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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治环保的立法回应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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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彩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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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刑事法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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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论坛(中旬刊)》
2014年第7期105-10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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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危害环境犯罪在刑法中的独立地位一直没有突破,新近污染环境罪的修改难达初衷,整体看法定刑设置过轻且处罚手段单一,环境监管责任追究滞后。刑法典中应设危害环境罪一章,对罪名进行重新分解或规整,行为犯与结果犯应分别规定,确定重刑方向,全面提升法定刑,灵活运用多重处罚手段,将环境监管失职罪修改为放纵污染环境罪,促使环境监管部门转变事后监督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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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刑法
生态法益
行为犯与结果犯
重刑方向
放纵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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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68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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