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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外国学者眼中的马克思主义——兼评罗伯特·海尔布隆纳的《马克思主义支持与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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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丽莹 《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2期117-120,125,共5页
立足于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文本的考证,运用唯物史观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评判罗伯特·海尔布隆纳的利弊得失,并力图在评介中厘清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认识。主要结论是:首先,罗伯特·海尔布隆纳在《马克思主义支持与反对》... 立足于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文本的考证,运用唯物史观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评判罗伯特·海尔布隆纳的利弊得失,并力图在评介中厘清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认识。主要结论是:首先,罗伯特·海尔布隆纳在《马克思主义支持与反对》一书中为我们展现了解读马克思主义的新视角——既支持又反对。其次,海尔布隆纳以4大要素界定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范畴,容易造成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割裂与分化,破坏了马克思主义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再次,海尔布隆纳提出的唯物史观和辩证法在后现代语境下面临的两大挑战,为我们进一步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历史决定论"提供了新的思路。认为海尔布隆纳将政治行为缺陷归咎于马克思对人的本质规定的阐述,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曲解;指出在没有经过系统的文本考察,就断言马克思没有预见和解释政治权力扩大的影响也是武断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支持与反对》 罗伯特·海尔布隆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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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解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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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刊编辑部 《住宅与房地产》 2019年第26期58-68,共11页
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深圳设定了新阶段下新的宏伟目标,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 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深圳设定了新阶段下新的宏伟目标,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并以此示范效应引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的新格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先行示范区 《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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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推进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优先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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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3期46-51,共6页
粤人社发[2020]2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意,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推进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优先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 粤人社发[2020]2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意,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推进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优先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推进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优先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人力资源服务 劳动保障监察 工伤保险制度 先行示范区 人才评价 创新创业平台 广东省 优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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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学者卡米纳评赛义德对马克思的歪曲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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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继红 《国外理论动态》 1998年第5期16-19,共4页
以色列学者卡米纳评赛义德对马克思的歪曲继红编写著名美国学者爱德华·赛义德教授的代表作《东方主义》1995年出版后,在西方学术界产生了很大的反响。赛义德认为,西方对东方的研究和评论一直带有殖民主义的偏见,就连马克思... 以色列学者卡米纳评赛义德对马克思的歪曲继红编写著名美国学者爱德华·赛义德教授的代表作《东方主义》1995年出版后,在西方学术界产生了很大的反响。赛义德认为,西方对东方的研究和评论一直带有殖民主义的偏见,就连马克思关于东方社会的理论也带有这种殖民主义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马克思 赛义德 东方主义 支持殖民主义 马克思主义 资本主义 种族主义 《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 亚洲 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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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立法的理念与制度体系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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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小琴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724-743,共20页
通过将美国少年法院法视为现代少年刑法的历史起源,我国法学界引入保护主义研究未成年人法。然而保护主义在建构层面忽视美国干预主义和转处主义的理念鸿沟,体系论层面也没有形成阐释未成年人犯罪特殊法律责任制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框架... 通过将美国少年法院法视为现代少年刑法的历史起源,我国法学界引入保护主义研究未成年人法。然而保护主义在建构层面忽视美国干预主义和转处主义的理念鸿沟,体系论层面也没有形成阐释未成年人犯罪特殊法律责任制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框架。基于社会系统论的分析表明,围绕多元主义的立法理念,我国形成了具有不同基本功能的“三根支柱”制度体系。“第一根支柱”秉承支持主义理念,将未成年人视为未来的有效人力资本,健全支持积极生育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的制度。“第二根支柱”秉承矫治主义理念,将未成年人视为容易被环境诱使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危人群,健全分级矫治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制度。“第三根支柱”秉承转处主义理念,将未成年人视为年幼的犯罪人,健全科学惩罚涉罪未成年人的制度。此外,涉罪未成年人保护刑事立法还具有“保护区”“试验田”和“连通器”的具体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法 社会系统论 支持主义 矫治主义 转处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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