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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正中的“政府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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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齐海丽 张晓军 《江南社会学院学报》 2007年第4期61-63,共3页
公平正义一直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社会公正是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共同作用的场域,也是这三大利益主体博弈的结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政府在多中心主体的博弈中处于优势地位。政府要在树立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理念、推进制度... 公平正义一直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社会公正是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共同作用的场域,也是这三大利益主体博弈的结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政府在多中心主体的博弈中处于优势地位。政府要在树立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理念、推进制度公正以及集聚社会资本等方面推进社会公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公正 政府在场 博弈 社会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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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客家山歌演唱大赛与政府在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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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婷婷 《歌海》 2009年第3期113-114,共2页
广西博白县是客家大县,具有丰富的客家音乐文化,客家山歌是客家人的口头文学,它富有客家人的语言特色,博白县的客家山歌是我国民歌中的一枝奇葩。博白县政府于2008年11月28日举行了第一届"博白客家山歌演唱大赛",这个大赛将... 广西博白县是客家大县,具有丰富的客家音乐文化,客家山歌是客家人的口头文学,它富有客家人的语言特色,博白县的客家山歌是我国民歌中的一枝奇葩。博白县政府于2008年11月28日举行了第一届"博白客家山歌演唱大赛",这个大赛将传统与现代、政府与民间、团体与个人结合为一体,塑造了一种融合地方传统资源与政府意识形态的音乐文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博白县 客家山歌 第一届山歌大赛 政府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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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理论论域下我国体育治理研究的贡献、省思与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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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际澜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CAS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227-233,共7页
在治理理论治理叙事中,“政府”在场、治理参与主体多元化、治理合作方式网络化和治理行为自组织化共识之下,我国体育治理研究的贡献体现在契合我国现实的体育“元治理”、顺应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的体育“协同治理”与寻... 在治理理论治理叙事中,“政府”在场、治理参与主体多元化、治理合作方式网络化和治理行为自组织化共识之下,我国体育治理研究的贡献体现在契合我国现实的体育“元治理”、顺应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的体育“协同治理”与寻求“使体育获得治理”之道等方面。然而思辨之后发现,当前我国体育治理研究存在对治理理论运用场域和情境认识模糊、将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治理理论混淆与治理理论认识过载而过度创新等研究偏误。我国体育治理研究可从体育治道、体育治理和体育治路三个层面进一步推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治理 政府在场 元治理 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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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与社会融合视角看住房底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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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建宏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2期46-49,66,共5页
以效率著称的市场注定无法满足底层群体的住房基本需求,一个可行路径就是政府提供保障房。中国保障房建设经历了1980-2010年的"政府不在场"与2010年以来的"底层不在场"两个阶段。从国家与社会融合的视角出发,保障... 以效率著称的市场注定无法满足底层群体的住房基本需求,一个可行路径就是政府提供保障房。中国保障房建设经历了1980-2010年的"政府不在场"与2010年以来的"底层不在场"两个阶段。从国家与社会融合的视角出发,保障底层群体住房首先要坚持"政府在场";其次是政府应以底层眼光审视底层并尊重底层特有运行逻辑,底层群体的实际需求才是保障房建设的出发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住房底层群体 政府在场 底层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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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结构转型研究——“再造—共治”的一个分析框架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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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钱全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18-38,共21页
转型社区在宏观经济差序格局中扮演了"传统农村"与"现代城市"的交织混合体,其处在基层治理转型、治理场域变革的节点之上。基于Z省S市B街道、J省S市Y街道两地转型社区的治理实践,对基层治理场域和治理主体结构进行... 转型社区在宏观经济差序格局中扮演了"传统农村"与"现代城市"的交织混合体,其处在基层治理转型、治理场域变革的节点之上。基于Z省S市B街道、J省S市Y街道两地转型社区的治理实践,对基层治理场域和治理主体结构进行了考察。经验研究表明,社会基层治理单元正在发生三个维度的深层嬗变:场域转换、主体再造与多元共治。治理场域迎来了空间、规则与资源的三重分野,作为治理主体结构性的背景,其转换的核心推力是政府主导下的"双轨城镇化"。伴随基层治理事务的繁杂化与精细化,现代治理理念向着多元化与协作化演进,在"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博弈共生的结构力量中,以"政治动员"为表征的科层治理始终处于权力三角关系的中心位置。纵向科层制治理结构体现了三重逻辑动机:资源配置、维稳、社会适应,但自从进入市场经济时代,社会个体的市场意识与契约精神逐渐形塑起来,完全的行政科层体制将难以适应"看不见"的"治理角落"。因此,在"行政科层制—市场契约制"双轨并行的治理主辅模式中,基于经济利益交换的市场行为已发展成为不容忽视的治理力量。与"政府—社区"行政科层治理体系相区别的是,"政府—市场—社区"的治理体系中市场治理的辅助力量往往渗透在科层制失灵的领域。研究以"准物业"为主体再造切入点,分析并理解传统的"政府—村庄",如何在现代"政府—社区"新治理场域转变过程中实践公共精神与契约精神相融合的"政府在场"的治理结构。在此逻辑下,"政府在场"成为贯穿市场力量引入、治理主体再造再到多元主体共治的"机制性"与"过程性"核心要素。立足于转型社区这一社会治理单元的转型载体,透视治理场域与治理主体之间的耦合关系,将"政府在场"在各个层面的细致逻辑充分地剥露出来。"政府在场"的核心观照指向"基层善治",从"再造"到"共治"的过程中,网格化成为基层新的社会治理策略。如何实现在"政府在场"底色场域中,网格化多元主体由"共治"到"善治",让治理主体在"多元善治"中充分激活基层自治精神,成为基层治理转型需要关注的显要论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层治理转型 基层治理场域 政府在场 主体再造 多元共治 网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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