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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提存取回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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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望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3期35-38,共4页
提存取回权是提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提存取回权旨在完善提存制度,因此需要规范提存取回权的行权时间、行权主体、行权程序、行权的法律后果以及特殊时效下提存取回权存在的必要性。我国现行《合同法》《提存公证规则》对提存取回... 提存取回权是提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提存取回权旨在完善提存制度,因此需要规范提存取回权的行权时间、行权主体、行权程序、行权的法律后果以及特殊时效下提存取回权存在的必要性。我国现行《合同法》《提存公证规则》对提存取回权有所规范,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提存取回权的设立及其价值出现了新的要求。德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均是提存制度的良好参照文本,因此借鉴两国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好的完善提存制度,规范提存取回权。同时,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特性决定了我们不能单纯移植外国相关立法,而应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前提下寻求一个适合我国现在经济发展状况的立法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提存 提存取回权 提存处所 提存标的 提存受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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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国提存制度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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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付海燕 肖丕国 《行政与法》 2001年第6期99-101,共3页
提存制度作为民法中债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立法上已有所体现,但内容简单,操作性差,应加以完善。(l)关于提存含义的界定必须明确:提存不仅限于债务清偿为目的,还必须包括以债的担保为目的;(2)动产和不动产均可作为提存标的;(3)... 提存制度作为民法中债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立法上已有所体现,但内容简单,操作性差,应加以完善。(l)关于提存含义的界定必须明确:提存不仅限于债务清偿为目的,还必须包括以债的担保为目的;(2)动产和不动产均可作为提存标的;(3)确立法定的提存机构,同时完善非法定机构参与提存;(4)提存人对提存标的物以不得取回为原则,特定情形下得取回为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提存 提存标的 提存机关 取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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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公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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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 1995年第8期50-52,共3页
第一条 为维护经济流转秩序,预防和减少债务纠纷,保证提存公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经济流转秩序,预防和减少债务纠纷,保证提存公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提存公证 公证处 提存标的 提存 受领人 提存帐户 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赔偿责任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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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提存制度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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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鹏飞 《经济与法》 2003年第4期12-13,共2页
关键词 提存 合同法 中国 提存机关 提存标的 提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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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提存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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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萍 《活力》 2011年第1期78-78,共1页
一、提存和提存公证的概念。什么是提存。笔者认为“提存”是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当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债务人履行义务时。债务人将履行的标的物提交给有关部门,由该有关部门代债务人向债权人转交提存物。以完成合同之债的活动... 一、提存和提存公证的概念。什么是提存。笔者认为“提存”是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当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债务人履行义务时。债务人将履行的标的物提交给有关部门,由该有关部门代债务人向债权人转交提存物。以完成合同之债的活动。也就是债务人在无法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时候.通过第三方即法定的部门把债务标的转交给债权人。以解除合同之债之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提存公证 概念 种类 特点 提存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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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知道法律赋予你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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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亚兰 《河南经济》 2003年第2期52-52,共1页
关键词 债务人 法律权利 《合同法》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债权无效抗辩权 合同撤销抗辩权 合同解除抗辩权 债务抵销抗辩权 标的提存 债权人怠于通知抗辩权 时效届满抗辩权 债权债务转让后的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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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的车辆车主不取,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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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文健 《法律与生活》 2003年第6期50-50,共1页
关键词 提存公证 债权人 债务人 提存标的 修配厂 为一定行为 提存 公证机关 法律规定 国家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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