文摘关于英语习惯,向来有规定主义者(prescriptivists)和描写主义者(descriptivists)之争。规定主义者从词源出发,一口咬定under the circumstances不对,只有in the circumstances才对;描写主义者从语言实际出发,肯定under the circumstances是对的,因为大家都这样说。规定主义者根据逻辑,认为these sort of things不对,必得改为this sort of things, this sort of thing或者things of this sort;描写主义者嘲笑他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