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我国刑法中的“从其规定”探究——以《刑法》第37条之一第3款的规定为分析对象 被引量:23
1
作者 欧阳本祺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04-112,共9页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极少依据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7条之一第3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援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来判处从业禁止。"从其规定"属于法律拟制性的授权规定,是我国刑事立法中的特有现象。应该从...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极少依据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7条之一第3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援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来判处从业禁止。"从其规定"属于法律拟制性的授权规定,是我国刑事立法中的特有现象。应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向度对"从其规定"所援引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范围进行限缩。"从其规定"并非要求放弃刑法的规定。从业禁止适用中的"从其规定"只是授权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突破"3年至5年"的限制,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来宣告从业禁止。应当在"从其规定"的前面增加"可以"二字,使"从其规定"由强制性规定变为任意性规定,以便与该条第1款的任意性规定相协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从业禁止 从其规定 援引范围 适用规则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