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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政协宪草”及其版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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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尹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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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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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40-148,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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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关于"政协宪草",台湾学者承认它的存在,认为其是1946年宪法的蓝本,而大陆学者对此并不认同,甚至认为所谓"政协宪草"是不存在的。考诸史实可知,"政协宪草"是1946年2月至4月期间,由国民党、中共、民主同盟、青年党和无党派方面的代表组成宪草审议委员会,修订《五五宪草》过程中,形成的一份讨论记录稿。由于"政协宪草"只是一份记录稿,因此当初中共和民盟不承认它具有宪法草案的性质。但是,1946年底国民党召开制宪国民大会时,又以"政协宪草"为底案制定了《中华民国宪法》。1946年以来,当年宪审会的参加者先后公布过几个不同版本的"政协宪草",但学界的研究只注意到其中一个,实际上还有三个。这些版本内容具有一致性,和1946年宪法的精神也基本一致,但价值不同。应特别重视其中的"《再生》版"和"陈启天版",因为它们才是迄今为止"政协宪草"最恰当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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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政协宪草
中华民国宪法
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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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Draft Constitution(PCCDC)
the Republic of China Constitution
ver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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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877
[历史地理—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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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浅议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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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聂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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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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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146-14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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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和进步人士联合抵制五五宪草,在随后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了十二原则,并据此草拟了政协宪草。经过张君劢、孙科等人的努力,1946年最后通过的"宪法"基本上与政协宪草一致。与五五宪草相较,这部"宪法"从文本上讲是较佳的,可国民党政府非法地将其匆匆通过只是为了粉饰太平,这也预示了这部"宪法"的坎坷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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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政治协商会议
政协宪草
制宪国民大会
“中华民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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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D9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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