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再论提单是否属于物权凭证
被引量:1
- 1
-
-
作者
谢力
-
机构
不详
-
出处
《上海商业》
2020年第7期46-48,共3页
-
文摘
航运业内,海洋提单是否属"物权凭证",尚未定论。按照教科书定义,提单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把提单这类"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称为"物权凭证"。上世纪80-90年代,我国海事法院在对无单放货的审理案件中,认定为"物权凭证"。那么,提单是否属于"物权凭证",本文通过民法理论的各项权利及提单所涉处的领域,来探讨提单的"物权"属性。
-
关键词
权利凭证
物权凭证
提货权凭证
-
分类号
D996.1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97.1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