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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的学术梳理 被引量:4
1
作者 黄学贤 杨红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83-194,共12页
兼具主观诉讼与客观诉讼双重特性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在预防行政权力的腐败与异化、扩展权利保护的内容和方式、规范国家机关权力的范围与限度等方面的价值不容忽视。面对快速发展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信息公开与行政效率的矛盾并非不可... 兼具主观诉讼与客观诉讼双重特性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在预防行政权力的腐败与异化、扩展权利保护的内容和方式、规范国家机关权力的范围与限度等方面的价值不容忽视。面对快速发展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信息公开与行政效率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构建包括科学处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确立公开原则为指导的审查规则体系、完善政府信息不存在案件的证据制度、健全责任与制裁机制等内容的保障制度,必将助推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良性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理论研究 司法实践 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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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我国的预防性行政诉讼制度——以反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为视角 被引量:10
2
作者 禹竹蕊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3期107-111,共5页
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争议层出不穷,反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也越来越多。虽然《行政诉讼法》刚修订实施才一年多,但新法所确立的判决类型并不能很好地适用于反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即将上升为法律之际,建议对《最... 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争议层出不穷,反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也越来越多。虽然《行政诉讼法》刚修订实施才一年多,但新法所确立的判决类型并不能很好地适用于反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即将上升为法律之际,建议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的内容加以完善,真正建立健全我国的预防性行政诉讼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预防性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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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的律师费制度及启示 被引量:2
3
作者 杨建生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91-96,共6页
为了实现公众对《信息自由法》的执行、惩罚试图阻挠合法信息申请的行政机关、消除诉讼当事人面临的经济障碍,美国国会在1974年修改《信息自由法》时引入了律师费条款:即在《信息自由法》诉讼中,如果原告已经实质上胜诉,法院可以裁决政... 为了实现公众对《信息自由法》的执行、惩罚试图阻挠合法信息申请的行政机关、消除诉讼当事人面临的经济障碍,美国国会在1974年修改《信息自由法》时引入了律师费条款:即在《信息自由法》诉讼中,如果原告已经实质上胜诉,法院可以裁决政府承担合理的律师费和其它诉讼费。在《信息自由法》案件中,律师费的裁决是否适当,取决于一个两步走的调查:第一步,原告必须通过其实质上胜诉以证明其"有资格"获得律师费;第二步,原告必须证明其"有权利"获得律师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美国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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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禁止判决——兼析《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 被引量:4
4
作者 安晨曦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3年第2期45-51,共7页
我国行政诉讼禁止判决作为预防性权利救济之重要方式,首先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中之确立,是我国行政救济体系之重大理论革新。但从该判决本身及其相关配套制度建构层面而言,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禁止判决尚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从明确禁止... 我国行政诉讼禁止判决作为预防性权利救济之重要方式,首先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中之确立,是我国行政救济体系之重大理论革新。但从该判决本身及其相关配套制度建构层面而言,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禁止判决尚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从明确禁止判决的适用条件、限定禁止判决的适用范围、拓展预防之诉的受案范围及增设临时禁止公开命令制度等方面予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行政判决方式 预防性权利救济 禁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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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制度的困境与完善 被引量:1
5
作者 赵素艳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79-82,共4页
在当前中国的法制框架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无法与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顺利对接,政府信息公开诉讼面临诸多困境。适当借鉴外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制度经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受案范围、原告资格、管辖及审理方式等的制度设... 在当前中国的法制框架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无法与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顺利对接,政府信息公开诉讼面临诸多困境。适当借鉴外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制度经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受案范围、原告资格、管辖及审理方式等的制度设计,是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司法救济的必然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困境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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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原告资格研究 被引量:1
6
作者 蔡金荣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第1期102-110,128,共9页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原告资格问题在理论和实务中的争议颇多,从争议的具体情况看,排除争议的第一步应当是明确当前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判断基准,为讨论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原告资格提供分析框架。第二步是在运用权利推定技术得出知情权应当受...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原告资格问题在理论和实务中的争议颇多,从争议的具体情况看,排除争议的第一步应当是明确当前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判断基准,为讨论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原告资格提供分析框架。第二步是在运用权利推定技术得出知情权应当受保护的基础上,对照原告资格的分析框架,在就不同类型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提起的诉讼中,具体分析起诉人主张的个人权利是否存在及其是否与被诉行为存在关联性,进而得出相应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行政诉讼 原告资格 公民知情权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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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现状管窥——基于对2013年28个案例的观察与思考 被引量:1
7
作者 沈成骄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57-61,共5页
作者分析了2013年全国范围内为发生的28个信息公开诉讼案例,发现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例数量与地域经济无必然联系,但是诉讼案例数量相差较大;信息公开申请的阻力较大,申请人较难如愿获取信息;申请人进入诉讼之后胜诉率较低,证明责任分配... 作者分析了2013年全国范围内为发生的28个信息公开诉讼案例,发现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例数量与地域经济无必然联系,但是诉讼案例数量相差较大;信息公开申请的阻力较大,申请人较难如愿获取信息;申请人进入诉讼之后胜诉率较低,证明责任分配对其不利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申请范围,完善信息公开诉讼证明责任,提高信息公开立法技术以更好地保护公众的知情权,打造顺应时代的阳光政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信息公开范围 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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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现状管窥——基于对29个典型案例的分析 被引量:3
8
作者 沈成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第1期121-126,共6页
针对2013年发生的29个信息公开典型案例,从案例的发生地、公开申请事项、行政机关答复以及诉讼结果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发现政府信息公开案例数量与地域经济无必然联系,但各地数量相差较大;信息公开申请的阻力较大,申请人较难如愿获取信... 针对2013年发生的29个信息公开典型案例,从案例的发生地、公开申请事项、行政机关答复以及诉讼结果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发现政府信息公开案例数量与地域经济无必然联系,但各地数量相差较大;信息公开申请的阻力较大,申请人较难如愿获取信息;申请人进入诉讼之后胜诉率较低,证明责任分配对其不利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申请范围,完善信息公开证明责任,提高信息公开立法技术以更好地保护公众的知情权,顺应时代打造阳光政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信息公开范围 证明责任 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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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本溯源:立案登记制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乱象分析及规制——以行政给付之诉为视角 被引量:3
9
作者 范懿 《法治社会》 2017年第5期111-119,共9页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的所谓"滥诉"问题,因立案登记制的实施而进一步放大。解决问题的思路,既不能简单界定其为"滥诉",更不应归咎其于立案登记制,而应客观分析诉讼乱象,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本质出发,寻觅规制的正途。...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的所谓"滥诉"问题,因立案登记制的实施而进一步放大。解决问题的思路,既不能简单界定其为"滥诉",更不应归咎其于立案登记制,而应客观分析诉讼乱象,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本质出发,寻觅规制的正途。在追本溯源地逐层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本质的再认识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审理应当回归其本质——行政给付之诉,即主要以行政给付之诉的起诉要件和诉讼价值为理论引导,提出规制诉讼乱象的双向建议:一是预防,依据起诉要件设定立案排除情形,结合法定理由裁定驳回起诉,预防诉讼乱象的发生;二是阻断,围绕诉讼价值优化文书说理和裁判,针对知情权固定既判力,阻断诉讼乱象的继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案登记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行政给付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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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滥用诉权的认定探析
10
作者 丁杨秋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107-114,共8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式施行将相对人申请信息公开的申请权与行政诉讼的起诉权有效地衔接起来。近几年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呈现大幅增长的趋势,由于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对立案登记制的误读和原告资格的宽泛在客观上造成政府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式施行将相对人申请信息公开的申请权与行政诉讼的起诉权有效地衔接起来。近几年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呈现大幅增长的趋势,由于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对立案登记制的误读和原告资格的宽泛在客观上造成政府信息公开诉讼领域滥诉案件频发。加之司法在对滥用诉权认定的过程中实质审查原告先前行为、主动调取与被诉行政行为无关的证据和不当限制原告权利的做法致使审判权超越了裁判空间。因此更为合理的应对方式是行政机关先行认定和处理,之后再由司法进行事实审查、职能宣告并构建严密的认定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滥用诉权 行政处理先行 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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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11
作者 徐玲 《无线互联科技》 2015年第10期75-76,共2页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证据规则不能完全等同于普通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规则,现有行政诉讼证明责任规定不足以完全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的问题。文章将对申请人相关性的证明责任、信息免于公开的证明责任以及"信息不存在"的证明...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证据规则不能完全等同于普通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规则,现有行政诉讼证明责任规定不足以完全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的问题。文章将对申请人相关性的证明责任、信息免于公开的证明责任以及"信息不存在"的证明责任作出分析,以期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证据规则建立作出一点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行政诉讼 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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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 被引量:4
12
作者 杨建生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33-143,共11页
美国国会在制定《信息自由法》时,为了保护公民个人的隐私权,建立了两个《信息自由法》免除公开条款:即第6免除公开条款和第7(c)免除公开条款。但美国联邦法院在《信息自由法》司法审查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平衡信息公开的公共利益与个人... 美国国会在制定《信息自由法》时,为了保护公民个人的隐私权,建立了两个《信息自由法》免除公开条款:即第6免除公开条款和第7(c)免除公开条款。但美国联邦法院在《信息自由法》司法审查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平衡信息公开的公共利益与个人隐私权利益的隐私权保护框架,衍生出了最低限度的隐私权利益标准、《信息自由法》"核心目的"标准、"充分理由"与"合法推定"标准等三个原则。这三个原则是违反了立法者的意图和《信息自由法》的基本精神的。研究美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知情权与隐私权平衡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有启示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美国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知情权 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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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审查标准及启示 被引量:3
13
作者 杨建生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156-163,共8页
美国《信息自由法》规定,对行政机关拒绝公开信息的决定,法院应进行重新审查。但由于受到行政机关的专门知识、司法经济考虑和法官对《信息自由法》的排斥等因素的影响,法院并没有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重新审查,而是大量地尊重行政机关有关... 美国《信息自由法》规定,对行政机关拒绝公开信息的决定,法院应进行重新审查。但由于受到行政机关的专门知识、司法经济考虑和法官对《信息自由法》的排斥等因素的影响,法院并没有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重新审查,而是大量地尊重行政机关有关免除公开的决定,这种情况在《信息自由法》第1项、第3项、第7(A)项免除公开条款适用中表现得特别突出。探讨美国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标准对我国完善相关制度应有所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美国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审查标准 重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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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诉讼诉权保障研究——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不足 被引量:1
14
作者 杨春 《前沿》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4期96-98,共3页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逻辑前提在于宪法诉权和行政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旨在保护公民政府信息公开诉讼诉权,但在受案范围、原告资格和判决的规定方面不合理地限制了公民诉权的行使,...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逻辑前提在于宪法诉权和行政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旨在保护公民政府信息公开诉讼诉权,但在受案范围、原告资格和判决的规定方面不合理地限制了公民诉权的行使,需要从立法和司法层面加以完善,以求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诉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诉权 宪法诉权 行政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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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制度环境下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变化探析 被引量:11
15
作者 耿宝建 周觅 《中国行政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20-26,共7页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重新塑造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环境。而新条例所塑造的制度环境必将会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产生重大影响。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新条例所塑制度环境...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重新塑造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环境。而新条例所塑造的制度环境必将会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产生重大影响。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新条例所塑制度环境,对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审理、审判理念和裁判思路做出相应调整,尤其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的裁判理由、合法性标准、类型化快速审理、行政与司法双重解纷、原告主体资格、法律责任主体认定、受案范围、主动公开、审查对象、审查重点等问题应予以关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制度环境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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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研究
16
作者 李成玲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2012年第1期24-35,共12页
日本在制定信息公开法时,在立法目的中是否明确规定"知情权"成为争论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这一行政作用的实体与程序规制,日本信息公开法规定了每类信息的例外不公开事由、部分公开规则以及不公开决定的理由说明、公开或不公... 日本在制定信息公开法时,在立法目的中是否明确规定"知情权"成为争论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这一行政作用的实体与程序规制,日本信息公开法规定了每类信息的例外不公开事由、部分公开规则以及不公开决定的理由说明、公开或不公开决定的期限、第三者的程序保障等。法院依据这些规定展开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时,又会产生具体的判断、审查问题。通过行政不服审查对行政机关的公开或不公开决定提出申诉的,非公开审理和Vaughn索引是两种特殊的审查方式,它们能否适用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审判程序也是一个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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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受案范围研究
17
作者 黄学贤 梁玥 《中国检察官》 2010年第9期71-,共1页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从而在我国...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从而在我国确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这一新的行政诉讼类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 民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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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难点与应对
18
作者 李凌云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22年第3期87-94,共8页
2019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回应了社会各界的诉求,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该法实施以来,理论界与实务界围绕该论题形成了诸多研究成果,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在涵盖领域、诉讼利益、发展态势上呈... 2019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回应了社会各界的诉求,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该法实施以来,理论界与实务界围绕该论题形成了诸多研究成果,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在涵盖领域、诉讼利益、发展态势上呈现新特征。在新时代,应重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面临的新难题,秉持权利保障、利益衡量、政策考量等司法理念,从制度定位客观化塑造、当事人资格判定、例外信息实质性审查、审理方式优化等方面予以完善,以发挥该类诉讼的社会治理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行政审判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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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司法审判状况——基于司法案例的评估分析 被引量:1
19
作者 何渊 张洁莹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6年第4期105-118,共14页
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部基本法规,自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 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部基本法规,自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初步形成。该《条例》经过8年的实施,在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保障公民知情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尽管如此,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诸多不足,包括法律制度自身存在的不足,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本刊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践与完善"设置专题: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提供的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就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我国社会实践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实证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包括: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另外还包括新《国家安全法》出台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安全"例外规定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司法审判等。以飨读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社会保险信息公开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国家安全 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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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家安全”例外规定的完善 被引量:3
20
作者 肖卫兵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6年第4期97-104,共8页
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部基本法规,自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 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部基本法规,自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初步形成。该《条例》经过8年的实施,在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保障公民知情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尽管如此,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诸多不足,包括法律制度自身存在的不足,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本刊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践与完善"设置专题: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提供的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就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我国社会实践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实证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包括: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另外还包括新《国家安全法》出台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安全"例外规定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司法审判等。以飨读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社会保险信息公开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国家安全 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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