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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公共管理责任的实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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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卓君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8-13,共6页
民主政治与民主行政在本质上必然是责任政府。政府公共管理权力既有公共性,又具有自利性,是两者的统一。因此,要使公共权力为公共利益而行使,就需要以责任体制来为公共权力的自利行使限界。政府在行使公共权力过程中应确立政府公共管理... 民主政治与民主行政在本质上必然是责任政府。政府公共管理权力既有公共性,又具有自利性,是两者的统一。因此,要使公共权力为公共利益而行使,就需要以责任体制来为公共权力的自利行使限界。政府在行使公共权力过程中应确立政府公共管理权力由天赋人权、人民主权所派生的理念,并确立向人民负责的理念。政府在公共管理中责任的实现途径主要包括:把"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作为建构责任政府的根本价值尺度、做到"权为民所用"、推动政府实现诚信,并将社会可持续发展观纳入政府责任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公共管理责任 控权 公共 自利性 人民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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